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疫情防控工作履责不力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2-04-10信息来源:宿迁市纪委监委字号:[ ]

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刘杨,九里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曹勤玲等人对重点人员管控不到位问题。2022年4月4日,大货车司机曹某军从市外返回井头街道九里居委会,以担心影响孩子上网课为由,提出不居家隔离,其哥哥九里居民委员会委员曹长松、九里居委会党支部副书记范忠立擅自同意其在车上“隔离”,未让曹某军落实“3+11”居家健康管理措施,未执行市中心城区静态管理部署要求,也未进行严格管控。4月5日至7日,曹某军未佩戴口罩在九里居委会多处随意走动,多次聚集聊天、抽烟,且与他人饮酒,共接触39人。4月7日,曹某军被确定为新冠肺炎阳性人员密切接触者,给疫情防控带来重大风险隐患。刘杨(驻九里居委会干部)、曹勤玲作为九里居委会疫情防控负责人,疫情防控履责不力,导致重点人员失管失控。4月10日,刘杨、曹勤玲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党内警告处分,曹长松、范忠立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泗阳县裴圩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徐升龙,县卫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向辉对隔离点管控不到位问题。2022年4月2日至7日,裴圩镇负责管理的泗阳某酒店集中隔离点存在隔离人员多次违规聚集,多人串门聊天、吃饭、打游戏等问题。徐升龙作为点位长,仅通过广播、电话劝导,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造成隔离人员失管失控。刘向辉作为泗阳县隔离管控组组长,带队督查走过场、流于形式,未发现该隔离点存在问题,给疫情防控带来重大风险隐患。4月10日,徐升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刘向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泗洪县青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李卫东,孙何社区党委书记卞东亚、副主任刘子皇对重点人员管控不到位问题。2022年3月29日,青阳街道孙何社区居民徐某东在“宿康宝”提前报备后,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泗洪。孙何社区未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7+7”健康管理措施,导致徐某东多次外出,并曾多次到学校接送孩子,接触大量人员。4月1日,徐某东被确定为新冠肺炎阳性人员密切接触者。负责孙何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李卫东(驻孙何社区干部)、卞东亚、刘子皇,对疫情防控工作履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徐某东多次外出问题,导致徐某东失管失控,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隐患。4月10日,李卫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卞东亚、刘子皇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市湖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李伟、工作人员袁振对密接人员跟踪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风险隐患问题。2022年4月5日16时45分,袁振接到辖区内密接人员许某君协查信息后,虽然主动联系许某君,但未指导帮助许某君解决困难、做好防护,导致许某君在S49新扬高速骆马湖服务区、宿迁东出口等处滞留多日,接触多人。期间,袁振将相关情况向李伟汇报,李伟因工作繁忙,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4月7日5时30分,许某君在S49新扬高速宿迁东出口,经抗原检测为阳性,被送至市传染病医院治疗。许某君产生密接、次密接人员69人。4月10日,李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袁振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宿城区埠子镇党委副书记何庆宝,大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志伟,村党支部副书记陈士祥疫情防控排查弄虚作假、未排查出重点人员问题。2022年3月14日,埠子镇组织镇村干部就核酸检测等工作开展入户排查,蔡志伟调整镇统一制定的排查方案,导致大西村3个居民小组无镇工作人员带队排查。陈士祥工作不细不实,未能按照要求对其负责的47户居民逐户排查,排查38户后将剩余9户交给他人排查,未能排查出中高风险地区返宿人员张某,致使张某多日失管失控,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隐患。3月17日,宿城区纪委监委调查后,何庆宝(驻大西村干部)安排蔡志伟调整排查分工方案,虚构自己带队入户排查。4月10日,何庆宝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蔡志伟、陈士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