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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超时即办制”为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发布日期:2023-11-20信息来源:新华日报字号:[ ]

  宿迁市宿豫区在2023年向全市推行“超时即办制”改革,强制审批部门以“即办”方式予以办结,形成强有力倒逼机制。推行全流程指导,统筹规划报批时间,同步准备申请材料,专人跟进审批流程,限时出具审批结果。“推行‘超时即办’机制后,现在仅需1个月就办好了相关手续,大大缩短了投产时间,减轻了企业负担,节约了运营成本。”近日,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新建标准化厂房项目帮办联系人毕某某开心地向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道。工作人员听后由衷地感到高兴。

  谁能想到,不久前这里还是另一番光景:项目审批事项手续多、流程繁、耗时长等问题困扰着不少企业,他们对于提升项目审批效能的意愿十分强烈。群众利益无小事,提升项目审批效能是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一环。宿豫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严实督促辖区行政审批部门对全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民生实事项目进行梳理,围绕“勘验选址、项目立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优化制度机制,合并重复环节,提升审批效能。不久后,“超时即办制”应运而生。

  所谓“超时即办制”就是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相关审批部门因自身责任在超时即办时限内未能办结的,视为该部门默认审批事项通过审批,并在超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出具审批通过意见,加盖审批部门印章,载明关键批复信息,确保下个环节有序开展,形成项目审批倒逼机制。为保障“超时即办制”顺利推进,在项目全程监督中引入“亮灯预警”机制,要求全区所有重大产业项目全流程通过工程审批管理平台进行办理,专班对项目办理过程全程实时监控。对按时完成审批事项的亮绿灯通过,时限过半还未办理的亮黄灯催办,时限已过还未办理的亮红灯警示,强制交办审批。同时,为畅通审批流程,区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定期调度、监督管理机制,对“超时即办制”落实情况进行过程性跟踪,对因不作为、慢作为发生“超时默认”的审批部门和个人,进行约谈提醒,情况严重的,将予以追责问责。

  “以前,部分审批部门为企业主动开展代办帮办服务、缩短办结时限意识不强。现在引入了‘超时即办制’,对于那些项目逾期未办结的,将被强制即时通过并问责,不仅有效解决了‘不到时限不办’‘过了时限不急’等效能低下问题,同时推动涉审事项由‘被动审批’向‘主动帮办’转变。”宿豫区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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