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纪检监察人员深入连云港港口排查国有企业廉洁风险。
“张某某违纪违法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国有企业腐败案件,全市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日前,连云港市委通报市某国企原党委委员、副总裁张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问题,查摆风险漏洞,要求全市上下举一反三、对照整改。
2021年以来,连云港市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严肃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立案查处涉及国企案件137起,深化以案促改,聚焦“关键少数”、权力运行、信贷融资、收支管理等国企廉洁风险点,推动完善制度规范、促进深度治理。
“我们在审查调查中发现,个别国企领导干部存在盲目决策、虚假决策、越权决策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霍连升介绍,针对违规决策问题,该市督促相关国有企业完善决策程序,推动制定决策事项清单,加强对决策的全过程监督。
既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防决策风险;也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严防靠企吃企、内外勾结、设租寻租问题,推动权力有效管控。
针对“靠企吃企”问题,推动出台《经营管理人员在关联竞业中“六条禁令”》,划定禁业红线,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严防企业经营中的利益冲突;针对“内外勾结”问题,督促开展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领域重点巡查,建立起覆盖商务业务、物资采购、对外服务等领域的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对关键业务实施全流程监管;针对“设租寻租”问题,推动制定《国有企业采购货物、服务及工程类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违规请托办事等情况登记报备规定》,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工程项目集体决策、全程监管、阳光操作。
此外,注重从案件中查找信贷融资、收支管理等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深挖根源、推动整改、促进规范。一方面,紧盯违规信贷、融资贸易、资金拆借等,严厉打击利益输送、损公肥私、滥权渎职等问题。另一方面,严把审批关、采购关、报销关,防止未批先付、返点回扣、虚报冒领等问题发生,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做到金融安全、资金安全。
“国有企业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要经济民生领域。我们将始终坚持以案促改,有效防范化解廉洁风险,推动治标向治本转变,为国企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王大明 张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