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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纪组巡”联动 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4-11-25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字号:[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积极探索构建“纪组巡”贯通融合、协同高效抓整改的责任链条,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坚持制度引领,夯实联动基础。姜堰区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巡组结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四协四同”巡纪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从制度层面压实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日常监督责任以及区委巡察机构的统筹督促责任,明确了方法路径和具体要求。印发构建“双联”监督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联动纪实+联席通报”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巡察成果,不断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加强日常监督,形成联动合力。姜堰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常态化派员参加巡察反馈会47场次,推动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和巡察监督的“无缝衔接”。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业务培训班5期,列席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面对面传导整改压力,紧盯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实施靶向监督。区纪委监委机关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审核把关巡察整改方案、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材料,书面反馈联审意见1544条。

  深化成果运用,释放联动效应。区委巡察办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专题报告及巡察建议等,深化系统治理,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形成整改闭环。区委组织部把巡察发现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区纪委监委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今年以来,姜堰区对10家部门(单位)及55个村(社区)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发现问题92条,督促开展镇村工程建设项目、国有资产资源低效闲置利用等专项治理6次,推动解决体制机制方面深层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