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23-09-26信息来源:南通市纪委监委字号:[ ]

启东市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四级调研员朱卫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2013年至2023年,朱卫忠在担任启东市汇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高档白酒48瓶、礼金4万元和共计价值4.3万元的消费卡。朱卫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海门区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肖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2019年至2022年,肖飙在担任海门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高档香烟10条、礼金7万元和共计价值0.3万元的消费卡。肖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如皋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荷春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至2019年,王荷春在担任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酒水10瓶、高档香烟14条。王荷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原四级调研员马东生违规收受消费卡问题。 2018年至2019年,马东生在担任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先后2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共计价值1万元的消费卡。2023年7月,马东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