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宿迁市反馈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情况

发布日期:2022-02-17信息来源:江苏省纪委监委字号:[ ]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22年2月1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宿迁市反馈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情况。省委第五巡视组负责本轮巡视全面工作的副组长董文娟代表省委巡视组向宿迁市委领导班子反馈了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情况。省委巡视办副主任邰成平出席专项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向宿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昊传达了省委书记吴政隆同志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对抓好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王昊主持向市委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3日至11月1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宿迁市进行了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视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检查中央和省委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涉粮风险防范化解情况,涉粮领域正风肃纪反腐部署落实情况,以及涉粮领域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制约涉粮领域改革发展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顺利完成了专项巡视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专项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董文娟指出,从巡视情况看,宿迁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切实守牢粮食安全底线,着力推动现代化粮食生产体系建设,积极履行“粮食大市”使命担当,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建设“江苏大粮仓”迈出坚实步伐。巡视中,省委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不够严实,实施粮食监管责任虚化弱化,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有落差;数量风险仍然存在,质量管控把关不严,储存安全隐患较多,资金监管漏洞较大;国有粮企挪用公款问题频发,存在违法经营同类企业损公肥私问题,国企民企合作存在利益输送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尚未实现,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建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薄弱,主渠道作用发挥不明显。同时,省委巡视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方面处理。

  董文娟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粮食安全重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细化责任清单,扛稳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二是践行新发展理念,切实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持续深化国有粮企改革,加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发挥国有粮企主渠道作用。严格执行粮食购销政策,加强储备粮管理。三是完善全链条监管,切实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完善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加强粮食数量、质量、储存、资金等方面隐患排查,防范化解风险。四是强化正风肃纪,切实净化粮食安全环境。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类“靠粮吃粮”腐败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五是重视问题整改,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夯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精准推动问题整改。坚持真改实改,建章立制、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推动长效建设。

  邰成平指出,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经过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体现的是省委的要求,代表的是省委的权威,宿迁市委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粮食安全决策部署,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坚决保障“国之大者”,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深化国有粮企改革,确保粮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粮食系统延伸,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粮食领域系统性腐败得到有效根治。要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健全解决问题长效机制,强化各部门日常监督,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保障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王昊表示,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宿迁实际。宿迁市委将自觉把推进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意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做好粮食收储供应工作,推动粮食安全责任落实,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中展现宿迁担当、多作宿迁贡献。

  省委第五巡视组副组长陈德荣、刘正秀及有关同志,宿迁市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宿迁市领导班子以外的其他负责同志,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国资等部门负责同志,所辖县(区)、开发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