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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深化“乡案县审”机制 严把基层案件质量关

发布日期:2024-12-08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号:[ ]

  “认定违反工作纪律,却没有调取违纪期间职责文件,应当从该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何履职等方面进一步固定其违纪点,建议进一步补充调查。”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理某镇纪委自办案件时,就事实认定不清、调取证据不充分等问题进行反馈,并要求该镇纪委根据审理提示单及时整改。

  这是淮安市纪委监委推进“乡案县审”工作的一个缩影。针对基层执纪人员办案经验少、业务不精通,同类案件处分尺度把握不一致等情况,为提升案件办理整体质量和规范化水平,淮安市纪委监委出台“乡案县审”工作暂行办法、案件立案前会商工作办法等文件,指导各县区纪委监委结合本地实际编印制定“乡案县审”模拟卷宗,对常见违纪违法问题取证思路、程序要求等进行梳理,加强业务指导,推进“乡案县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围绕进一步释放案件质量评查效能,该市纪委监委结合高质量案件标准,通过日常评查、专项评查、交叉评查等方式,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管理4个方面16项要素逐项评查,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并制定案卷常见问题及规范要求口袋书,为办案人员提供随身携带的办案指导手册。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对评查过程中反复发生的老问题和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定期通报、总结分析,利用跟班锻炼、以案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促进乡镇案件办理质效提升。“‘乡案县审’成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提升整体案件质量的重要手段,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深做实这一工作,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检验。”淮安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通讯员 严婧 徐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