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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 用心用情答好信访举报卷

发布日期:2023-07-12信息来源:启东市纪委监委字号:[ ]

“对于你们这一次答复的内容,我很满意!”日前,启东圆陀角旅游度假区纪工委干部对一个信访问题跟进答复后,得到了举报人最终认可。

去年底,启东市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反映圆陀角旅游度假区城管工作人员在某小区选择性拆除违章阳光房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立即启动“室组地”联动办信机制,整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属地纪工委力量开展调查,共同推进信访举报办理。

经调查发现,举报人李某家搭建的阳光房属于违建,城管工作人员依规依法拆除,并不存在选择性执法情况。当调查小组将情况电话反馈给李某时,对方却不接受,并挂断了电话。

为更好与举报人沟通,打消其疑虑,调查小组决定上门答复。“这里有份我们小区阳光房拆除名单,目前17家违章阳光房已经全部拆除,其中包括你们家,另有26家正在走相关法定拆除程序。”圆陀角旅游度假区纪工委工作人员说。

“我家周边不少住户也建了阳光房,为什么只拆我们家的,不拆他们的,走法定拆除程序会不会是个借口?”李某某说出了心中的不满。

“原来因为这个您才误解城管是选择性执法。根据规定,违章建筑在开始建设后15天内发现的适用快拆程序,超过15天的要办理相关拆除手续,需要一个过程。您家走的是快拆程序。”派驻城管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补充道。

“这个我听懂了。当初我建阳光房就是看到邻居建了才跟着建的,小区也没有禁止搭建阳光房的明确说法,现在说拆就拆,我还是接受不了。”李某眉头紧锁,一脸不悦。

第二次上门答复仍没有让举报人完全信服,这再次提醒调查小组,该小区违建阳光房的问题如果不及时妥善处置,极易引起群众不满。

为从源头上解决该问题,调查小组先后3次组织召开协调推进会,研判工作难点,推动责任落实,制定了分区域集中清理整治违建阳光房方案,在主干道醒目处悬挂禁止搭建阳光房的宣传横幅,并在小区公示栏张贴清理整治违建阳光房的公告。经过一段时间集中整治,该小区又拆除了20余户违建阳光房,其余待拆违建阳光房也全部走完法定拆除程序。

当调查小组第三次找到举报人李某,向他反馈小区分区域集中清理整治违建阳光房情况后,李某当场签字对信访举报答复表示满意,并自愿成为该小区环境整治义务监督员。

“信访举报是群众反映问题的入口,也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高效处理信访举报,精准办理实名检举控告,既能有效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又能进一步畅通党群关系,赢得群众信任。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办理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着力营造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启东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燕华 张洁 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