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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构建闭环工作推进机制 强化“一把手”监督

发布日期:2022-01-21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字号:[ ]

  “希望认真对照《提醒函》要求,切实发挥一个地区‘领头雁’的领导之责、示范之责、监管之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细落实、落地见效。”日前,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向各县(市、区)党(工)委书记送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函》,并由挂钩联系的监督检查室主任转达落实要求,面对面开展廉政谈话。

  县委书记是党执政兴国一线的“总指挥”,是贯彻中央大政方针、重大决策的基层领头人,更是县级层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做好对县(市、区)“一把手”监督工作尤为重要。

  近年来,盐城市纪委监委深刻汲取曾被查处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围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协助市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从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班子成员相互监督、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40个“一把手”监督关键环节进行细化明确,并制定执行对新任县(市、区)党政“一把手”送达廉政提醒函并开展廉政谈话机制,切实把监督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为传导对“一把手”监督责任,盐城市纪委监委在新近出台的《县(市、区)纪委书记年度十六项“规定动作”清单》中,专门列出了开展谈心谈话、重要事项提醒、通报班子成员情况等5项工作内容,明确县级纪委书记对同级班子和“一把手”开展监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实做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规定动作。

  对照市委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该市纪委监委同步跟进,对每项工作实行目标化、项目化管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驻在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约谈提醒,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提醒警示。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约谈提醒,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人员约谈提醒,实现约谈全覆盖,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春节将至,《提醒函》特别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县(市、区)委(党工委)书记带头坚决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推动全县(市、区)上下筑牢防线、守牢底线。

  送达《提醒函》,仅仅是监督的开端。盐城市纪委监委建立“提醒函+报告述职+跟进监督”的闭环工作推进机制,要求各县(市、区)委(党工委)书记将《提醒函》落实情况每季报告一次,并纳入年终个人述职内容。市纪委监委明确专人负责、强化跟进监督,确保有提醒就有触动、有行动、有效果。(江苏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