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2-06-27信息来源:宿迁市纪委监委字号:[ ]

 1. 泗洪县青阳街道戚庄居委会副主任卜贤科套取集体土地租金问题。2017年至2019年,卜贤科利用担任青阳街道戚庄居委会和原青阳镇原种场三分场会计职务便利,通过虚列农户名册、虚增土地租金的方式,套取集体土地租金114.18万元,用于偿还挪用的职工养老保险和个人家庭支出。卜贤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卜贤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2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万元。

2. 泗阳县新袁镇三岔新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德云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2019年4月至2020年10月,刘德云利用协助开展三岔新村土地增减挂钩工作职务便利,通过虚增拆迁房屋面积的方式,累计骗取补偿款27.98万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刘德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刘德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2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3. 宿豫区来龙镇丰庄社区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东张圩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郭苏美挪用稻谷补贴款问题。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郭苏美利用职务便利,先后5次挪用合作社稻谷补贴合计18.87万元,用于偿还家庭借款、经商办企业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2022年3月,郭苏美被立案审查调查。

4. 沭阳县十字街道赵解社区原党支部副书记蔡金德截留群众征地补偿款问题。2019年2月,蔡金德在未经蔡某等5户农户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伪造协议,以每亩0.3万元的价格征用5户农户土地约1.99亩,并截留征地补偿款5.97万元,用于社区集体开支。直至2021年5月,群众信访反映后,才将土地补偿款发放到位。2022年5月,蔡金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宿城区陈集镇敬老院原负责人夏寿权侵害特困人员利益问题。2020年6月至2021年11月,夏寿权在负责陈集镇敬老院物资采购过程中,擅自使用特困人员供养经费购买个人用品,并虚报套取特困人员供养经费供个人使用,上述款物价值共计2.81万元。2022年4月,夏寿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