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2-12-27信息来源: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字号:[ ]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清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22年,李清菊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人民币现金11.2万元、购物卡8000元、洋河梦6白酒20瓶。李清菊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山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李玉强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8年至2021年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李玉强违规收受某土地勘测有限公司所送超市购物卡,折合共计0.8万元。李玉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灌南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经理陈阳等人违规接受企业安排的旅游、宴请问题。2021年7月,陈阳组织灌南县城发集团总经理杨红佐、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孙伯和县灌通城市公交有限公司经理仲崇旭在河南省安阳市参加会议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景区旅游安排、宴请和住宿,共消费8000余元。陈阳受到记过处分,杨红佐、孙伯、仲崇旭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海州区宁海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朱从洋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4月至2020年8月,朱从洋在分管宁海街道城管工作期间,以城管合同制人员加班工资名义,违规发放补贴共计88780元,其中朱从洋个人领取42000元。朱从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