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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压实职能部门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责任

发布日期:2023-11-21信息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字号:[ ]

  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巡察机构在对5个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后,专门召开巡察共性问题反馈会议,向区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发放《风险提示函》。

  今年以来,赣榆区委巡察机构在扎实推进巡察监督常态化、长效化的同时,着力在加强巡察成果运用上下功夫,探索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责任,持续推动治标成果向治本成效转化。针对巡察基层党组织发现的涉及体制机制、深化改革等需要相关主管部门统筹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创新巡察整改机制,将共性问题分行业、分层级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以《风险提示函》的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反馈。

  为确保问题移交严肃规范,所列问题均按照巡察组分析研判、巡察办收集分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完成,在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召开会议现场交办给相关职能部门,传导责任压力,推动举一反三、自查自纠。

  实行该制度以来,该区委巡察机构共向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公安局等9个部门发出《风险提示函》,涉及人居环境长效治理不到位、大额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少数镇社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与此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将《风险提示函》所列问题纳入派驻监督重要内容,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对照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列出完成时限,实行销号整改,3个月内准时向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我们将进一步压实职能部门在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中的责任,不断深化上下联动、统筹整改,推动基层治理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该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表示。(韩宝国 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