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8日至8月3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宿迁经开区开展了巡视,并于10月11日反馈了巡视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省委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宿迁经开区党工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要,将省委巡视反馈5个方面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出台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程开展督促检查,确保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改、改彻底。
(一)坚守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区党工委坚持把省委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上来。2023年10月14日,区党工委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书记专题会、省委常委会第三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要求,研究部署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11月27日,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摆、深刻剖析存在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有关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迅速成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并设立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专题推进会,有力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思路举措。坚持省委巡视整改全域一体化推进,逐条逐项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紧密结合经开区实际,先后经过五轮修改完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项清单”,每个问题整改均做到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取得明显成效时限、整改落实到位时限“六个明确”,形成巡视整改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链。强化省委巡视整改“全周期”跟踪督查,做到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累计下发工作提示单24份,切实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强化省委巡视整改“闭环式”管理,完善对账销号机制,坚持整改到位一个、检查验收一个、对账销号一个,坚决做到责任不压实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
(三)坚决扛起担当,拓展整改成效。坚持把省委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同壮大园区综合实力、站稳“全国百强”阵脚相结合,同打造千亿产业集群、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相结合,同建设产城融合样板区、打造宜居宜业新城相结合,切实以高质量巡视整改促进高质量发展。突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统筹推进“当下改”和“长久立”,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截至目前,拓展延伸整改问题38个,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工业项目入园评审办法》等制度125项。突出以改促干、推动发展,通过强力推进省委巡视整改,全区发展目标定位更加明确,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一批阻碍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得到有效化解,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大事要事落地见效,经济社会发展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已完成整改的事项
1. 关于“经开区支撑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牢记嘱托 感恩奋进 走在前列”大讨论,围绕“走在前列的要求是什么”“我们的差距在哪里”“下一步怎么干”开展专题研讨。先后开展主题教育正反面典型案例剖析交流,围绕产业发展、产城融合等重点领域形成专题调研报告21篇。聚力经济发展,2023年GDP同比增长13.2%,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7%,增速均位居全市第一。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较上年提高1.88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净增10家,科技企业孵化园一期建成投用,外贸进出口总额总量全市第二。明确新的目标,2024年力争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工业开票突破1000亿元。
2. 关于“园区建设统筹推进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成立园区建设统筹推进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产业布局、规划制定、项目审批等重大问题,推动园区建设科学有序。研究制定《宿迁市国土空间规划经开区分区规划》《宿迁经开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制定《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工业项目入园评审办法》《招商引资项目产业指导目录》,加强产业准入审查和项目落户预审。优化用地布局,对已落户但不符合产业规划的项目进行搬迁或收储。
3. 关于“创新转型需要精准发力”问题的整改。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攻坚行动,2023年净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加快打造创新平台载体,支持合作共建研发机构,新增省级研发机构11个。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社会研发投入较上年提高1.88个百分点,12家重点监测企业填报研发费用同比增长5.47%。加强人才科技项目招引,新签约各类人才科技项目46个。聚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取得有效发明专利、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比2022年分别增长103件和5.24件。
4. 关于“区内企业质态需要提升”问题的整改。
加快壮大主导产业,持续推进“3+1+X”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2023年,光伏新能源、绿色食品、智能家电和新型电子信息实现产值同比分别增长12.9%、2.8%、8.5%、20.8%。建立规上企业培育库,一对一帮扶帮办,每月跟进、季度调度。制定《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打造挂牌上市梯队。2023年新增入规企业14家,同比增长16%;区内企业在全市销售百强企业占比19%。2023年全区5家企业获批科技计划项目,11家企业获批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加强入园项目管理,成立工业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业项目入园评审办法》《招商引资项目准入产业指导目录》,严格项目入园标准。2023年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52个,其中符合区主导产业定位项目44个,占比达84.6%。
5. 关于“经开区争先进位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2023年度国家综评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全国最新排名92位,较上年度上升53个位次。全力以赴抓项目、扩投资、强产业,主要经济指标保持相对较快增长。强化开放型经济主体培育,推动利用外资扩量提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重点,不断增强转型发展内生动能。推进生态集约发展,2023年土地开发利用率较上年提高8.5个百分点。
6. 关于“经济发展对全市贡献低”问题的整改。
2023年,GDP增速高于全市平均5.4个百分点,占全市比重较上年提升0.31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1.7个百分点,占全市比重较上年提升0.1个百分点。全区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居全市第二,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全市第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位列全市第二。全区新签约10亿元以上项目19个、50亿元以上项目5个、百亿级项目1个,4个30亿元以上重特大项目竣工投产。
7. 关于“规上工业企业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推动33家企业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帮助企业争取奖补资金7400万元。建立“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新增入规工业企业14家。工业开票销售增长17.2%,新增销售超百亿元企业1户、超10亿元企业1户、超亿元企业5户;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户,获批国家级绿色示范工厂3个。2023年,全市销售100强企业我区拥有19家,比2022年增加3家。
8. 关于“企业亩均税收贡献低”问题的整改。
2023年,引导15家企业实施超千万元技术改造,淘汰落后设备300台(套)以上;推动建成国家级绿色示范工厂3个、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帮助企业向上争取各类奖补资金7400万元。出台《工业项目入园评审办法》,规范新引进项目入园标准,加强对项目入园审查。加快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2023年以来已盘活闲置土地19宗。修订《纳税评估集体审议工作规范》,加强税务稽查,确保应收尽收,2023年工业纳税同比增长34.6%。
9. 关于“产业结构不优”问题的整改。
成立产业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新签约“3+1”主导产业项目44个,新签约项目主导产业匹配度超84.6%,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4家,“3+1”主导产业企业占比达41.8%。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工业企业3家。科技企业孵化园一期建成投用,已签约项目8个。
10. 关于“外资利用总额少、质量差”问题的整改。
加紧压实招引责任,优化调整考核办法;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大力开展外资项目招引。积极引进制造业外资、高技术产业外资,有效提升全区利用外资质态。建立重点招引外资项目线索库,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外企尽快落户、外资如期到账。
11. 关于“科创平台载体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支持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快打造创新平台载体,2023年获批省级研发机构11个。积极推进政校企合作深度融合,深化与南京工业大学、江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高校院所合作。梳理出16家省级研发机构培育项目,建立2024年度培育库,指导企业开展培育工作。
12. 关于“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不快”问题的整改。
调整完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实行挂图作战、对表计时。一期工程已全面开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质量、进度、安全、效益保障体系。加强施工监督管理,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抓好施工现场管理,突出重点环节监管。
13. 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园建设需加快建成投用”问题的整改。
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一期已建成投用,总面积13.5万平方米。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制定《关于推动宿迁市科技企业孵化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宿迁市科技企业孵化园入驻企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强化项目把关,优化项目服务。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共签约项目8个,总投资1.7亿元。
14. 关于“科技创新投入不足,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少”问题的整改。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23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较上年提高1.88个百分点。及时兑现2023年度研发费用财政补助资金,同比增长15.6%。对全区12家重点监测企业研发投入数据进行动态监测、逐一核查,全区重点企业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5.47%。推动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未列支研发费用的企业进行专业辅导,帮助企业挖掘技术需求点,新增研发费用列支企业6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攻坚行动,全区通过省评审认定高企27家,比上年净增10家。
15. 关于“高技术产业在全市占比不高”问题的整改。
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原则,因企施策进行培育指导。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精准招引高技术项目。2023年新招引高技术项目9个。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园建设,一期已建成投用,签约项目8个。推动区内企业与本市高校、科研机构、高技术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2023年高技术产业产值同比增长192%,总量全市占比26.28%。
16. 关于“对招商引资统筹谋划不力”问题的整改。
制发《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构建“专业招商局专业招商、协作组协同招商、乡(街道)联动招商”的招商引资格局。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会办会等10余次。按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常态化进行督查考核,以严督实考推动招引项目加速落地。强化队伍建设,组织160余名招商引资一线干部参加专题培训班。强化制度约束,制发《工业项目入园评审办法》,规范项目入园流程,加强进区项目审核把关。
17. 关于“招引项目质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成立重大产业项目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项目用地规模和项目准入门槛,完善工业项目合同文本,确保进区协议统一规范。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创成绿色示范工厂等7个国家级荣誉、专精特新企业等23个省级称号。制定《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促进提升工业企业亩均产出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8. 关于“招商引资制度机制缺失”问题的整改。
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系统梳理,建立产业扶持资金拨付情况台账。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将重大项目引进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决策纳入区党工委“三重一大”研究事项。制定《招商引资项目产业指导目录》,明确准入产业类别、项目标准和准入条件。规范项目政策兑现,严格执行《产业集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产业集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申报指南》等文件规定。
19. 关于“以城促产发展错位”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明确城市发展定位,紧紧围绕“三主一基地”经开区发展定位,加快建设“产城融合样板区”、中心城市“南大门”。强化规划引领,研究制定《宿迁市国土空间规划经开区分区规划》《宿迁经开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启动新一轮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和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围绕疏通城市堵点、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民生服务、优化城市功能设施布局等,2023年实施完成城市建设重点项目24个,2024年计划实施项目38个。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领域相关问题整治,积极推进“问题楼盘”化解和“保交楼”工作。
20. 关于“工业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全区工业污水处理能力已由2023年初10万吨/天提升至目前15万吨/天,能够满足区内企业需求。督促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方加强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一期运营管理,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加强设施设备运维,确保污水处理能力和出水水质达标达效。加快推进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工作统筹,确保项目推进有力有序。制定出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运行维护监测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水量及全区污水管网常态管理。
21. 关于“对工业污水处理排放监管力度需要加强”问题的整改。
对重点涉水排水企业开展执法检查,2023年10月份以来共开展集中执法检查4次,检查企业24家,发现并处置问题5个。强化特征污染因子监管,确保对污染因子保持24小时监管。加强企业工业废水在线监管,推进监测数据联网,所有在线数据全部上传至市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纳入统一监管。加强对问题企业依法查处,2023年以来共发现相关问题4起并立案查处。
22. 关于“供热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加快管道建设进度,海天段复线、通湖大道西侧沿线管道已建成,全区供热能力提升至210吨/小时。帮助企业顺利用热,实联项目供热管道已铺设至企业用地红线一侧,能满足企业申请接入用热需求。对企业供热用地红线审批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
23. 关于“区内道路建设管理滞后”问题的整改。
对区内现有73条道路进行全面排查并梳理存在问题。对路面破损问题,安排养护单位立即维修,区建设局强化督促检查,目前发现的破损路面已全面完成维修,维修面积6.7万平方米。对断头路问题,逐条制定打通方案并加快落实,已完成武进路、纬四路等道路排水管道铺设工作,正在同步开展丹阳路等6条道路路基土方施工。强化日常监管,出台《市政工程建设与管理制度》,明确市政道路建设与养护要求,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测。
24. 关于“优质医疗资源缺乏”问题的整改。
全面排查摸底,制定《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工作方案》,支持钟吾医院开展三级医院创建,推动钟吾医院与黄河街道共建卫健服务中心,推动南蔡中心卫生院与全区32家村居卫生室联合成立医联体。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配合做好国家区域医疗服务中心项目规划、建设相关服务工作,南蔡中心卫生院建成投用,黄河街道卫健服务中心基本医疗职能进一步提升。制定《全区基层医技人员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2024年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不断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出台《卫健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村(居)卫生室管理暂行办法》等,提高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化水平。
25. 关于“落实正确政绩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先后开展主题教育正反面典型案例剖析交流,深刻剖析经验和教训,区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产业发展、产城融合等重点领域,形成专题调研报告21篇。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将国有资本重大项目投资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出台《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股权投资项目管理制度》《重大投资风险评估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等。
26. 关于“ ‘小蛮腰’跑偏走样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成立以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牵头召集人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光电研究中心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办会推进整改安全高效进行。已完成光塔、定日镜等建筑拆除及三元熔盐清理处置。光电研究中心一楼档案馆改造已进场施工。地下停车场项目设计方案已完成并报市资规局审查,光热电站(定日镜场)区域国投创智大厦项目正在进行设计招标。对区内是否存在同类问题进行大梳理、大排查。
27. 关于“‘世界之窗’过分追求外在形象”问题的整改。
转变经营模式,已由自主经营调整为对外租赁,对酒店经营情况持续关注,确保租金及时收缴。印发《关于排查“世界之窗”类似问题项目的通知》,对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投资项目进行自查。出台《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决策机构、职责分工、投前审批管理等,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8.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不力”问题的整改。
强化联合会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企业及时兑付政策优惠。强化宣传引导,组织营商环境监督员座谈,广泛征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意见建议;邀请企业家座谈,深入了解企业服务需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征集辖区企业对行政执法、行政检查工作意见建议。强化日常监督,制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协同联动工作方案》。形成营商环境“负面清单”,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典型案件查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4人。
29. 关于“存在吃拿卡要现象”问题的整改。
在全区开展营商环境有关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查找并整改问题112个。推动以案为鉴,印发《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全区。利用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件,分别印发《忏悔录》《剖析通报》等,在全区开展4轮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提醒,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开展“纠四风、树新风”活动,结合每月党员活动日开展纪法学习和警示教育。区纪工委与区信访办、网信办、“12345”平台等建立对接路径,重点关注、及时收集 “吃拿卡要”等问题线索。召开营商环境监督员进企座谈会,收集企业意见建议。督促区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开展党纪法规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
30. 关于“政务服务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使用面积2100平方米的区新政务服务大厅建成并投入使用,设置“水电气讯”综合业务专区,实现“水电气讯”业务“一门办理”。新设立婚姻登记专区、不动产登记专窗、市民卡办理专窗。公安综合窗口新增机动车合格标志核发、城市范围内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行政许可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设立“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明确事项清单、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现“一窗通办”。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推动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1. 关于“区属企业向民企股权投资存在无收益现象”问题的整改。
对以股权方式向民营企业投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并推进问题处置。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投资项目实施细则》,加强项目尽调、投后管理、风险管理,保障投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坚持常态长效监督,不定期走访相关投资企业,随时掌握企业经营动态,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2. 关于“土地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制定《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方案》,完成闲置土地清查工作。严把用地门槛,对项目质态、项目选址、用地面积、投资强度等内容进行集中会审、集体决策。以投资产出效益核定用地规模,对达不到控制标准的新建项目,核减建设用地面积。加强批后监管,对达到约定开竣工时点的土地提前预警,对预警地块跟踪核查。
33.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细致”问题的整改。
党工委带头实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存在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区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将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分管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把对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在全区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专项行动,将营商环境帮办服务列为重要查找防控内容。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深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报曝光违纪违法问题7批次,经常性开展“家风课堂”等警示教育活动。
34. 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力”问题的整改。
制定《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办法(试行)》,建立常态化排查防控机制,明确将排查防控工作列入巡察范围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责内容。开展廉洁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共出台防控措施2200余项,开展预警谈话187人次,建立健全各类制度、措施50余项。明确对党员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将倒查廉洁风险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35. 关于“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为鉴不够”问题的整改。
强化警示教育,针对2023年下半年查办的2起典型案件,印发《忏悔书》《剖析通报》等,分层分类在全区面上开展4轮警示教育。专题剖析案例,针对区党工委班子原有关成员和区国企原高管严重违纪违法案,召开区党工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剖析反思。健全相关制度,出台《区纪工委重要案件剖析运用工作制度(试行)》,要求对重要案件开展剖析通报和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深刻反思,推动从制度上统筹解决问题。
36. 关于“巡察发现问题能力弱”问题的整改。
对2022年下半年开展的巡察工作全面进行“回头看”并制发情况通报。制定《关于加强纪工委系统贯通融合的八条措施》,推进各项监督贯通融合具体化、实操化。进一步明确纪检、组织、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参与支持巡察工作的职能职责,完善沟通会商机制。要求巡察机构深入基层一线,更大范围倾听群众呼声和企业诉求。加强业务培训,选优配强抽调人员参与巡察工作。加强对巡察专职人员实绩考核,每月总结评比一次。
37.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对未整改到位的巡察发现问题迅速进行交办,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未完成处置的问题线索加快进行处置,均已处置完毕。安排人员力量,明确分工责任,加强督查督办,强化对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区纪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多次与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座谈,督促问题整改工作。区纪工委、组织宣传统战部、巡察办等单位加强联合监督,以查不落实推动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提高巡察整改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8. 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
深入查纠存在问题,从严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结合巡视反馈问题,开展3轮检视整治,排查出监督执纪方面重点问题11个,目前基本完成问题整改。加强监督执纪能力建设,支持鼓励干部职工以“小分队”形式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纪工委系统贯通融合的八项措施》,加快形成信息共享、工作共促、成果共用的协作联动机制。加大执纪办案力度,2023年全区给予党纪处分33人。
39. 关于“纪检系统自我监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着力加强纪检干部警示教育,组织纪检干部现场看听违纪违法案件庭审,深入剖析案例教训。常态开展纪法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18次,深入查摆检视自身存在问题,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中,压茬开展3轮检视整治。完善纪检干部监督机制,制定出台《纪工委议事决策规则》《纪检干部职工监督办法》等15项工作制度。
40. 关于“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对近两年有关信访举报件开展“回头看”,梳理整改存在问题。修订《信访举报工作流程指引》,增加督办环节及时效说明,确保信访办理实时跟踪、时时督促。进一步规范实名举报信访件的办理以及重要信访举报了结会商机制。制发《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制发《纪检干部职工监督办法(试行)》,强化对纪检干部监督管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23年下半年全区给予党纪处分19人,“第一种形态”处理45人。
41. 关于“对‘关键少数’监督不严”问题的整改。
对有关“一把手”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相关问题线索办理过程认真分析排查。对新受理的“一把手”问题线索严格把关,严格依规依纪精准处置。切实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对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23年以来,制发《纪法学习和警示教育建议》14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9批次,开设“一把手”家风课堂4批次。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廉政风险排查。致力优化案件结构,2023年以来查处科级以上干部6人。
42. 关于“对重点领域监督乏力”问题的整改。
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治理,对国企、医疗、国企投资基金、涉企账款等领域加强监督,督促制定整治方案、监督方案,建立健全医药领域内部管理制度3个、国企领域10个。医疗领域立案1人次。督促重点领域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强化职能部门源头治理和自我监督,明确对履职尽责和失职失责的,在追责问责时作出区分。加强部门之间衔接沟通,拓展重点领域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做好重点领域案件“后半篇文章”,对公共空间、建设等重点领域典型案件制发警示通报、纪律检查建议,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对国企监督领域开展专题调研,查找3大类问题,提出3个方面建议。对重点领域开展小班化“家风课堂”,组织乡(街道)、国企等重点领域“一把手”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家属参加廉政教育。
43.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制发《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各单位每年集中开展1次排查行动,将落实情况纳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述职述责内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廉洁风险排查防控专项行动,建立完善各类制度、措施50余项。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列为每轮巡察重要内容,对工程建设、国企等领域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提升问题整改质效。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和专题调研,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采购)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已完成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采购等项目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工作。
44.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违规问题”的整改。
组织对有关项目招标违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2019年以来各招标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执行法律法规以及营商环境要求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出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检查制度》,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规范业务流程。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性文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企采购等专项检查。
45.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分拆项目规避招标问题”的整改。
组织对有关项目招标违规分拆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2019年以来各招标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执行法律法规以及营商环境要求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及时开展警示教育,教育提醒各部门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招投标工作。出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检查制度》,组织区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出台《招标代理机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招投标业务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标代理工作监督考核。
46. 关于“存在变相超配干部现象”问题的整改。
出台《关于明确参照事业管理人员挂职的管理办法》,对国企人员挂职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职务进行严格控制、规范管理。对区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结合全区干部调整,推动班子结构持续优化,全区科级干部中35岁以下占比较巡视前提高2个百分点。选派3名人员到市场化国企交流任职,增强国企干部队伍力量。出台相关制度,明确对涉及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均须区党工委集体讨论决策。
47. 关于“存在违规兼职取酬现象”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对有关人员兼职取酬的追缴。制发相关制度,对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待遇发放问题进行了规范。加强干部社团兼职管理,把领导干部兼职作为日常监督管理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排查,已对有关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形分类进行了整改规范。
48. 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作为区党工委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检视剖析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召开2023年度全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各基层党委采取书面和口头述职的方式向区党工委汇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区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示范,到所在党支部、分管领域讲好专题党课。细致谋划2024年度全区党建工作要点并推动抓好落实。
49.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开展系统培训,突出党务工作实操、发展党员程序、智慧党建平台使用等重点,分层次分领域开展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党建巡查,深化完善“随机暗访—通报反馈—督办整改—回访复查—结果运用”闭环巡查体系,将巡查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完善制度规范,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明确支部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标准流程。编制《党支部“标准+示范”建设实务手册》,加强对党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指导。加强提醒指导,督促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50.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2023年,新建2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16个小区阵地,改造提升28个小区党群微家;5个基层党组织获评“市级示范党支部”;“24小时智能便民仓”、党建“221”工作法在全市推广;成立义乌商贸城联合党委,组建警企党建联盟,服务区内产业链企业。新任、调整村(社区)“两委”干部55人,全面开展党组织书记“政治体检”,目前村(社区)书记正向测评满意率均在90%以上。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前置,全年新发展党员88人。开展2023年度全区村(社区)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考核工作,对全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全面考核。制定《村(社区)干部选任管理“十项规定”》,把好干部选任入口关。
51. 关于“对房地产项目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对问题楼盘的消防、供水等配套工程施工以及验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存在问题,督促开发企业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对群众信访诉求进行分类梳理登记,形成问题清单,积极稳妥处置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强化日常监管,出台《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督促承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52. 关于“个别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擅自施工问题”问题的整改。
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摸底排查,严格查验《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办理情况,对发现的违规施工问题已查处到位。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在建项目“未批先建、擅自施工”等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关于建筑项目规划施工联合监管的工作办法》,全面加强在建项目监督管理,积极稳妥处置有关问题项目,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53. 关于“房地产销售管理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开展集中排查整治,组织对区内在售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集中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针对房地产销售领域信访投诉问题,组织区各相关部门及各乡(街道)及时接访、经常性下访,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制定《商品房销售现场公开公示规范化标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企业销售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对在建在售楼盘进行严格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开发企业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六证”信息及公开情况。
54. 关于“失地农民进保问题解决不力”问题的整改。
全额落实社保资金并拨至区社保专户,全面完成失地农民社保进保工作。完善社保审核手续,有关地块被征地农民社保相关材料的审核手续已经全部完善到位。做好进保办理工作,有关地块涉及的被征地农民已经全部纳入保障并享受相应待遇。排查梳理类似问题,对上级批准的项目用地涉及农户社保办理情况进行逐一排查,确保应保尽保。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流程实施办法(试行)》,规范社保办理程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提高被征地农民对有关政策知晓率。
55. 关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等方式,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并按要求整改到位。开展“清风润育校园行”活动,努力营造廉洁从教校园环境。对有关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在全区学校、幼儿园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对食堂管理中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加快提高其法纪意识和专业素质。修订《经开区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汇编》,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规范,强化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对公办学校财务管理和食堂运营工作专项审计。
56. 关于“‘12345’办理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制定《“12345”市民热线处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推动问题排查整改,排查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已全部处置到位。2023年四季度全区“12345”工单处置办结率稳定在99.5%以上。制定《全区小区类市民热线投诉问题责任单位职责清单》,通过微信、电话、书面等提醒督促承办单位快速处置临期工单。充分利用工作通报、专报等推动热线办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职能职责,将考核情况纳入区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制定《“12345”市民热线办理工作问责办法(试行)》。
57. 关于“群租房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全面摸清底数,组织开展群租房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城宇广场片区及有关企业厂区。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开展现场联合执法,督促限期整改到位。规范群租房用电安全,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增设消防设施设备;对违法建设及私自改变房屋用途的依法进行拆除。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提高管理水平。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 关于“开放型经济实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细化分解外资项目招商任务,优化调整考核办法,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创新利用外资渠道,借助各类经贸平台,开展专题招商活动,2023年招引外商投资企业12家。实施“抓大扶中育小”工程,精准开展梯度培育,推动外贸企业拓展跨境电商、电商企业转型跨境电商、个人创业聚焦跨境电商。支持外贸企业通过参加境内外展会,加强自身宣传,扩大外贸份额。
2. 关于“进出口总量小、外贸企业少”问题的整改。
助推外贸企业稳单拓市,全区有外贸进出口实绩企业达75家,其中外贸进出口超1000万美元企业达15家。深入落实《宿迁市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业务指导,积极为内贸企业协调解决办理进出口业务资质,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建立对企业“双帮办”机制,促进企业提高开工率扩大产能。定期会办解决企业经营困点、难点问题,推动企业市场不丢、外贸订单不减。
3. 关于“产城融合发展滞后”问题的整改。
加强统筹谋划,制定《宿迁经开区中心片区详细规划》《宿迁市国土空间规划经开区分区规划》。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完成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园一期建成投用,人民大道等5条道路及天星花园等3个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已完成。2023年新增开票超百亿级企业1户,建成省级智能工厂、车间7户,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4家,创成星级“上云”企业30户。招引亿元以上项目52个,55个年度重大产业项目完成投资412.7亿元。
4. 关于“以产兴城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做大做强主导产业,2023年新签约主导产业项目44个,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4家,新能源、食品饮料、智能家电和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实现产值同比分别增长12.9%、2.8%、8.5%、20.8%。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城中大聚场、九鼎党群服务中心等7个项目已完工,3个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已完成,第一实验学校部分封顶。加快产业人才集聚,全年引进各类人才1981人。《宿迁市国土空间规划经开区分区规划》完成市级技术审查,正在制定《宿迁经开区产业集聚发展规划》。加速推进南蔡乡产业发展,编制《南蔡乡集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启动南蔡工业园区和数字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南蔡乡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实施南蔡乡村集体企业股份制改革,村居集体经济收入同比增长45.8%。
5. 关于“教育资源紧缺”问题的整改。
加强调查预测,形成《全区大班额情况调研报告》《未来5年教育需求情况报告》。加强资源统筹,在全区范围内动态落实生源、师资和教育设施设备交流、调剂。加快学位供给,第一实验学校建设快速推进,计划2024年9月全面招生,可增加小学学位1620个、初中学位1800个。规范招生分班,制定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招生政策,指导各校科学合理编班,杜绝大班额现象。
6. 关于“服务业发展水平低”问题的整改。
加强政策引领,制定《2023年度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年度“个转企、下转上、产销分离”工作实施方案》《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工作统筹,每月召开“个转企、下转上、产销分离”工作推进会,解决服务业发展困难和问题。加快品牌创建,组织企业申报省服务业“331”工程。2023年通湖物流园获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3家企业获批省“两业”深度融合试点。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园一期建成投用。
7. 关于“执法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查摆问题推动整改,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线上问卷调查,广泛征求企业对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排查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症结并落实整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基本规范》学习,对案件定性、事实认定、处罚程序、法律依据等进行专题培训。完善考核办法,健全通报制度,对各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综合评判、严格考核。
8. 关于“对有关举报问题查处不力”问题的整改。
对有关转供电加价问题依法进行处置,目前已立案调查。推进联合执法,充实监管力量,严格日常监管。制定《综合市场转供电检查实施方案》,推进综合市场转供电行为规范合理。加强宣传引导,扩大转供电政策法规宣传覆盖面。
9. 关于“区属企业收购民企资产存在闲置状况”问题的整改。
制定盘活方案并逐项推动落实,其中1项资产已出租,2项资产按照制定的出租方案推进,3项资产已列入土储中心收储项目,7项资产已被收储。制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收购行为。
10. 关于“闲置土地处置不力”问题的整改。
现场核查,摸清情况,分类明确整改措施,形成闲置土地清单并制定整改计划。加快闲置土地收储,已收储闲置土地7宗、近450亩。完善监督查处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推进多部门联合联动查处、常态化监督,对达到约定开、竣工时点的土地提前预警。
11. 关于“低效用地处置进度慢”问题的整改。
围绕停产破产项目,分类施策、分步实施,全力加快收储步伐。研究制定《关于打造工业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实施办法》,对低效用地企业积极开展“网上办”“掌上办”和帮办代办,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定期上门服务。对工业企业开展综合评价,对低效用地企业严格监督,构建企业用地长效监督机制。
12. 关于“土地出让金追缴不力”问题的整改。
对区内2012年以来采取“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土地项目的土地出让金收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分析突出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会办土地出让金滞纳金追缴工作,对有关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加快资金追缴。
13. 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完善审计整改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制定审计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与整改时限。建立审计整改工作台账和问题整改对账销号机制,强化限时交办、定期通报,持续跟踪整改落实。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纪巡审贯通协同,推进同题共答。完善审计整改考核机制,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
14. 关于“收购民企资产价格偏高”问题的整改。
对收购民企的地块全面排查梳理,重点查清有关地块收购价格是否超出土地同期挂牌价格。对有关项目未缴纳的税款依法追缴,目前已追缴到位部分税款。制定《不动产管理运营办法》,明确事前、事中、事后资产收购流程,将收购资产处置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
15. 关于“干部选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通过公务员、省委选调生、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途径储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2023年新引进省委选调生、选聘生、公务员7名。加大年轻干部使用力度,出台《关于选派年轻干部赴“四个一线”实践锻炼的实施方案》,选派15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一线岗位锻炼;新提拔35岁以下年轻干部4名。推动干部轮岗交流,2023年以来已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35名干部进行调整。
16. 关于“存在‘产业圈地’现象”问题的整改。
目前,有关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主体已封顶,正在实施门窗安装等配套工程;另一项目已完成二期项目主体工程和消防工程等配套工程验收工作。制定出台《工业项目入园评审办法》,强化进区项目前置审核把关,从源头防范“产业圈地”现象发生。
17. 关于“‘三类场所’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对“厂中厂”、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存在问题全面排查梳理,对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抓好《全市“三类场所”安全隐患系统共治方案》落实,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分别制定“厂中厂”、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和责任“三清单”,逐户整改销号,不定期组织“回头看”。
18. 关于“综合商贸服务场所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全面排查摸底,深入推进整改,已完成整改70余户。督促监督市场管理公司加强日常巡查,对重点商户紧盯不放,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开展现场消防演练,观看消防警示教育片,促进商户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19. 关于“‘厂中厂’存在消防隐患”问题的整改。
对“厂中厂”承租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按照“提升改造一批、功能转型一批、收储盘活一批、查处整治一批”思路,推进问题整改。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未办理消防备案企业下发《告知书》,督促尽快办理;指导因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和使用功能的企业重新消防备案,推动有关企业继续完善建设规划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视整改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宿迁经开区党工委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
(一)坚持站位再提高,持续深化思想认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扛稳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推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两个坚决维护”体现在扎实推动巡视整改的行动上、工作中,切实做到问题不见底不放过、解决不彻底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坚持责任再压实,持续凝聚整改合力。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巡视整改的落脚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将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纳入“长期整改问题清单库”,集中力量进行攻坚。
(三)坚持标准再提高,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个性问题和破解共性问题结合起来,从问题中找根源、从根源中找对策,举一反三将反馈问题涉及的同类问题一并纳入整改,努力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带动解决一类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补短板、堵漏洞、破难题、固根本,形成以制度约束、以制度管理的良好机制,实现整改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治理一片领域。
(四)坚持行动再加强,持续推动改革发展。坚持抓整改和促发展相统一,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牢牢把握“坚决扛起经济主战场的责任担当”总要求,紧紧围绕“三主一基地”总定位,攻坚千亿产业集群,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宜居宜业新城,全面激发“打造‘千亿园区’、站稳‘全国百强’”的动力活力,努力开创经开区高质量跨越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27-88859050;邮政信箱: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宿迁经开区整改办。
中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