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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内外协作打好案件质量提升“组合拳”

发布日期:2023-11-22信息来源:新华日报字号:[ ]

  今年以来,溧阳市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打造“铁案”工程,畅通内外协作,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贯通、内外联动的案件质量责任共同体,切实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

  “本案当事人主体身份材料调取不全,未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单独分类……”近日,溧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案件承办部门办理的一起案件提出预审反馈意见。

  针对移送审理环节出现的“事实不清”“定性不准”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建立“预审反馈”制度,由审理部门先对案件进行书面预审,承办部门根据反馈意见完善后再移交正式审理,通过提前把关事实证据及定性处理等重点问题,将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解决在前端环节。

  针对乡镇纪委人员调整快、业务能力弱、案件质量不高的现状,该市纪委监委通过走访调研、学习外地经验做法、征求乡镇纪委意见、班子集体研究等方式,制定出台了《溧阳市纪检监察机关“乡案县审”工作方案(试行)》,对乡镇案件的报送、预审、受理、审核、退补、审结等环节进行明确,统一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着力解决乡镇纪委案件普遍质量不高的瓶颈问题。

  实现案件高质量既要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横向协同、纵向贯通,还需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为了畅通内外协作“外循环”,该市纪委监委还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协作配合的会议纪要》,建立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1+9”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案件线索移送反馈、工作咨询、列席检察委员会、联合研判分析、促进市域社会治理、联合培训、联合调研、廉洁文化宣传协作等9项机制,保障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强化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1+9”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以来,该市监委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开展同堂培训5次,召开联席会议12次,组织庭审观摩、警示教育8次,成功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2件,形成了分工更明确、配合更默契、协作更顺畅的惩治腐败合力。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常态化开展“以考代训”“小审说案”活动、采取形式多样的业务交流、实战练兵,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纪检监察工作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首先要做到案件办理的高质量。我们将进一步树牢案件质量意识,完善内外双循环机制,构建案件质量责任共同体,持续推动案件质量提升。”溧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