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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治理“微腐败”

发布日期:2023-03-16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号:[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要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对群众身边的“蝇贪”重拳出击、持续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治理“微腐败”,必须厚植为民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站稳人民立场,就必须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要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落实,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要紧紧扭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在正风肃纪中践行执纪为民,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事项、久拖未决的信访难题、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工程建设、“三资”管理、采购招标、民生保障、扶贫救助、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整治,发挥监督保障作用。要带着强烈问题意识和敏锐观察力,善于从“秋毫之末”中发现端倪,通过开展一系列小切口专项治理,取得查处一案、规范一方、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治理“微腐败”,必须深化标本兼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隐蔽性、顽固性强,反复度高,只有多管齐下,直击病根,才能彻底铲除其滋生土壤。要严厉惩治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治理敷衍塞责、踢皮球,消极怠工、不作为,简单粗暴、乱作为等基层作风问题,向“村霸”“蝇贪”亮剑,向不作为、不担当的“躺平者”开刀。要扎牢制度笼子,以制度管人、管钱、管事,紧盯重点人群、重要环节和关键问题,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通过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实现分类确权、分层赋权、严格控权、规范用权,让“微权力”的每个环节都运行在阳光下。要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干部党性、法治、道德、家风等方面的教育与感化,用身边案例、鲜活事例作为警示素材,使其巩固思想防线,破除侥幸心理,打断陋习惯性,实现治标、治本的协同发力、一体推进。

治理“微腐败”,必须压紧责任链条。“微腐败”本质上是由于“微权力”的失控导致,反映出基层权力运行中存在监管薄弱、责任缺位等问题,必须从管党治党入手,传导压力,久久为功,不断规范基层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要突出体现“两个维护”在基层的具体化,围绕市县巡察“三个聚焦”监督重点,高质量推进对村(社区)巡察。要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和层层传导、问责倒逼的责任追究机制,前移治理关口,提升治理能力,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真正落实落细管理职责,构建政府部门与基层单位“立体联动”式工作体系,发挥财政、建设、规划、审计等部门的行业指导、业务监管、职能监督作用,直插“微权力”运行的每一处“神经末梢”。要推广和用好“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加强全程跟踪督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诉求,同时继续探索和发挥好地方“三资”监管“户户通”等信息化平台作用,利用“大数据+监督”优势,打通群众监督“最后一公里”。(罗功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