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9-06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于2022年10月8日至12月20日对镇江市丹徒区开展了巡视,并于2023年4月7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丹徒区委坚持把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对党绝对忠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使命担当,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坚决提高政治站位。4月10日,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书记专题会、第二轮巡视集中反馈会等相关巡视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决定成立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工作专班。5月6日,区委常委会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各位常委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整改措施,自觉加强区委常委会班子建设,进一步增强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坚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对号入座。4月12日,区委专题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交办会,对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一细化分解到具体人、具体事,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单位和完成时限。区委坚持每月至少研究一次整改情况,加强经常性调度,一体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强党的领导、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6次、专题推进会4次,现场调研督办16次。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会商会办、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巡视整改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以上率下、层层推动,确保职责范围内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交流《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心得体会,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坚持把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全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积极主动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开展“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抓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推进巡视整改。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结合,建立区领导、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双层督导工作机制,对照时间表和任务书,以钉钉子的精神推进工作,动态化开展督查,确保每周有进展、每月有变化、每季有成效。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既解决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努力做到整改意见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达标。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加快涉企资金兑付工作,逐条梳理未拨付的项目情况,查找未拨付原因,逐一核实企业经营状态及项目验收等情况,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确保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

  2.关于“对意识形态风险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在全区各级党组织中广泛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讨学习,制定2023年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2023年全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对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加强过程性指导。结合十四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依托意识形态工作年度督查、专项检查和常态化指导等方式,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3.关于“‘12345’工单办理‘推拖糊’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丹徒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丹徒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成员单位工作绩效评价实施细则(修订)》,强化问题导向、督查力度、考核权威。建立疑难工单快速会商机制,及时召开疑难工单会商会进行研判交办,成立本区回访工作小组,及时回访来电市民,定期对成员单位工单办理满意度进行抽检,确保办理成效,集中整改期内,按照《2023年度镇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成员单位工作绩效评价细则》,综合测评明显提升。针对巡视反馈的具体事项,已妥善办结,回访市民结果满意。

  4.关于“总体发展谋划不够深”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区委常委会会议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将长三角一体化、宁镇扬一体化、南京都市圈等重大战略的学习研究列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邀请专家专题授课辅导,努力做到深入研究、系统谋划。

  二是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上海、浙江和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等地考察学习、开展专题招商,选派年轻干部赴上海嘉定工业园管委会跟班学习,借鉴园区建设、产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

  三是编制全区产业发展规划,将宁镇扬一体化、南京都市圈等重大战略和G312产业创新走廊建设规划纳入全区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动丹徒高新园与南京栖霞区联络共建,扎实开展项目招引活动。邀请省工程咨询中心对丹徒经济开发区、丹徒高新园开展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丹徒经济开发区正在与省工程咨询中心进行编制前对接,丹徒高新园产业发展规划已形成修改稿。

  四是召开区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坚持“生态立区、产业强区”不动摇,扎实推进“一区两园”经济主战场建设,持续推进开发园区优化整合提升和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完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5.关于“绿色发展底线守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调研高资街道、丹徒经济开发区、世业镇等三个沿江板块,推动上级要求落地落实。

  二是持续开展化工行业整治,巡视反馈指出的污水入江问题已完成整改,通过省市区三级验收。

  三是从严控制能耗强度,对标行业先进水平,严格项目论证把关,梳理落实替代指标,规范减量替代能耗指标的确认、配置和监管。成立“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自加压力、自我排查梳理出工业“散乱污”企业682家,整改完成率98%;出台《丹徒区工业“散乱污”企业深化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巡查易发生工业“散乱污”聚集地区,积极筛选工业“散乱污”企业整治示范案例。

  四是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22年9月“区域限批”已解除。集中整改期内,全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12.5%,改善率排名镇江各辖市区第1名;优良天数比率为67.9%,改善率排名镇江市国控站点第2名。

  五是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高桥船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成立高桥船厂拆除取缔工作指挥部,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每周调度。2023年6月14日,通过镇江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七部门组织的市级现场核查验收。

  六是印发《关于加强对长江等河道、水库、湖泊涉河巡查的通知》,强化长江岸线执法巡查工作,持续加强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监管执法力度,及时处置长江岸线新增的水事违法行为。

  6.关于“工业发展质效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丹徒区重点产业专班工作方案》,成立七个重点产业工作专班,均由副区长担任班长。目前,各专班均先后组织开展银团走访、企业调研、行业恳谈会、企业家座谈会、产业链招商等活动。

  二是深化项目落地准入评审机制改革,出台《丹徒区产业项目全过程评审工作办法》,提升落地项目质量。持续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企业免费诊断工作。建立经济服务推进机制,区领导点对点挂钩服务推进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三是成立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工作专班,编制生态汽车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细分产业类别,编制招商目录。积极围绕产业链抓招商,全力为本地关联企业牵线搭桥。

  7.关于“营商环境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加强政企沟通机制建设,组织召开“企业家沙龙”“企业家恳谈会”和“宜路暖企、护航发展”座谈会,聘任营商环境监督员,推广使用“营商环境面对面”小程序,区级满意度调查系统已于6月底上线使用,线上线下不打烊服务体系构建完成。

  二是持续加大助企服务力度,建立完善区镇两级挂钩重点企业服务承诺机制,明确经济工作服务机制和企业走访行为准则,绘制走访企业流程图,印制企业服务承诺卡,发放惠企政策汇编,推出“一站式”政务直通车,赴企业、项目现场解决发展问题。

  三是制定对镇(街道、园区)和区级部门的营商环境考核细则,梳理《2023年丹徒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提升工作方案分解表》,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8.关于“重数量轻质效”问题的整改。

  成立高端装备制造、高性能材料、食品医药等七个重点产业工作专班,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丹徒区加强合同文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暂行)》,加强对签约项目合同文本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和指导。印发《丹徒区产业项目全过程评审工作办法》,强化项目招引全流程评估评审。深化项目落地准入评审机制改革,强化项目投资履约监管,保障项目形成有效投资。加大项目投资入库列统力度,推进项目入库质量、数量双提升,2023年上半年新入库51个项目,入库个数较上年同期增长27.5%,新增在库投资同比增长178.6%。

  9.关于“违规收购民营企业”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驸马农贸市场实际管理权,目前正通过公开招租、网络发布等多种方式开展招商合作,积极盘活资产。

  10.关于“发展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力谋划港口及岸线依托型产业转型,规划建设物理复配产业园,《江苏丹徒经济开发区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报告》和《江苏丹徒经济开发区环保评估专题论证报告》已由专家组进行论证。化存量为增量,提升产业承载力,先后盘活利用土地135亩,引进项目3个。

  二是召开全区高质量考核推进会,全面总结分析2022年度考核结果。结合省、市综合考核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丹徒区综合考核政策文件。聚焦“产业强区”战略,加大经济运行调度,建立以7大类经济指标为主的评价体系,每月组织实施月度综合评价并进行通报,对梳理出的短板弱项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结果运用,与各板块高质量发展年终考核进行挂钩。

  三是每季度按照加压奋进的要求,细化月度目标,明确各板块工作方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推进区镇两级领导班子挂钩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机制,每月对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汇总交办,实现月度跟踪、滚动管理,多措并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23年上半年累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约1.5亿元。持续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征管,多渠道挖潜增收。持续推进项目招引和营商环境建设,加快各类惠企资金拨付,2023年上半年累计拨付各类涉企补助资金约9000余万元。

  11.关于“乡村振兴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提档升级。①园区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丹徒区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开工建设4个子项目,其余子项目已开始招标。②积极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晋升市级龙头企业1家,新增区级龙头企业3家。③加大园区项目招引和推进力度,完成园区招商手册编制,赴上海、福建、常州等地开展专题招商活动。上半年,共招引10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项目11个,总投资额8.06亿元,其中已开工建设的项目8个。④品牌宣传工作成效明显,成功举办2023“苏韵乡情”乡村休闲旅游农业(镇江)专场推介活动,“荣炳大米”获批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二是着力推进农业绿色高效发展。①加快推动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加快5个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建设;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和老菜地改造工作正按序时推进。②全面提升粮食、园艺、畜禽、水产等农业增加值,生猪、鸡、牛、羊等畜禽养殖达到预期目标,基本完成全区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或退养工作。③大力推动农产品推介、助销等工作。上半年,参加2023中国镇江现代农业招商暨镇江优质农产品(上海)推介活动,4个项目参加签约;举办“备全好年货、共享喜庆年”直播活动、“2023世业洲供销市集暨首届鲜食玉米狂嗨节”线下集市和直播活动。

  三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书记领航”强村项目。①建立《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提升项目库》。排定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提升行动项目130个,目前27个项目已正常收益,其余正在建设实施中。②扩大“政经分离”试点范围,明确7个镇(街道、园区)38个村开展“政经分离”试点。③全面执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按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流转交易的规定;开展村组集体资产租赁(发包)交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召开全区村级债务核实界定工作会议,建立债务台账,对村级债务进行动态监测。

  四是加快提升农民收入。①制订《丹徒区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召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工作推进会。②扎实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上半年已培育区级示范家庭农场1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3家,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工作的通知》,拟认定10家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③加大就业扶持力度,举办“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75家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2200余个。

  12.关于“开发区示范引领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启动丹徒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产业规划编制工作,围绕新材料、重装基地、融入G312产业创新走廊等方面,进行产业规划布局,目前已经完成前期部分调研。围绕做强发展载体,谋划推进重装基地挖入式港池建设,完成闲置地块摸排和现状问题调查,明确各地块挂钩领导和具体联络人,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调度,按照“一地一策”拟定管控措施和盘活工作方案,加快违法占用清理、上位规划调整、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等土地使用前置工作的推进。印发《江苏丹徒经济开发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奖励办法》,组织开展银企对接会、智改数转培训会、服务企业政策讲解会、营商环境座谈会等专场活动。

  二是出台《丹徒经济开发区(高资街道)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印发市区重点项目及在手在谈项目挂钩联系的通知,逐一明确项目挂钩领导和联系人,每月对项目进度进行通报。

  13.关于“对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日常教育监督不到位,红脸出汗、咬耳扯袖不够经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报告将全面从严治党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并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30余人次,将“以严实作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个人重点调研课题,开展专题调研3次,带头讲授专题党课。

  二是深化区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春节、五一、端午等特殊时间节点进行廉政提醒。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坚持与新任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将廉政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内容。以典型案件为素材拍摄警示教育片,在全区分层分级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5万余人次。

  三是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开展党员走访活动。

  14.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

  印发《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每半年与分管联系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已开展廉政谈话110余人次,班子成员书面向区委报告上半年“一岗双责”履责情况。2023年以来,开展2轮对6个区级机关部门的常规巡察和12个村的“点穴式”巡察。制发《廉情抄报》5份,将相关情况通报5位分管区领导,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15.关于“责任传导压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细则,加大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力度。强化对“一把手”、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开展谈话了解135人次,查阅相关台账资料317份,反馈相关问题12个并督促整改。

  二是向相关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与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谈心谈话。以典型案件为素材拍摄警示教育片,在全区分层分级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5万余人次。制作年轻干部警示教育漫画,在省纪委网站、市区纪委微信公众号刊载推广。

  16.关于“跟进监督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围绕“散乱污”、工地扬尘、黑臭水体、河湖水质恶化、固废倾倒、秸秆垃圾焚烧、非法洗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等8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181次,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慢作为、推进不力的,严肃执纪问责。聚焦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组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专班,对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现场督查6次,提醒谈话50人次。聚焦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制发《丹徒区“宜路暖企、护航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丹徒区重点园区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4个方面12项监督重点,向社会公布《丹徒区优化营商环境负面清单》,设置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聘请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发放优化营商环境监督联系卡,开展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认真排查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聚焦违法用地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23次,督促推动问题整改。聚焦乡村振兴突出问题,制发《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组级财务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村办企业(合作社)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17.关于“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深入剖析融资领域贪腐案件原因,形成剖析报告,向相关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强化长效管理。印发《丹徒区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工作指引(试行)》,清单化列出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规定动作,常态化开展整改质效评估,形成典型案例剖析报告2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3件,推动建章立制4项。开展非法倾倒固废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深入推进欠缴土地租金专项治理,查处恶意欠缴、带头欠缴、落实监管责任不力等问题。着手拍摄融资领域专题警示教育片,组织案发单位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47人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20余人次。

  18.关于“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腐败多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为该局党组会的重要议事内容;严格执行《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制度》《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及“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各项制度;定期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纪录片、逢节假日必开展廉政提醒、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完善环境执法人员执法制度并加强学习,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控管理和审核把关。

  二是督促区卫生健康系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主体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书》;组织开展丹徒卫健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风险点18条,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风险监管工作机制,制定《丹徒区卫健委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暨“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抓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2023年度丹徒区卫健系统重点项目责任清单》,每月通报作风建设、营商环境完成情况。组建行风监督员队伍,聘请17名系统外不同单位人员和17名系统内人员组成行风监督员队伍,开展明察暗访,加强对行风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建引领,开展“红色领航、医路先锋”系列党建品牌创建和党风廉政教育暨主题党日活动等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培训。

  三是责成并督促区住建局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印发《区住建局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4个层面32大项、52小项具体责任,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教育,落实主体责任。

  四是印发《丹徒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投资监管、融资管理等制度文件正在加快制定。计划2023年下半年,组织投融资领域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廉政教育,增强关键岗位廉政意识。

  五是从严从实加强村干部管理。今年2月以来,纪委监委、组织、公检法司、信访等13家部门,分3批对36名村干部进行资格联审,严把选拔任用第一关,落实“六必谈”,提升村书记任前考察精准度。3月份以来,举办村书记主题轮训班和第六期、第七期“雁阵课堂”,组织参加全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视频培训班等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村干部能力水平。

  六是针对项目拆迁过程中通过违规确权、虚增拆迁补偿款等方式,骗取、侵吞国家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加大查处、曝光力度,查阅镇村“一把手”廉政档案30余人次,每季度开展一次抽查。

  七是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强化日常监督,了解掌握“一把手”综合状况。制定《关于对“一把手”巡察监督共性问题清单》,强化对“一把手”的政治体检和精准画像,将工作、生活情况纳入必谈内容,形成谈话报告。在巡察报告中单列“一把手”情况反映,提出明确意见建议。

  八是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强化对“一把手”、重点岗位、年轻干部、村(社区)干部分类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干部监督管理质效。

  19.关于“选人用人风气不正”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召开选人用人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深刻对照检查,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开展本年度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工作,强化备案管理,严格执行任前事项报告和职数预审制度。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与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和区级机关部门“一把手”进行谈心谈话,引导“关键少数”严明纪律规矩,增强自我约束。

  三是从严从实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区委组织部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率。召开全区组织系统作风建设会议,印发从严从实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实施方案,贯彻《镇江市组织部门从严治部“六个一”行动方案》,常态化赴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四是开展“敢为善为好干部”评选,选树一批践行“四敢”精神的先进典型。认真落实《丹徒区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对干部在推进改革、探索创新、推动发展特别是破解难题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对其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并及时纠错改正,有效消除和减少损失,调动和保护干部积极性,按照“三个区分开来”标准开展容错纠错。

  五是强化“一报告两评议”、综合考核、年度考核、日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信访举报、“裸官”治理等结果运用,进一步明晰干部“下”的具体标准,研究制定相关区管干部“下”的操作规程和组织处理操作规程。常态化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澄清工作,强化过程把控和环节监管,加强对信访举报件办理的审核把关,组织开展查否件会商,对标实施标准做好自查,确保调查结果精准有效,切实为被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撑腰正名。

  2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谋划”问题的整改。

  规范干部交流调整,严把干部动议关,防止频繁调整干部,巡视以来调整干部任职时间均符合规定。深入分析长期不交流原因,逐人制定整改方案,有计划推动交流轮岗。面向全区开展优秀年轻干部和专业型干部推荐工作,建立专业型干部库,分层分类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库,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加强专业化能力培训力度。制定公务员“四讲四争建新功”主题活动方案,通过各种形式全面提升公务员专业能力。开展考录需求专题调研,收集各单位专业人才需求,制定紧缺专业目录。

  21.关于“‘三超两乱’等问题较为严重”问题的整改。

  加强公务员转任工作管理,组织集体学习公务员转任相关文件,加强工作流程管理。稳妥有序消化未兼任领导职务的党组成员(党委委员)。严格执行人事编制管理规定,巡视以来,干部调整涉及身份转变的均按照规定执行,未新增混编混岗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调度社会组织规范清理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制发《区管干部社团兼职请示(备案)提示单》《区管领导干部社团兼职相关工作规程》,从严审核倒查兼职资格条件、报批程序等,督促社会组织按时保质抓实整改,完善长效机制。

  22.关于“农村道路(危桥)安全隐患整治不力”问题的整改。

  出台《丹徒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坚持路政巡查和养护巡查相结合,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2023年委托第三方开展新一轮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排查结果,拟实施安防里程131.152公里,目前施工图设计已经初步完成,正进行招投标工作。加大农路维修力度,排定乡村道养护工程23.7公里、县道路面改善工程10.23公里计划。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强化路面交通秩序整治,持续开展交通秩序“示范路口”“示范集镇路段”建设活动,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针对32座危桥改造任务,已完成28座危桥整改,剩余4座危桥纳入水利部门通济河河道整治项目一并实施。

  23.关于“教育医疗保障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配套幼儿园移交,今年计划完成蓝波湾公办幼儿园、彩虹城公办幼儿园移交工作,其装修项目列入2024年区政府投资计划并于2024年9月份建成使用。依据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专题开展民办幼儿园班额情况、生均各项占地面积调研活动,与相关民办幼儿园磋商合作办学事宜,巩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针对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大校额现象,组织对主城区幼儿园毕业班的信息采集,精准测算2023年秋季入学新生数量,科学设定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二是制定《2023年度丹徒区卫健系统重点项目责任清单》,明确了5个基本建设项目和7个能力提升项目。目前,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易地建设正在积极推进,区人民医院2号楼改造工程正在洽谈,辛丰农村区域医疗中心辐射作用已显现,正在积极推进第2家农村区域医疗中心,中医能力建设得到加强,世业卫生院积极打造现代化乡镇卫生院。全力支持医疗机构发展,招引镇江市口腔医院丹徒分院、齐宣堂中医院、瑞和护理院,大力推进世业镇康养项目。多渠道开展人才招录,已招录专业技术人员37名,计划培养订单定向医学生11名。加大全科师资培训,在区人民医院建立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临床技能模拟中心,辛丰中心卫生院、高资中心卫生院建立基层临床实践基地。

  24.关于“违法用地和违建问题处置不力”问题的整改。

  成立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印发全区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定期调度,全力推进违法用地和违建整治,3个月集中整改期内,106宗违法用地和违建整治任务,通过分类施策,已整改到位并销号37宗,正在实施拆除整改3宗,正在实施土地报批53宗,其他13宗拆除类违法用地和违建正在履行法定程序。坚持对新增违法用地实行“零”容忍,区委、区政府专题召开全区违法用地整治暨“动态清零”工作推进会,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违法用地整改的各项要求,从严从实推进整改任务;拟成立丹徒区卫片执法“动态清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拟下发《丹徒区卫片执法“动态清零”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25.关于“拆迁安置领域腐败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全区拆迁安置领域开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谈话、案例警示等活动,全面加强内控管理。深入推进拆迁安置领域“强责工程”,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惠民工程实行廉政先行、严格管理。

  二是建立属地和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违章建设的巡查、督办力度,切实履行防违、控违工作职责。对年度实施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意见的通知》,由属地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未登记建筑依法依规进行认定、处置。明确区房屋征收指导中心、征收实施单位均不再参与未登记建筑具体认定工作,避免角色越位、错位。

  三是制定丹徒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并制定项目公示、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制度,对年度房屋征收项目涉及的征收实施单位、评估机构及征收从业人员,逐一对照文件要求进行检查、复核。年度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已全部实施跟踪审计。

  26.关于“村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问题的整改。

  压实各镇(街道、园区)党(工)委主体责任,加强对村、社区“三务”公开的督查指导,督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规定。2023年1月至6月,全区各村、社区党务、村务、财务公开1000余次,村级重大事项均上村“两委”会议研究,主动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问题,开展组级财务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村办企业(合作社)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监督。以查处的村主要负责人典型案例为素材,拍摄警示教育片《迷航的“领头雁”》。分层分级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8000余人次。针对违法用地问题,开展监督检查23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针对欠缴土地租金问题,严查恶意欠缴、带头欠缴、落实监管责任不力等问题。

  27.关于“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严格贯彻执行《丹徒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全面停止对民营企业的担保。针对“政府融资平台为民营企业担保、风险防控不到位”等问题,将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加快处置。加强对领导干部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的梳理摸排,已完成本年度相关信息采集工作。从严从慎使用领导干部亲属,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职数预审、请示报告、资格把关、工作流程,压实选人用人责任。加强招标投标法规政策培训,坚持对各招标主体相关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责成相关单位深刻反思,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小微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

  28.关于“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58件信访件,已完成57件,剩余1件已进场施工。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的81个问题已完成68项。按序时,2023年需完成的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项,剩余3项正加快推进中:主要涉及2家化工企业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和管控后的监测、完善运河两侧14家企业环评(目前已完成12家,1家计划关停)等相关手续和辛丰镇248家企业、490户商户接管率提升等问题整改。持续强化长江、京杭运河丹徒段保护修复,进一步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区保护,全面排查大气污染源,分类施策,源头治理,深化健全河湖长、断面长、点位长机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三、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巡视整改

  经过前一段时间的集中攻坚,我区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省委要求和群众期盼,仍需加大力度、加快整改。下一步,丹徒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持续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为推动丹徒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是整改责任再压实。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区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党政领导带头攻坚、做出示范,督查督办组及时跟进督促检查,推动形成职责清晰、任务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深入推行“清单化管理、全过程管控、销号式管理”整改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巡视反馈问题,一条一条“过筛子”,一个一个“拔钉子”,以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二是整改措施再强化。坚定不移把推进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从政治上看待整改工作,从政治上剖析问题根源,从政治上树起过硬标准,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在彻查彻改中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丹徒答卷。区委将持续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后续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计划一年内完成的事项,加大推进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对尚未整改到位和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方案,确保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是整改质效再提升。聚焦巡视发现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分析、找准症结、精准施策,切实把整改落实的过程转化为提振工作状态、提升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注重由点到面、由表及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改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相结合,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从制度上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健全一批制度、实现整体提升,推动实现以整改提效能、促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1-88977169;地址:镇江市丹徒区府前路1号区委办公室;电子邮箱:dtqwbfgs@163.com。

  中共镇江市丹徒区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