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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破攻守同盟护失地农民权益

发布日期:2022-03-15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字号:[ ]

  “收了这些钱,又不敢拿去存入银行,放在家里又担心遭小偷,藏在卫生间、厨房的吊顶上,每天都担惊受怕!”

  “我老婆有残疾,家里做饭切菜的活都是我来,我做出这个事以后怎么照顾她,现在真的后悔啊!”

  日前,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召开党员干部大会,播放警示教育片《迷失》,片中蒋某、徐某、杨某声泪俱下的忏悔,如一记记重锤,深深地震撼着每个观看者的心。

  2021年8月,金坛区纪委监委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实施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大数据比对、“铁脚板”走访、交叉抽查核实等方式,排查发现蒋某在担任该镇上阳村会计期间,存在挪用代收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按程序对蒋某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面对询问,已调任至镇农村工作局的蒋某表现得异常平静,承认自己在代收和保管上阳村失地村民补缴的社保费用期间,利用代收和解交的“时间差”,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问题。案情似乎朝着明朗的方向发展,但意外发现的一条信息,引起了审查调查人员的警觉。

  银行流水显示,2019年9月、10月间,蒋某账户有多次金额不等的现金存入记录,共计10余万元。而蒋某和家人薪资收入为银行定时定额打款,平时生活消费均为手机支付,这么多现金从何而来?

  为查清事实、消除疑问,专案组迅速调整策略,一方面加大外围摸排、核查取证力度,调取梳理区委对上阳村延伸巡察、蒋某所经手的征地动迁等材料,从中寻找突破口。另一方面,在深入分析蒋某工作履历、家庭状况和心理状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其进行纪法政策教育、党史教育感化。

  在被采取留置措施的第五天,蒋某彻底放下思想包袱,主动交代了其在协助开展征地动迁期间,利用负责丈量清点、记录计算等职务便利,随意放宽标准,帮助村民徐某、杨某谋取巨额补偿款,收受20万元现金和高档香烟的事实,并承认与两人订立攻守同盟,约定“打死也不讲”“对谁也不说”,对于受贿款项,其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分多次存入银行,企图掩盖罪行。

  受贿与行贿一体两面、相伴而生,就像一根藤上结出的两个“毒瓜”,必须重拳打击贿赂犯罪,使受贿者“不敢收”、行贿者“害怕送”。经专案组讨论,果断建议区监委按程序对徐某、杨某同时采取留置措施。通过对二人分别开展谈话,相互印证违纪违法事实,徐某、杨某很快如实交代了问题。

  2021年10月,蒋某、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3人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件办结后,专案组及时对该案进行“复盘”,跟进做好以案促改,把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征地补偿工作审核监管不到位、骗取补偿款问题易发多发、失地农民安置补偿费转社保名额买卖现象等问题,提请区纪委向薛埠镇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推动完善征地领域相关监管制度;督促乡镇加强失地补偿和保障政策宣传,提高村民知晓率和参与度,让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工作在阳光下运行;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上党风廉政课等方式,让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心存敬畏,充分释放案件查办的震慑效应,努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江苏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