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巡视巡察

泰州市高港区:双交办双点评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做实

发布日期:2022-09-02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字号:[ ]

  “经督查发现,五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反馈你单位的问题未能按期整改到位,请你说明情况。”日前,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区委常委会“火药味”十足,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向区司法局局长发问。

  这是高港区创新实施“双交办双点评”机制以来,推动巡察整改的又一个缩影。

  2021年9月,高港区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双交办双点评”工作机制,打造“交办—整改—督查—点评—问效”闭环整改体系。“双交办”,即巡察整改意见既交办被巡单位党组织,又交办分管该单位的区领导;“双点评”,指适时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会议,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被巡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点评,同时,区分管领导也对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责任情况进行点评。

  “双交办、双点评”通过双线把脉点问题、评成效的方式,倒逼责任主体进一步履行整改责任,避免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对于点评指出的问题,如果整改不到位、整改效果不理想、不能长期坚持等,将进行限期交办“二次整改”;对部分难以整改的复杂疑难问题则由区委常委会进行把脉会诊,对症施策,研究解决的方案和措施,确保整改出真章、见实效。

  自“双交办双点评”工作机制运行以来,该区已对两轮巡察实施“双交办”整改任务272个。今年7月,高港区委召开专题会议,对五届高港区委第十、十一轮巡察的党组织进行“双点评”,针对2个部门3条未按期整改到位问题进行剖析研究,严肃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江苏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