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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首次公开通报六起诬告陷害和澄清案例

发布日期:2025-10-29 信息来源:新华日报 字号:[ ]

10月28日,宿迁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诬告陷害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典型案例。市级层面公开通报此类案例,在我省尚属首次。

通报显示,诬告陷害行为形式多样:有的为一己之私虚构情节、借信访施压,有的因私人恩怨恶意中伤抹黑,有的为规避责任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泗洪县刘某某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中的不合理要求未获满足,自2021年8月起伪造材料多次举报村干部,还持虚假材料诉讼,今年9月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诬告陷害罪、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泗洪县陈某某为发泄不满,捏造多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不实信息,指使他人制成视频帖文在多个平台散布,今年9月因涉嫌诽谤罪被逮捕。外市人员魏某某为逃避履行生效判决,捏造申请执行人丈夫明某某索贿20万元,去年9月被治安处罚。

今年以来,宿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诬告陷害案件13起,为43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此次通报中,就有3起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案例。今年3月,宿豫区曹集乡某村党委书记李某某被举报截留2020年至2023年村集体土地承包费,但核查发现,该村2020年将50多亩土地租给高某某后,承包费均按约足额转入集体账户,举报不实,今年8月乡纪委为其澄清正名。“组织的公开澄清,不只是还我清白,更让全社会看到,干事的人有组织撑腰。”李某某说。

“只有让诬告者碰了钉子、挨了板子、付出代价,才能形成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正向氛围。”省委党校廉政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时伟认为,向组织反映问题是党员和群众的基本权利,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更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宿迁严惩诬告陷害、及时澄清正名,并首次向社会公开通报典型案例,释放了“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的强烈信号,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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