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22年10月9日至12月20日对沛县开展了巡视,并于2023年4月8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沛县县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坚持把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攻坚克难的锐气,全力以赴做深做实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折不扣推动各项整改要求在沛县落到实处。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沛县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充分认识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全面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认真学习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5月15日,召开县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和结果,为扎实开展巡视整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县委常委会4次、县政府常务会2次、专题调度会6次、会商会办推进会4次,逐件梳理反馈问题、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个化解堵点难题,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全力推进整改落实。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巡视整改严紧实。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分设7个工作组,分别由相关县委常委任组长,牵头负责所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细化分解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42项问题清单,以具体人、具体事为入口,以问题的根本性解决和制度化完善为路径,研究制定《中共沛县县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形成142项整改措施清单,逐条逐项明确整改任务、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取得明显成效和整改落实到位时限。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就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亲自部署、一线推动,对反馈问题较为集中的事项,组织专项调研6次,深入单位部门、镇街社区、工厂园区,深入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以上率下,刀刃向内,真正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狠抓督促指导,确保集中整改出成效见真章。高位推动整改落实,统一部署综合协调组、选人用人工作整改专项组、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专项组、巡察工作整改专项组,分别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形成全县一盘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发送《致县领导的一封信》,由分管县领导围绕牵头任务召开部门调度会议,研商会办整改措施。强化督查保障实效,建立“三线督查”工作格局,不定期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工作短板;创新“立项督办、专人督导、跟踪问效、限期完成”的工作模式,持续强化督查结果应用,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真改实改。
截至目前,省委巡视反馈的42项问题已整改到位18项,其余24项问题正在按照时间节点有序落实;省委巡视期间交办信访事项749件已按期办理并形成答复意见及时反馈信访人,364件已实体性化解。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虚假‘总部经济’”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县总部经济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召开各镇(街道)、经开区财政、综合治税负责人会议,督促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虚假“总部经济”企业清理进展。
二是修订完善《加快推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关于“虚假引进外资”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虚假外资企业进行全面审查清理。
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统计数据核查的通知》,逐一对照到资审核认定清单,对2023年以来外资项目进行严格审核。
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企业增资扩股。
(三)关于“虚假引进高新技术企业”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21年招引的54家企业逐一排查核实,摸清企业资质和实际经营状况。
二是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严把迁移高企引进关口,今年以来,沛县未整体迁移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未发生虚假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现象。
三是梳理形成《2023-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名单》,为开展2023年高企申报工作打好基础。开展“科技政策面对面”系列活动3场,邀请专家现场一对一为企业答疑解难。持续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工作,累计参与评价284家企业。定期调度各镇(街道)和经开区2024年、2025年培育企业的经营情况,形成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机制。
(四)关于“招商引资虚报造假”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拟投资10亿元以上签约项目逐一核查,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抓好落实。
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招引流程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把项目招引质量,防止项目招引虚报造假的现象。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认定。
三是开展重大产业项目实地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形成项目建设工作专报5期、专题汇报重大项目建设情况3次,推动项目建设早开工、快建设。截至6月底,年度实施的118个重大产业项目实现开工108个。
(五)关于“超财力打造教育名片”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县政府常务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对标对表、校准偏差,立足实际配置资源,科学谋划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
二是通过对城区学位资源缺口情况分析,优化调整校舍建设计划,实现现有学校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三是制定完成《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工程概算、预算评审工作质效的通知》,从工程审批管理、初步设计概算和预算执行与调整、监督管理等方面,节省财政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出台《沛县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建设工程变更管理议事规则》文件,对城建重点工程变更审批程序进行规范。
四是完善产教融合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产教融合工作,有效化解生源高峰压力。
(六)关于“经开区失管失控,重大决策缺乏监管”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委专题研究经开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经开区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完善经开区管理体制。参照上级考核评价体系,优化县对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设置工业经济、创新发展、社会责任等6大类30项考核指标。
二是全面加强县委对经开区的领导,常态化听取、研究经开区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汇报。
三是印发《中共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立经开工区纪工委和纪检监察室,明确工作职责。
四是推进落实经开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2021-2022年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政策执行、对外投资、工程建设、内部控制等方面工作。向上级申请,对经开区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审计。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推动全县县直机关和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审尽审,调增项目计划。
五是加强经开区干部队伍建设,选派专业型干部到经开区任职,增强工作力量。结合经开区发展实际,梳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信息,综合专业能力和工作经历,优化队伍结构,推动实现人岗相适。
(七)关于“重大项目把关不严,引资变投资、招商变招损”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做好重大项目论证工作,进一步梳理增补项目、置换项目、调出项目。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融资管理机制,印发《关于调整沛县投融资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沛县投融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政府和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决策管理,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资源配置计划进行严格把关。
三是制定《关于优化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成立4个驻外招商分局和17个招商专班,围绕“2+3”现代产业体系,全力招大引强。
(八)关于“干部违规兼职,薪酬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通知》,对名下有在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公职人员(公务员及县管干部)进行专项整治。
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兼职(任职)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公职人员兼职(任职)要求。
(九)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县委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印发《中共沛县县委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县委召开2022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听取各镇党委书记、各街道党工委书记、沛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负责人述职,进行现场评议和测评。
三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已组织48家单位1500余名党员干部,到县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1月14日,县委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会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四是下发《关于全县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规范问题进行自查整改、集中监督检查。
(十)关于“监督执纪不敢动真碰硬”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18年以来已经办结的留置案件进行“回头看”,逐件核对“一案双查”情况。
二是出台《沛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涉及县管干部问题线索闭环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综合运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任职谈话、监督谈话等手段,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强化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
三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拍摄《永吹反腐冲锋号》警示教育专题片,面向全县党员干部播放72场次,2000余名党员干部受教育,督促“以案促改”,下发监察建议,堵塞漏洞,扎紧“不能腐”的笼子。
四是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会议,印发《沛县纪委监委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举办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参观看守所、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清廉充沛 幸福同行”家庭助廉系列活动和“六查找六检视”对照检查等,确保实现教育整顿目标任务。
(十一)关于“产业结构偏重”问题的整改。(整改期限超过1年)
一是大力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优化能源结构。2023年1-5月,全县高耗能规上工业企业能耗占比较2021年下降9个百分点。推进高耗能企业节能技改,切实降低企业综合能耗。推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是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1-5月达标待入库战新企业12家,新增高新技术列统企业14家。全县149家规上战新企业实现产值147亿元,占全县规上工业总产值的56.6%。1-5月实现高新技术产值58.37亿元。
三是加大低效用地盘活力度,通过增资扩容、收购储备、腾笼换鸟、退二进三、实施流转等方式有序开展低效用地盘活工作。截至6月30日,盘活低效用地55宗1931亩,完成2023年目标的148%。
(十二)关于“经开区支撑引领作用较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着力开展在库规上企业要素保障工作,1-6月份规上企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6.4%。聚力优质资源促进企业尽快满产达效,形成有效增量,新增入库9家企业。更新管理理念,畅通信息渠道,强化税源培育和综合治税,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同比增长30%。
二是开展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截至上半年已申报高企6家,12家待申报。加强创新理念宣传,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组织做好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编制材料申报智能车间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1家、市级4家。引导企业建立省级研发平台,加强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培育,授权发明专利23件。提高服务水平,全面做好人才育、留、用工作。
三是引进专业运营团队,运营管理现有孵化器。强化相关政策、标准研究,积极做好符合国家级孵化器在孵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招引和孵化工作,新引进在孵企业10家。
(十三)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整改期限超过1年)
一是建立扬尘防治统筹协调机制,成立沛县扬尘综合整治办公室,印发《沛县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沛县扬尘污染五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系统推进工地、道路、运输车辆、港口码头、渣土消纳场所等五项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二是建设鼓楼街餐饮油烟二次净化示范片区和县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
三是开展重型柴油车排放路查路检,有效控制并减少柴油车排放污染物的影响,助力辖区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是实施沛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建设,同步开展2024-2025年度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是开展南四湖流域入湖河道水质监测溯源排查,对排口进行监测阶段排口采样,对已溯源的排污口进行分类编码。
(十四)关于“安全生产仍存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安全生产培训及现场观摩3次,邀请国家级安全培训师举行讲座。加强现场安全管理,774家中小型工业企业完成系统中自查自改上报工作。推进“三个年”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1510家次,发现隐患3244条,已完成整改3162条,其余正在整改中,立案69件。印发《县委常委会成员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及《2023年沛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安委会多次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调动各方力量拉网式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县委和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实施“四不两直”,到餐饮行业、工业企业等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截至2023年6月底,建设完成御澜湾小区电动车充电车棚26个,电动车充电桩520个。
三是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复查确认存在隐患的自建房已全部落实整治措施。
四是组织对工人新村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自建房313栋,发现有隐患的房屋有3栋,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全部为C级危房,目前3栋房屋均己采取工程措施加固整治。组织设计院、施工单位对工人新村地块排水情况进行摸排,将该地块的排水设施整治纳入了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县水务部门强化汛期排涝调度,重点关注该地块排水情况,及时组织排涝,保障排水畅通。落实长效保洁机制,在工人新村及周边开展环境整治,居民生活环境有了很大改观。组织通信公司对城中村通信线路开展梳理排查,目前已完成部分城中村线路整治,其他地区整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十五)关于“债务增速快、规模失控”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县投融资管理委员会成员,印发《沛县投融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债务管控制度和办法。
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培训费、会议费管理的通知》,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是召开投融资委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2023年投融资计划。
四是充分发挥债务监测平台作用,全方位监管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变动情况。
(十六)关于“融资成本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属监管企业债务管理有效防控债务风险的通知》,制定存量高成本债务置换计划,优化存量债务结构,压降债务成本,将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二是召开关于清理规范支付银行机构额外费用工作调度会,引导金融机构在后续金融服务过程中合理让利,压降国有企业融资成本。
(十七)关于“低效资产加大债务负担”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低效资产,制定资产盘活计划。
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承担政府性项目管理的通知》,健全项目决策实名机制,完善项目资金平衡,实施项目全周期滚动管理,强化项目推进协调机制,推动国有企业承担政府性项目有序实施。召开投融资委工作会议,确定2023年投融资计划。
三是进一步提升标准厂房入驻率,目前已落地企业2家,孵化企业3家。
(十八)关于“回购项目隐匿大额债务”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股权回购,降低融资成本,对外融资成本控制在合理区间,对回购项目进行审计。
二是制定《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的意见》,对开发区发展公司进行提级监管。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初步拟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人员名单,按流程审批。
(十九)关于“股权投资乱、收益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加快清理对外投资减少企业层级的通知》,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委派专人参与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全面掌握企业经营状况,维护出资人权益。
二是对全县镇级国有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合、重组、清算、注销。
(二十)关于“对外借款及担保金额大、风险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违规借贷清查专项整改工作小组,排查对外借款及对外担保风险点,对应制定清收方案。
二是严格执行《沛县投融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指导国有企业加快推进市场化转型,审议批准企业投资、融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切实防范或有风险,禁止向没有产权关系或没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提供任何担保。严格执行年度投融资计划,加强投融资监管。
(二十一)关于“国有资产低价出租”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国资国企信息化系统,全面梳理资产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资产拍租程序进行拍租。城投、产投、兴田等平台公司均已纳入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
二是按国资管理相关规定流程,对资产进行评估,对闲置资产启动针对性拍租工作。对未缴纳租金用户催缴租金,对空闲房屋加大招租力度。
三是立即收回出租合同已到期的资产,依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公开拍租,提高收益;对出租合同未到期的资产,与承租方洽谈重新拍租,签订补充合同或依法取消合同。按国资管理办法合理确定租赁期,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及合理收益。
(二十二)关于“违规盲目收购民企资产”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县国有企业收购民营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梳理情况制定资产盘活方案。
二是对平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对企业收购项目开展回头看。
(二十三)关于“公车使用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完善公务用车管理机制,同步开展全县公务用车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23-2025年度沛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框架协议采购公务用车维修的通知》,对全县公务用车智能化平台使用,以及定点维修、加油、保险、租赁“四定点”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车辆管理,印发《沛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文件审核单位车辆配备更新,从严控制配备标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推动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二十四)关于“‘吃喝歪风’久治不愈”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五一和端午等节假日为重点,深入乡镇、县直机关单位和县属企业,开展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检查。
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涉嫌违规接待吃喝问题进行查处。
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培训费、会议费管理的通知》,规范各项工作经费支出。将公务接待有关职能部门纳入县委第五轮巡察范围。
(二十五)关于“违规变相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追缴工作专班,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追缴。
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安排相关派驻组到负责津补贴发放的业务职能部门进行督查,指导规范工作流程,严明政策界限和纪律红线。
(二十六)关于“违规转包分包”问题的整改。
制定专项整治计划,开展专项整治,召开招标人主体责任座谈会,压实招标人责任。对全县在建项目进行抽查。印发《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基础知识工作问答》。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的通知》文件。
(二十七)关于“虚假招投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招标中每个环节内部监督与管控。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项目发包方案时提供现场未施工照片,递交《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现场勘察表》,明确建设单位、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建设地点、招标内容及现场勘察情况,承诺招标项目未施工。
二是实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需要招标的工程提前一个月,在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招标计划。
(二十八)关于“违规直接发包工程”问题的整改。
召开招标人参加的主体责任座谈会,对与会人员进行了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了招标人的招标意识、法治意识和履责意识。建立招标联合审查制度,对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住建部门组织司法、财政、行政审批、审计等有关部门对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参数设置、评标办法等关键内容,进行联合审查。
(二十九)关于“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已送达处罚决定,相关责任人已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二是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对近期发布的电子招投标工程进行执法检查。
(三十)关于“暗箱操作帮助企业围标串标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标书雷同性分析自动识别系统”,加强对串标围标等不法行为的监管执法。
二是召开评标专家座谈会,下发评标专家评标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评标专家进行一标一评。
三是落实“以案促改”,开展自查自纠,对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三十一)关于“违规承揽工程及相关业务”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全县建筑企业招投标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住建部相关文件,压实企业责任,提升企业法治意识、风险意识。
二是在《关于开展2023年沛县建筑市场综合检查暨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对企业出借资质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范围,扣减信用分。
(三十二)关于“存在‘带病提拔’和严重超编问题”问题的整改。(整改期限超过1年)
一是印发《中共沛县县委组织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
二是开展事业人员档案专审,核实档案年龄信息,及时为到龄人员办理退休减编手续。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减员销编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减编手续办理时限,督促单位按时办理减员销编手续。加强事业人员总量控制,超编单位不予审批用编计划,通过自然减员消化超编人员。
三是对全县党政机构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通过自查自纠、现场督查、反馈整改等方式严格规范机构设置。
(三十三)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2023年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将实施乡村振兴“领头雁”全链条培育工程作为县镇两级书记年度基层党建项目,集中力量破解村级带头人队伍建设难题。针对机关下派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情况和村党组织书记空缺的村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公开选聘27名“兴村专岗书记”。从现有村干部、乡村能人、退伍军人等群体中培养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是召开全县第一书记工作推进会,印发《沛县第一书记从严管理若干措施》,明确驻村职责任务、年度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
三是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攻坚行动”列入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图码管控”,全面实施“资产资源一图清、数据共享一码通、监督管控一点明”的村集体资产运行管理新机制。落实“应进必进”,村级各类产权发包、租赁等全部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
(三十四)关于“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机关工委积极参与“书记直通车”会商汇办,协助县委督查室对红牌事项督查督办,进一步加大机关作风巡查频次,采用现场提醒、下发整改通知单和全县通报批评等形式,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作风效能。
二是制定下发全县作风建设工作要点,筹划全县机关部门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存在问题投诉“码上办”,拟选聘部分作风建设监督员,设立作风效能监督联系点50个。
三是对6起17人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进行查处,依纪依法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十五)关于“对待群众诉求‘生冷硬推’”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话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制定《沛县12345热线绩效提升计划》,围绕服务水平提升开展业务培训。
二是优化完善《沛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县政府关于调整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热线成员单位的通知》,成立督查督办组和责任追究组,加大督办督导力度,对近期推诿扯皮工单进行跟踪督办追责。
三是召开巡视问题整改第三次专题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网购宠物类、违建类、消费维权类、电梯类、住房建设领域类、污水外溢类工单处置方案,进一步理清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
(三十六)关于“盲目拆迁安置难”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房屋征收工作整改方案》,严格执行房屋征收程序、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着力保障被征收群众合法权益。制定《沛县主城区被征收人购房卡安置暂行规定》,新实施项目推行货币安置与异地产权调换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二是县委召开安置房建设专题会议,制定《安置房建设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细化安置房项目建设时间节点,实行日调度、周通报。
三是印发《沛县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过渡费支付办法的通知》,优化过渡费拨付节点,对生活困难群众,由被征收人提出申请,村居出具证明,属地街道审核符合条件后,可提前支付过渡费用。
四是房屋征收工作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做到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确保房屋征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十七)关于“推动不力交楼难”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优化了工作专班,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落细周调度(会办)机制,全面掌握问题楼盘进展情况。
二是全面排查全县在建在售楼盘进展情况。保交楼常态化工作已列入2023年度镇街区和机关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
(三十八)关于“手续不全办证难”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沛县城区安置房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方案》,摸清底数、创新路径,采取“容缺办理”等方式;印发安置房办证明白纸。
二是将化解存量与遏制新增相结合,将专项整改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强化开发建设单位规范手续意识,2023年我县新交付的5个楼盘2241套房屋,全部实现“交房即发证”,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十九)关于“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整改期限超过1年)
一是下发《关于规范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的通知》,优化流程,严格按分级诊疗要求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本地医疗资源宣传,提升群众对本地医疗机构的信任度。提交《关于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占比的建议》,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基金使用效率,保障群众正常就医需要。
二是开展药品价格排查,逐一核对,对违规加价药品给于零售价调价处理,确保每种药品均符合加价率政策。
三是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集中采购,组织药事管理委员会、设备管理委员会和纪检监察室定期对采购工作开展抽查,对照出入库药品耗材价格和销售价格。医院所需药品耗材目前已全部纳入阳光采购平台议价,并严格落实“零差价”政策,以实际采购价格供应患者,让患者得到实惠。药品销售价格进行公示,院物价、审计部门定期抽取患者费用明细进行对照和监督。
四是组织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达到省、市基药采购占比要求。对于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加强监管提高采购比例,督促和指导各医疗机构进行采购、使用,确保26家医疗机构基药采购占比全部达到70%以上。
五是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且未停止托育服务的机构全面进行消防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拟定整改建议。进一步强化了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规范发展。
(四十)关于“教育发展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面向校园招聘编制教师215人,进一步加大招聘力度。
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十条举措》,组织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200余场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提升了师生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进一步完善个性化群体档案,开展“五清”排查工作,精准施策护航特殊群体学生。强化家校共育,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突发事件。
三是全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全面落实减负政策,对规范办学情况进行分类分学段考核。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开展新课程方案、新课程标准培训,暑期各学段教师业务培训、初中校长及教研员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正在进行。在学生管理方面,落实校园欺凌防范措施,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培养具有幸福感知力的孩子”家庭教育讲座。
(四十一)关于“特困群体救助和‘一老一幼’保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调整完善沛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编制《沛县特殊困难群体保障政策索引》,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工作的通知》,通过集中排查,确保全县困境儿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7家护理院完成竣工验收,新增养老床位1500张,五段护理院拟于2023年9月运营,设置养老床位300张;杨屯昭阳养老服务中心正实施装修装饰,拟于2023年10月运营,设置养老床位302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配备养老床位1012张。
四是严格按照《关于调整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将殡葬服务项目由原49项调整为31项,取消捆绑式套餐消费,12项殡葬服务项目降低收费标准。
(四十二)关于“对巡视问题整改不够重视,巡视整改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十四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工作,研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省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调度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举一反三,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后半篇文章。印发《中共沛县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省委巡视整改清单。
二是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县委第五轮巡察重要内容;县委召开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并发布县委第五轮巡察公告,重点围绕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巡察。
三是召开巡视整改协调会,形成巡视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举行整改业务培训会,到涉及单位督导整改进展情况,并对整改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高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县的集中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还存在部分需要持续整改和长期坚持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过硬的工作举措、强烈的责任担当抓整改,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收兵,真正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是在推进持续整改上再加力。强化效率意识、质量意识,持续发挥“三线督查”作用,加大已整改完成问题“回头看”力度,坚决防止表面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问题和反弹反复、边改边犯现象,确保整改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加强暂未整改完成问题跟踪落实,抓住瓶颈症结,倒排节点、量化任务、硬化措施,推动整改往深里改、往实里走。加强不能立行立改问题过程管控,建立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制度,分步骤、分阶段推进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是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深入研究反馈问题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功,剖析42项问题暴露的深层次根源,总结提炼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努力形成一批政策性创新和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聚焦招商引资最前沿、项目建设主战场、民生福祉第一线、社会治理最末梢,制定和完善一批打基础、利长远、治根本的常态长效制度,既做好“当下改”的功课,又确保“长久立”的成效。充分发挥县委巡察“利剑”作用,紧密结合巡视整改工作,推动整改要求向基层延伸,形成县镇村三级联动、一抓到底工作大格局,实现巡视巡察无缝对接、优势互补。
三是在巩固整改成果上见实效。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委、市委各项部署结合起来,紧扣“建设环微山湖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总体定位,锚定“六个现代化新沛县”奋斗目标,以整改促发展思路理清、促发展举措创新,持续放大整改成效,推动解决一批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攻坚攻克一批想干未干的要事难事,全力办好一批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沛县新实践取得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6-89675982;邮政信箱: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沛公路2号;电子邮箱:pxdcs2018@126.com
中共沛县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