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2-09-07信息来源:“清风扬州”微信公众号字号:[ ]

  中秋节将至,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过节,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扬州市发改委原二级调研员马建荣违规受礼问题。2016年至2021年,马建荣在担任原扬州市粮食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现金、购物卡等折合人民币2万元。马建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5月,马建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扬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原主任刘震宇违规受礼问题。2014年、2016年,刘震宇2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品牌手机、平板电脑及上网卡等电子产品。2022年6月,刘震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扬州市邗财印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桂斌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20年春节前,扬州市邗财印刷有限公司(国企)副总经理李桂斌审核同意用公款购买一批价值10300元香烟用于公务接待。2022年8月,李桂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