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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一份蹊跷的绿化施工合同

发布日期:2022-05-20信息来源:如皋市纪委监委字号:[ ]

“我现在非常后悔,不应该有侥幸心理,做假账套取资金……”这是如皋市纪委监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初心》中,如皋港闸管理所原副所长兼报账员石某的忏悔。

2020年7月,如皋市委在对如皋港闸管理所开展巡察时,一份长江岸堤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合同显示施工方为本市居民陈某,但发票的收款单位及收款账户却是外市某景观工程公司。

施工方与发票单位不一致,绿化工程还真实吗?带着疑问,巡察组来到合同上标注的施工地点实地察看。

“大爷,这个江堤上的苗木长势真不错,什么时候种的?”

“种的时间长了,这一坡段是2013年栽种的。”正在修剪树枝的大爷说。“自栽种后,这一段的养护一直由我负责,成活率很高,至今没有补种过。”

绿化早就到位了!时隔两年同一坡段再次出现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这是为何?巡察组找到时任所长袁某了解情况。

“长青沙北闸坡段绿化工程是如何实施的?”

“2013年春,我所负责对长江岸堤进行绿化提升,很快就完成了该工程。但可能是气候干燥的原因,树苗成活率偏低,之后又陆陆续续地补种了一部分树苗。时间间隔太久,我记得不太清楚了,具体情况以台账资料为准。”袁某言语谨慎,没有明显破绽。

绿化管护员与时任所长表述的内容出现矛盾,究竟应该相信谁?

巡察组带着疑问找到时任报账员石某,拿出施工合同和支出发票问道:“为什么这笔合同的施工方和发票的开具单位不一致?”

“这是所长签字审批的财务手续,我只负责按照手续办理,当时并未在意。”石某的回答里似乎隐藏着某些不正常。

于是,巡察组找到施工负责人陈某了解情况。陈某说:“2013年,我受中标方委托,具体实施了部分绿化工程,成活率很高,我们还受到了委托方的肯定。”

“那请你看看,这份合同是怎么回事?”

“啊,我不知道有这份合同,这份合同上施工方的名字不是我本人签的,倒像是石某的笔迹。我以前常找他结账,熟悉他的字。”

陈某还主动向巡察组反映了发票的有关情况:“当年,石某打电话给我,说有些费用不好处理,让我帮忙开个绿化工程施工发票。我费尽周折才找到常州一景观绿化工程公司,帮助开了票,石某把钱打到账户上后,我留下开票的税钱,余款全部转给了石某。”

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巡察组再次找到石某,面对询问,石某面露窘色:“这……合同是我签的,后来陈某通过银行卡将这笔工程款转给了我。”

市纪委监委随即对巡察组移送的问题线索展开调查。很快,这起编造虚假合同违规套取资金的案件得到查处。2020年12月,袁某和石某均受到党纪处分。(冯文明 陈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