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丹阳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2-04-21信息来源:江苏省纪委监委字号:[ ]

根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4月1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丹阳市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陈志扬主持召开与镇江市副市长、丹阳市委书记黄春年的见面沟通会,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吴政隆同志近期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会上,陈志扬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镇江市委书记马明龙就丹阳市委接受巡视监督、配合和支持巡视工作提出要求。黄春年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省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郝建祥、李德及有关同志,镇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祥林,丹阳市四套班子全体成员,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其他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院行社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各镇(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近三年退休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陈志扬指出,巡视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一届省委高度重视首轮巡视工作,吴政隆书记亲自谋划部署,省纪委王常松书记提出明确要求。丹阳市委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巡视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陈志扬强调,巡视组将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关键少数”履职律己情况,紧盯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情况、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巡视和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既全面巡视更突出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陈志扬指出,做好本轮巡视工作,是省委巡视组和丹阳市委共同的政治责任。丹阳市委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站位,敢于直面问题,自觉接受监督。巡视组将加强与丹阳市委的沟通协调,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共同完成好省委交给的巡视任务。

马明龙就丹阳市委接受巡视监督、配合和支持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视工作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把接受巡视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的重要契机,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支持配合,保障巡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加强组织、细化措施,坚定自觉服从安排,严格遵守纪律规矩,扎实做好服务保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为巡视组顺利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便利条件。坚持立行立改,着力推动巡视成果落地见效,把这次巡视作为推动工作的“加压器”,动真碰硬、举一反三、系统推进狠抓问题整改,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更加有力地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以整改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以更大作为展现丹阳更强担当。

黄春年表示,丹阳市委将坚决提高站位,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扛起政治责任,把巡视作为当前全市政治生活中的头等任务,深刻把准政治要求,深刻领会实践意义,切实把接受巡视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省委对巡视工作的要求上来。坚决配合支持,以端正的工作态度接受巡视监督,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主动畅通监督渠道,坚决服从巡视安排,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坚决彻底整改,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化巡视成效,坚持立巡立改、边巡边改,坚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坚持两手抓、两促进,逐条剖析原因、逐一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治理体系,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更好扛起“三大光荣使命”的过硬成果,转化为谱写现代化新丹阳建设精彩篇章的生动实践,以高质量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委巡视组在丹阳市巡视期间(2022年4月11日-2022年6月30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511-86556575,接收短信手机:18066115046,专门邮政信箱:丹阳市9号邮政专用信箱,电子信箱:swdyxsz0001@163.com,同时在丹阳市人民政府、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行政服务中心设置联系信箱。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00-18: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25日。根据有关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丹阳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丹阳市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