关于5起民生专项资金清理整治中主动投案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5-21信息来源:无锡市纪委监委字号:[ ]

  自4月15日全市民生专项资金清理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各市(县)区迅速部署开展自查工作,通过宣传动员、集中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向相关人员讲清楚、讲透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鼓励打开心结、消除顾虑、说明情况、争取主动。在宣传动员和政策感召下,截至目前,各市(县)区已有65名工作人员主动说明情况,5名工作人员主动投案。现将主动投案情况通报如下:

  4月22日,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原工作人员洪某某向经开区纪工委主动投案。经初步核查,洪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将228笔民生相关专项资金共计99.65万元非法占有。

  4月22日,梁溪区黄巷街道工作人员严某某向梁溪区纪委监委主动投案。经初步核查,严某某在2014年到2016年期间,利用自己负责发放民生补助资金的便利,为其亲属违规申领补助资金5笔共计1万元,违规领取其它民生资金3笔共计1500元。

  4月23日,梁溪区北大街街道工作人员王某某向梁溪区纪委监委主动投案。经初步核查,王某某在2013年到2016年期间,利用自己负责社困户申报名单的便利,将户籍不属于本街道的亲属纳入街道社困户名单内,违规领取补助资金6笔共计3300元。

  4月27日,江阴市周庄镇工作人员曹某某向江阴市纪委监委主动投案。经初步核查,曹某某在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发放民生专项资金的过程中,先后13次虚列人名冒领套取资金,共计约1.2万元。

  5月10日,宜兴市张渚镇工作人员蒋某某向宜兴市纪委监委主动投案。经初步核查,2014年3月至2016年6月期间,蒋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将已死亡补助对象的账号换成自己掌握的银行账号的方法,虚报冒领各类民生专项资金数万元。

  以上5起案件正在核查过程中,将按照自查从宽的政策,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清理整治工作。要注重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讲清政策、讲清利害,敦促心存侥幸、等待观望的人员放下心理包袱,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细致做好数据整理,强化数据比对,让问题真正见底。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深挖彻查,决不让一个腐败分子漏网。要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既“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