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1日至12月12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南京艺术学院党委开展了巡视。2025年2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南京艺术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坚持把“学透精神、提高站位,把准要求、严明标准”作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第一步。巡视反馈后,校党委先后通过党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工作组会议、全委(扩大)会议、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会议、十一届党委第三轮巡察动员会等,重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省委信长星书记、省纪委张忠书记在省委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巡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通过学习,党委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领任务、抓整改、保落实、促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推动巡视反馈意见的落实落地打牢了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把强化组织领导作为抓好巡视整改的“先手棋”,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党委专职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常委和校领导任组员,负责领导各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领导责任,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对村巡察工作推进会议、省委第六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省委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6次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党委书记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担任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组长,带头认领30项整改任务,带头落实整改要求,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好落实,做到“既挂帅、又出征”。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主动对号入座,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指导督促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整改工作,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细化方案台账,深入推进整改。坚持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的过程,作为进一步研究问题、剖析原因、举一反三的过程。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33个突出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任务,理清整改思路,细化整改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整改任务逐一分解到各位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单位),要求各牵头部门(单位)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认真研究制订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要求明确。整改工作方案三上三下、数易其稿,最终形成整改举措141项。2025年3月26日,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巡视反馈意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结合职责分工和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反躬自省,达到了思想再统一、任务再明确、责任再落实的目的,会议质量得到上级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强化“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观念,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一件事一件事地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推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建立“一周一对账、半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工作机制,实现全过程质量把关。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将整改工作作为固定议题,先后对党院办、组织部、人事处、科研处、国资处、保卫处、教务处等7个牵头单位整改工作进行调度,2次听取巡视整改专项督查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加强巡视整改督查督办,专门印发《关于开展巡视整改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成立专项督查工作组,集中开展3次督查,对4个牵头单位下发《整改督办单》,对22个牵头单位下发《整改提示函》。截至8月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3个问题中,原定8月前完成的1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另有2个原定2026年2月前完成的问题提前完成整改;141项整改措施中,原定8月前落实的93项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另有10项原定2026年2月前到位的措施提前到位,其余38项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巡视整改责任落实。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整改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建立“一周一对账、半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工作机制,常委会先后对党院办、组织部、人事处、科研处、国资处、保卫处、教务处等7个牵头单位整改工作进行调度,2次听取巡视整改专项督查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截至8月份,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3个问题中,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1项整改措施中,103项措施已整改到位,其余38项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关于“履行整改‘一岗双责’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一岗双责”落实。制定巡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整改任务。加强巡视整改督查督办,开展3次集中督查,对4个牵头单位下发《整改督办单》,对22个牵头单位下发《整改提示函》。
二是针对“个别已关停的校属企业未及时清理注销”问题,成立专项工作组,加大推进力度,截至2025年7月,艺术设计院银行账户已完成注销,资金清算转移工作已完成。
三是针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对照巡视发现的71条消防隐患,逐一制定整改举措,明确整改责任。截至2025年8月,已经完成整改53项,剩余18项均在有序推进中,确保年内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针对资产管理问题,修订《南京艺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南京艺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机制。加强资产清查,2月~3月委托专业机构全面开展资产盘点,形成资产清查报告,做到账实相符;对遗失陈列品委托专家估值,相关责任人已按估价上缴赔付款。
五是深入开展招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对照“两清单一台账”完成自查自纠。加强考评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违规人员“黑名单”制度,推进校考评委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评委考试全过程监管。优化评委结构,扩大考评委遴选范围。2025年本科校考,初试校外评委占比66.7%;复试校外评委占比59.2%,省外评委占比53.2%。加大违规违纪人员查处力度,巡视整改期间,对1名涉嫌违规开展考前辅导教师立案审查和校内审理。
六是针对招标采购问题。修订《南京艺术学院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制度,强化单一来源采购事项的审核把关,明确凡属单一来源事项,须提供采购申请报告、申请论证报告、党委常委会决议单等方可立项采购,同时做好项目采购信息公示。
(三)关于“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纪委日常监督职能。开展巡视整改专项监督检查,成立专项工作组,切实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履行日常监督第一职责。制定《南京艺术学院高校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方案》,梳理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31项,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拟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强化对上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并按文件要求及时上报。
二是强化跟踪监督问效。对重点难点问题实时跟踪,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需长期整改的加强督办、明确责任和落实进度。将“国有资产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列入本年度“一校一策”选题,制定专项监督方案,明确监督重点、方式和步骤;列席国有资产清查专班会议4次,督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藏品、陈列品(礼品)全面清查盘点并全程现场监督,截至2025年8月,已追回缺失资产3件,规范资产登记入库手续12项。
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对出现“整改措施未落实落地、长效机制不健全、一些问题再次发生等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进行问责。校纪委及时向省纪委监委汇报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推进情况,并在省纪委监委的指导下有序推进。
(四)关于“学思用贯通不够好”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二级党组织会议和校院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习要求,2025年1—8月,常委会共安排第一议题学习42次。实施干部实践能力建设提升工程,启动年轻教师跟岗锻炼计划,聘任4位年轻专业教师为机关部门处务助理、11位年轻教师为二级学院院务助理。深化理论学习培训,面向全校党员干部、党支部书记等,系统举办专题讲座、党课教育、网络培训等,以行走研学方式赴江南大学、苏州大学等“双一流”高校开展暑期干部培训,切实提升学习培训的思想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加强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南艺基地建设。制定学术成果认定和奖励激励办法,2025年上半年,基地在“三报一刊”和重点社科刊物发表理论文章、学术论文8篇,较之去年同期增长25%;2024年度有2项成果获江苏省优秀理论成果认定资助,在全省17所高校基地中位居前列。加强基地学术品牌建设,成功召开第四届全国艺术院校习近平文化思想学术研讨会暨全国艺术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论坛,邀请全国50多所高校200余名专家学者开展交流研讨,取得广泛影响。
三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建设。推进落实《人才兴校战略行动方案》,起草完成《海粟特聘教授岗位聘任办法》,计划与《海粟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组合实施,为完善人才成长激励举措奠定基础。加大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拓展海外引才渠道,组织4名海外人才申报202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席学者项目。完成7名正式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校内考核,柔性引进高层人才3人。
四是强化科技文化服务。着力提升紫金文创研究院、文旅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咨政服务能力,2025年春季学期,向文旅部内参累计投稿13篇,2篇成果被文旅部《文化和旅游决策参考》采用;向省委宣传部投稿15篇,4篇成果被省级内参采用;智库咨政成果《关于加强非遗与旅游融合标准化的建议》被列为全国人大重点督办建议,《江苏4916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全景图谱》在省委宣传部召开的省数字文化产业推进会上发布。横向课题方面,先后完成建湖、西藏阿里等地委托课题,新签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国家高端智库重点课题,完成南京地铁4号线南艺站点景观建设,积极申报江苏省未来产业研究院,已进入公示环节。
(五)关于“践行以师生为本的发展理念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解难题、办实事”长效机制。搭建学生线上问题反馈平台,畅通诉求渠道,集中整改期间,平台累计收到学习生活、校园服务等方面意见、诉求68件。积极建立收集、交办、督办、反馈闭环机制,截至目前,所有线上反馈问题均妥善解决。
二是优化校外住宿学生出行服务。为校外集中住宿学生开设公交定制专线,方便学生出行,制定专线公交乘车补贴政策,降低学生通行成本。针对校外公寓周边车辆停放难问题,与属地公安、街道等单位联动,召开综合整治工作会议,联合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开展安全宣传。结合地铁7号线拆围,释放校外停车空间;与街道、交管、城管等部门开展实地调研,明确在虹桥学生公寓对面划出电动车停车区域。
三是积极改善学生生活条件。退租条件差、学生反映多的南京工业大学丁家桥综合楼宿舍。分别投入470万元、969万元完成对原附中宿舍楼和学校南食堂的装修改造。加快推进地铁复建楼建设,积极与南京市文旅局、鼓楼区政府等部门沟通协调,推进文物部门审批。4月13日,苏州研究院正式投入运营,为首批入驻学生提供高标准生活保障。
四是推进“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优质化建设。加强服务管理队伍建设,累计开展工作人员及学生团队业务培训3次,修订学生社区发展协会工作制度,制定服务中心管理规定,明确标准化服务流程,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每日检查机制。强化服务品牌建设,校党委书记、校长等校领导走进“一站式”社区开展午餐会活动,搭建沟通桥梁;创新开展“四美四育”名著导读、可持续健康行动等特色活动,举办“艺之美”朋辈帮扶工作坊22期,组织书画展、毕业季二手集市等活动。
五是健全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强化队伍能力建设,累计组织辅导员、专兼职心理教师及学生骨干参加技能培训、心理咨询督导、授课比赛等活动10余场。深化“医、校、家”协同机制,加强与精神专科医院合作,畅通学生就医绿色通道;通过举办“家庭与成长”心理授课比赛、录制“亲子沟通”主题微课、编制学生心理健康家长手册等形式,多渠道促进家校协同。创新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形式,精心组织 5.25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动,编制“升学深造”“生命意义探索”“人际交往提升”等系列心理自助手册和新生心理适应科普手册,开展音乐疗愈、绘画疗愈、OH卡自我探索疗愈等艺术疗愈心理团辅活动,组织“心理中心开放日”等特色活动,全方位构建起覆盖预防、干预、科普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切实提升心理健康工作质效。
六是着力提升教师运用信息手段服务教育教学能力。实施教师数字素养和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全国高校教师“多模态大模型赋能高校教师教学与学科建设”信息化素养提升培训,面向全校师生开设8场人工智能通识大讲堂,新增获批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提升数字化教学软硬件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常态化直录播教室、教学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完善教学质量管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等系统,启用教研项目管理平台实现评选全流程线上化,毕业论文系统增设AIGC检测功能,建设新教务系统毕业审定模块并完成试点应用,全面加强教学管理数据化支撑,切实以数字化赋能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六)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综合改革领导机制。成立校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院办,明确为综合改革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成立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专项小组、人事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学科和科研机制改革专项小组、社会合作与国际交流机制改革专项小组、后勤保障与资产配置机制改革专项小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全面加强对深化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建立教学“管评分离”机制。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为教师教学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与支持。强化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监督,新建、修订《本科专业预警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师生满意度调查实施办法(试行)》《本科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办法》《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配强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督导队伍,构建更加完善的教学评价监督体系。
三是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以职称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健全符合艺术院校专业特点的教师多元分类评价体系,2次召开职称文件修订教师意见征求座谈会,修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成果认定细则》等5个文件,于5月30日正式颁布实施。推进新一轮岗位设置工作,完成艺术研究院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设置,完成图书馆、美术馆定编定岗工作,共有13名人员调整至机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盘活学校人力资源。
四是强化学术委员会职能。制定《推荐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实施方案》,完成第八届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成立学术道德、教学与研究两个专门委员会,建立学术委员会季度例会制度。
五是深化职称评价破 “四唯” 改革。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文件,优化各类型教师职称申报条件,规范职称评审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评审会议记录制度。加强对职称评聘政策的解读宣传,制作职称政策解读材料,通过举办解读会、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二级单位举办专题政策宣讲,面向全体教职工做好职称政策解读和答疑工作。
(七)关于“思政教育与艺术教学融合不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推进思政课建设主体责任。4月2日党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思政课建设工作。党委书记、校长带头开展调研和听课工作,与青年思政课教师进行座谈。组织召开思政课建设情况调研会,精准把脉思政课建设难点,提出系列改进举措。
二是严格落实领导讲课制度。制定2025年春季学期校领导讲授思政课计划,明确校领导授课主题与时间安排,强化过程跟踪,确保工作落实落细。截至目前,已有党委班子成员已完成授课任务。
三是完善思政教学大纲和课程考核模式。完成思政课教学大纲修订工作,优化课程考核形式,2025春季学期除形势与政策保留开卷考试外,其余5门思政课程全部实行闭卷考试。
四是强化思政课堂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和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召开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会议,强化课堂纪律要求。严肃思政课堂秩序,严格落实考勤制度,细化考勤情况在期末考核中的占比。
五是实施思政课质量提升计划。以“讲深讲透讲活”为导向积极推动课堂教学创新,与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签订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共建协议,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共建“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与江苏省档案馆签署《档案见证红色江苏》合作协议,系统开设“行走的思政课”“档案馆里的思政课”“大学生讲思政课”等特色课程,“将军馆里的思政课”和“古林公园里的音乐思政课”获《交汇点新闻》宣传报道。
六是由点及面推动思政元素融入专业课程。对相关学院514件专业课程教案进行重新审定,全面完成教案的修订工作,切实推动将思政元素融入专业课程。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在全校范围开展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推动思政元素融入各专业教学。
七是强化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深入开展2025年度新时代“山乡巨变”创作行动,组织师生扎根时代、扎根人民开展主题创作,推动将专业实践与思政教育深度结合。实施“1+1”名师工作坊建设计划,深化思政教师与专业教师联合育人机制,与新华日报社合作开展云台山情景思政课,邀请思政教师担任“山河作证 战歌回响”主题音乐会思政顾问。完善“思政+艺术”特色课程体系,发布《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5 版)的指导性意见》,明确“构建由思想政治课、通识教育课、专业教育课和拓展教育课程组成的课程思政体系,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开设《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艺术审美与道德人生》课程,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精彩一案”展示活动,提升课程思政育人实效和学生满意度。
(八)关于“高素质人才培养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本科专业优化调整与预警机制建设。校党委书记、校长带队深入开展“人工智能时代专业转型与课程变革” 专题调研,覆盖12个二级学院。召开党委党委会专题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会议和专业预警与优化调整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和我省实施方案,形成“三个一批”优化调整框架。制定《本科专业预警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首次开展本科专业预警,建立核心指标监测与评价体系,推动建立“以质量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高水平学科建设为宗旨”的专业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推进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与体系构建。制定“本科拔尖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推动分类培养方案的优化落地。积极探索硕博贯通培养机制,起草贯通式培养文件并组织专家论证。实施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开展“研说”系列学术讲座、“研创”系列工作坊,对5项研究生培养项目予以立项支持。
三是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方案优化与实践能力提升。围绕优化研究生分类培养机制开展专题调研,推动课程合理设置和创新布局。以苏州研究院为依托,建设“教研创”办学综合体,成立4个研究生创研实践中心和13个创新实验室,推动研究生教育与技术研发、产业转化深度融合。持续推进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引入行业专家和产业教授组建联合导师组。
四是推进招生、培养与就业全面协同。对3个专业进行优化调整,1个专业计划于2026年停招,2个专业启动专业预警并核减招生指标。综合研判招生、教学、就业等情况,制定2025年度专业优化调整方案,着力提升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人才培养的精准度。
五是推进通识课程与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完善通识教育体系,在教务处增设“通识教育办公室”;以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契机,推动构建以“公共基础课程、通识核心课程、通识选修课程”为主要内容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以“人工智能+艺术”等系列课程为重点,加大通识核心课程群建设力度。着力夯实专业基础,加强宽口径大类培养的专业基础平台课程建设,明确各学院至少开设3门可供跨学院选修的学科基础课。强化专业核心课程,明确各专业重点打造5-10门专业核心课程,构建面向前沿、强化交叉、体现特色的核心课程体系。
(九)关于“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短板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师资队伍统筹谋划。召开人才工作专项会议,对海外引才等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前往北京、广东等多所高校开展人才队伍建设、岗位设置等工作调研,结合“人工智能时代专业转型和课程变革”专题调研,系统梳理分析各专业师资建设情况。
二是大力引进领军型和高层次人才。完成《海粟特聘教授岗位聘任办法》文件的拟定工作,加大领军型人才引进力度。重点支持传统优势学科的人才引进,本年度首批确定引进4名高层次人才(音乐3名、设计1名)。完成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的校级考核,拟引进美术专业正高和副高各1名;音乐专业副高1名。
三是持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全面梳理各专业师资缺口,制定2025年专任教师引进计划,公开招聘24个岗位共25人。出台《本科专业预警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将“专业生师比”作为重要预警指标,加大专业清理力度,停招4个本科专业,推动生师比逐年下降。
四是优化师资招聘组织工作。优化招聘岗位设置和入职办理流程,2025年学校公开招聘的专业设置参照公务员招录目录设定,全部岗位均有博士报名,未出现岗位报名“挂零”情况。首次尝试常年招聘、定期考核,已完成3批次考核,招聘效率大幅提升。在第一批公开招聘拟录取的12名博士师资中,7人具有国境外博士学位。
(十)关于“艺术学科建设缺乏统筹谋划”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聚焦“一流目标”强化学科专业建设统筹谋划。立足艺术融合发展趋势和新文科建设需求,着力推动专业转型升级,在全校开展“人工智能背景下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专项调研,对本科专业逐一分析研究,明确改革方向和重点任务,拟定专业优化调整方案。
二是加大传统优势学科扶持力度。制定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为具有博士学位的新晋青年教师给予每人4万元科研启动费,在科研申报中向青年学者倾斜,实行项目导师制和专家跟踪辅导制。围绕美术考古与文献挖掘、音乐社会学等重点领域强化有组织科研,召开首届全国音乐社会学学术研讨会,推进该方向国家社科课题申报。
三是推进数字艺术学院建设。数字艺术学院获准招聘2名具有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设计学专业背景的教师,目前已确定聘用1名具有海外工科背景的人才。
四是完成2025年版流行音乐、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人才培养的修订工作,于2025年秋季学期正式实施。增设了《AI音乐创作》《新媒体音乐编创》《深度学习与音乐生成》等课程。成功获批全国首个“音乐科技”专业,在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音乐科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推进“乐器修复与智造”急需专业申报工作。
(十一)关于“艺科融合发展缺乏有力支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中国文化传承与数智创新省级哲社实验室建设。制定实验室章程,成立专门学术委员会及管理委员会。截至2025年8月,实验室签约横向经费450余万元,发表18篇高水平论文,在研33项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出版1部教材,相关研究成果获省部级采纳1项、省部级领导批示1项;AIGC动画长片在柏林展出,短剧作品入选国家广电总局“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第六批推荐剧目,联合日本千叶大学举办“设计研究思维方法&研究方法论”“人工智能+东方生活美学设计”等多个工作坊,在波兰成功举办“雅正·和鸣:中国汉字艺术中的生活美学展”。
二是加强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赴协同单位常州工学院、常州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研究院开展专题调研交流,完成中心四期建设主题可行性论证。
三是强化工业设计学科发展支撑,“中国传统造物方式当代具身智能虚拟仿真创新实验室”成功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强化工科师资队伍建设,招聘2名工科博士充实师资力量。深化校企合作,与比亚迪合作项目获比亚迪全球汽车设计大赛最佳人气设计奖和优胜奖;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顺利进入函评阶段;与荣耀集团开展的产品外观设计技术合作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四是完善科研平台管理机制。健全管理机制,在科研处设立科研机构管理科,出台《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夯实管理基础。完善平台考核机制,制定针对省级、校级平台的差异化考核标准和资助标准。推动平台产出高质量成果,获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校级平台项目获“2024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与重庆大学合作成立“文化遗产数字与生物修复技术实验室”,与全球全景影像领先品牌影石创新科技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十二)关于“艺术创作缺乏时代精品力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文化工程。扎实推进全国艺术学名词审定工作,优化全国艺术名词工作办公室职能,制定名词审定工作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全国戏剧、设计学科专业委员会,推进研制《学科知识体系研究报告》与《学科名词规范化工作可行性报告》,启动建设“全国艺术名词数据中心”。
二是积极提升重点创作项目申报质效。7个项目获批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立项,8个获批2025年度江苏艺术基金立项。积极做好2026年国家和省艺术基金申报,强化对申报工作的业务培训和质量把关,全校共申报国家艺术基金项目26项。
三是围绕“江苏特色”深化有组织创作。深入开展2025年度新时代“山乡巨变”创作行动,组织全校师生立足江苏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江苏新实践开展主题创作,聚力创作扎根江淮大地、体现江苏特色、反映新时代变革的艺术精品。完成“光辉历程 时代丹青——主题美术作品创作计划(2025—2027年)”作品报送工作。
四是拓展乡村振兴项目覆盖面。在与南京、无锡、扬州等合作实施艺术设计赋能乡村振兴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项目覆盖面,积极推进连云港秦山岛主题雕塑项目落实,组织师生赴南通海门开展“艺术赋能城市更新”专项暑期社会实践,联合举办“潮起江海青春造梦”2025海门区产才推介暨南艺音乐专场活动,组织研究生团队深入苏州望亭镇迎湖村南河港自然村开展“北太湖稻香公园美学提升”暑期专项社会实践。
五是推进重大题材艺术创作研究院建设。完善研究院运行机制,明确由分管艺创的校领导兼任研究院院长,聘任专职常务副院长。充分发挥研究院对重大题材、大型创作项目的策划、组织、指导职能,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大题材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对3个重点项目予以立项资助。
六是全力备战重要展演赛事。组建攻坚专班,围绕中国音乐金钟奖等重要赛事开展定向培育和重点扶持,做好2025年重点赛事预报对象摸底及第十五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备战工作,3名师生分别入围全国选拔赛复赛,2名教师入选第十六届全国声乐展演。积极推进2025第十届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等赛事及项目的申报工作。
七是强化创作引导。修订《艺术创作展演与实践活动奖项等级认定办法》《“刘海粟创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优化艺术实践成果评价体系。修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提升艺术创作标志性成果在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等评价中的权重,引导师生创精品、冲大赛、攀高峰。
(十三)关于“国际交流合作缺乏深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系统谋划。系统调研中央美院、中国音乐学院等7所高校的国际交流工作经验,制定《推进南京艺术学院国际化发展行动计划(2026—2030年)》。
二是提升对外合作实效。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对外合作协议,终止无实质内容协议,形成有效协议清单,规范文书签署要求,明确今后原则上不签备忘录、意向书。签署与德国海德堡大学共建中国动漫数据库协议、与伦敦艺术大学签署交换生协议。推进与国际知名高校开展务实合作,深化与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等近十所高校的项目对接。
三是与博洛尼亚大学多次沟通协商,完成两校联合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持续加大项目招生宣传力度,稳步提升项目影响力和招生吸引力。启动中意教学工作坊项目。
四是全面深化与泰国甘拉雅尼音乐学院交流合作。推动共建“中泰世界音乐跨文化研究中心”,6月23日举办中心揭牌仪式暨首届国际音乐学术研讨会。南艺第十届520毕业展演嘉年华期间,邀请泰国甘拉雅尼音乐学院代表团来访,联合举办以“弦歌相和·共谱新篇”为主题的《高山流水》中泰建交50周年专场音乐会。有序开展互派交换生计划、推动学分互认等合作事项。加强学术交流合作,选派教师赴泰参加“甘拉雅尼音乐学院夏季学术论坛”,积极筹备两校研究生学术论坛。
(十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对意识形态形势开展分析研判。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相关领导干部按要求完善2021、2022年述职报告,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补充。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定2025年校内高质量综合考核办法,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指标。
二是加强对师生境外学术行为管理。制定《关于规范师生涉境外科研和创作活动的意见》,实行境外出版著作、境外发表论文报备制度,强化二级党组织监管责任,要求师生出版著作、发表论文前必须签订相关承诺。
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考核引导,将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避免不当表述情况纳入学校综合考核党建考核指标。持续加大第三方专业数据平台巡检的频度和力度,对巡检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
四是加强师生网络行为教育引导与监控管理。开展全校师生网络安全宣传教育,举办“互联网舆论生态和党员、干部、教职工网络行为规范”专题讲座、全校网络安全管理员培训,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和防御技能。加强日常网络安全监控管理,执行网站“黑白名单”制度,新增终端管控设备,加强与通信运营商合作,增强对“翻墙”行为的识别能力和阻断能力。
(十五)关于“校园安全隐患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召开全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出台《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从严从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完成校园线路、管道、设备老化损坏点的全面排查,并建立隐患台账,分区分批推进整治,完成设计学院地下车库、教工之家、陶瓷博物馆、专家楼室外、南食堂、琴房、小北楼、运动场等地配电箱区域电源管线的规范整理,完成10号楼、人文学院北侧、设计学院B库入口处雨水管道维修等工作。
三是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学院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办法》《实验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开展2025年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反馈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四是推进传媒学院行政楼加固工程。委托专业单位开展房屋鉴定、沉降监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等工作,积极与省公建中心沟通项目建设内容。
五是强化食堂卫生管理。完善卫生管理机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每日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规范食品留样,配置专用标识冰箱,每样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25克,留样标签信息完整准确。成立伙管会等学生监督组织,搭建多样化意见征集平台,开设网络投诉渠道,设立食品安全服务台,在售饭窗口张贴投诉二维码,开通投诉电话,及时处理各类意见投诉。
六是加强网络反诈宣传教育。综合利用官微、官网、视频号及横幅、橱窗、电子屏等媒介开展反诈宣传,组织师生线上学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知识,累计悬挂反诈横幅7条、张贴海报40余张,3次荣登驻宁高校“反电诈英雄榜”。将诈骗案件发案率纳入绩效考核,对案发率高的二级学院开展上门宣教,与学院领导、辅导员、专任教师等进行座谈。
七是加强消防隐患整改。针对71个消防安全问题,逐一梳理并分类分阶段处置,目前已完成50个问题的整改,其他21个问题均得到有序推进,确保年内全部整改到位。
八是强化音乐厅、美术馆安全管理。推进音乐厅消防问题整改,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专业公司现场勘察,细化应急照明、排烟系统等消防整改方案。强化艺术实践场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2025年春季学期,音乐厅已举办6场对外大型演出。
九是加强校园交通及车辆管理。修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校园车辆管理办法》,完善校园交通及车辆管理制度。优化服务和管理质效,增加校内机动车停车位,针对教职工上下班时段,车流密集重点路段增派安保力量维护交通秩序。
十是严格学生夜间出校管理。推进《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住宿生转走读生管理规定》修订工作。开展学生宿舍违纪大检查,加大对学生夜间晚归、旷宿行为检查力度,对违纪学生做出严肃处理。加强学生安全和纪律教育,组织二级学院通过座谈、班会等开展安全纪律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纪律观念。
(十六)关于“强化严的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教师私自带学生外出演出行为的约束。责成教师工作部约谈相关教师,提出严肃批评。规范学校外出艺术实践审批程序,研究出台《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将相关行为纳入清单。
二是进一步规范绩效考核。将2个二级单位2022年度党建考核等次降为不合格,相关受处分干部2023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写等次,并补扣相应工资待遇。健全考核办法,结合2024年综合考核情况,研究制定2025年考核办法,优化党建考核指标,细化关于二级单位出现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情况的考核等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
(十七)关于“校内巡察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着力提升巡察质效。配齐配强专职巡察干部,增补巡察办正副科长各1名。高质量开展十一届党委第三轮巡察,精心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做好巡前准备和工作培训,顺利完成对2个职能部门和4个二级单位的政治巡察。
二是严格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的审核把关,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回头看”机制,每季度或半年开展一次整改评估,及时掌握整改进度,认真写好写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十八)关于“监督不够精准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监督制度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25年政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逐项分解、建立工作台账、排定实施计划,确保监督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同级监督和“一把手”监督。制定《中共南京艺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细则》,强化对党委、“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落实 “三个责任清单” 的过程性监督,切实提升治理效能。
三是推进“基层教学单位党的领导弱化、政治意识不强”等问题的整治整改。将相关问题纳入党委第三轮巡察内容,对个别问题表现明显的基层教学单位班子主要领导做出调整。强化日常监督,成立校级督导组,对16个二级教学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进行现场督导,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清单,建立问题与整改台账,相关材料存入纪委廉政档案。抓好日常沟通提醒,校纪委负责人与二级单位“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43人次,深入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工作进展及廉洁自律情况。
四是健全日常监督体系。修订《中共南京艺术学院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关于开展日常监督的实施意见》,完善涵盖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工作办法、流程、规范,明确监督的内容、标准、方式。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开展2025年廉政风险点排查“回头看”,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排查、再梳理,明确风险等级,细化管控措施。
五是完善薪酬发放制度。全面取消加班费发放,制定2024年度教职工年底一次性绩效奖励实施方案,与学校高质量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紧密挂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绩导向,细化量化教职工个人业绩要求,进一步规范薪酬分配机制。
(十九)关于“执纪问责动真碰硬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处理个别教师违法违纪问题。完成对相关教师违纪违法问题的立案和审理工作,依纪依规对其作出开除党籍、降低岗位职级处分。
二是推动落实“一案双查”。围绕合同纠纷造成损失问题,深入开展审查调查,相关情况按程序上报省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目前完成立案审查和校内审理,已报省纪委监委二次审理。针对教学事故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监察建议,督促其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通过对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责任单位从制度层面查漏补缺,实现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三是着力提升信访线索办理质效。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组织全体纪检监察人员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修订《中共南京艺术学院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规范信访线索办理处置流程和工作规程。开展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大起底”工作,逐件梳理查找问题,重新评估办理结果的合理性,对存在问题进行纠治。
(二十)关于“招生和考级风险防控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招生整治力度。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建议,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招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12项任务要求,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规定,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制定《2025年本科招生监督工作方案》,校纪委全程监督2025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考试各环节,保障考试选拔的公正性,本年度未出现因监督缺位导致的违规违纪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肃处理违规考前辅导行为,巡视整改期间,对1名教师开展立案审查和校内审理。
二是严格防范研究生、附中招生领域廉政风险。研究生招生方面,制定《2025年研究生复试监督工作方案》,成立专项监督组,综合运用现场巡查、纪律提醒、列席会议、受理信访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附中招生方面,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招生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14项重点监督内容,对命题保密、评委安排、笔试阅卷、面试评分、统分录取、资料存档等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职职教本科招生方面,联合省教育考试院开展艺术类中职职教本科招生专项检查,重点审查招生计划编制的科学性、考试组织的规范性以及录取审核的严谨性等,确保职业教育升学通道的公平畅通。
三是规范社会艺术考级管理。完善考级承办单位管理制度,制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承办单位管理办法》,明确承办单位遴选、审核与退出机制。加强考级经费管理,针对有关经费支付问题,由财务处认真梳理相关账目,将用款指标足额归还下达至校内相应专项,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制定《书法艺术考级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社会教育学院财务管理规定》,健全考级经费和社会教育学院财务管理机制。规范考级招标采购行为,加强对考级教材招标采购的监督审核,规定书法考级教材、练习册等全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二十一)关于“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招标采购制度。修订《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零星采购管理办法》,修正违反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
二是全面封堵招标采购工作漏洞。责令相关部门针对职责不到位问题作出检查,全面梳理招投标工作流程,建立工作漏洞清单,实行问题销号管理。推广“大数据+监管”模式,运用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等技术手段防范围标串标;严格执行岗位不相容原则,分离标书撰写与审核职责;强化信息全流程公开,自招标意向公告发布起实行全程透明化;加强对招标代理公司的监督,建立健全招标代理公司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其业务行为的管理,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三是严控单一来源采购。构建单一来源采购全程跟踪检查机制,严格规范单一来源采购立项条件,要求项目必须提供申请报告、论证报告及常委会决议单,从制度层面杜绝违规采购申请。
(二十二)关于“资产管理乱象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机制。修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细化考核标准,规范资产全流程管理,推动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强化管理队伍建设。落实“岗位不相容”要求,增配1名专职资产管理人员,充实资产管理队伍。
三是规范资产捐赠行为。修订《接受捐赠物资管理办法》,健全捐赠物品管理制度。开发捐赠物品管理系统,建立登记台账,将捐赠资产全部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实现接收、登记、使用、处置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四是开展陈列品专项清查整治。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校文物及陈列品专项清查,对实物缺失陈列品聘请专家进行价格评估,责令相关责任人按评估价赔偿。严肃追究资产流失责任,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是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规范与联通公司、铁塔公司相关合作和租赁行为,完成相关款项结算;重新组织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服务招标;针对全校国有资产租借行为开展清查,对不规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二十三)关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教师在展演活动中的身份称谓表述。印发相关通知,明确在校内展览、演出等公开信息中,原则上仅体现教育工作者的身份,除被上级组织授予或认定的称号外,对于“演奏家”“舞蹈家”等非标准化、缺乏统一认定标准的称谓,在各类宣传物料中原则上不予使用。
二是严格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全面梳理涉及教职工招聘、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文件,突出师德要求,严格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加强教师引进时的师德考核,做到“逢引必审”。
三是推进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制定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方案》,系统开展师德养成教育、优秀教师表彰活动、先进典型教师宣传推介活动、教育家精神主题创作活动、师德品牌主题项目创建活动,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度,引导教师在理论与实践中涵养高尚师德和教育家精神,将教育家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打造多层级师德培训体系,完成教师研修(高等教育)线上培训及新进教师岗前培训。
四是完善教职工荣誉表彰体系。举办教职工荣休仪式,制定海粟名师奖、海粟金课奖评选办法,筹备“海粟名师”“海粟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推荐2人申报“江苏省教学名师”,启动“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工作。开展教师荣誉学衔管理情况摸底工作。
五是加强教学管理与教风学风整治。落实边巡边改、即知即改要求,对相关教师做出调离本科课程教学岗处理,对3个二级学院党政班子进行通报批评。深入开展教学学风专项整治,修订《本科教学停调课管理规定》《本科教学事故与处理办法》《关于音乐类一对一个别课停调课的补充规定》等,依据新文件开展转办、调查工作11次,认定处理教学事故3起。
六是加大对师德失范行为查处力度。对职称申报材料不实人员依规撤销获评职称。强化党委对师德师风建设组织领导,召开师德师风建设专题常委会会议,听取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报告,审议通过相关文件,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制度体系。
七是规范师德考核工作。依据规定对有关教师师德考核结果予以重新认定,1人考核等次由合格调整为不定等次,并补扣其相应待遇。制定教职工年度师德考核细则,严格对照考核文件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确定24人为不定等次,5人基本合格,2人不合格。
八是深入开展师德主题教育。结合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深入开展“正风纪 养师德”主题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养成教育、典型宣传推介、师德专题研修、师德警示教育、品牌创建活动等,广泛营造正风、强纪、明德、力行的浓厚氛围。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调整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提升督导工作质效,2025年春季学期,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总听课评教次数达到574次,被评教师264人。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制定《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增设“教师评学”版块,促进教师关注学风,增强教师教学质量意识。
(二十四)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校领导基层调研。围绕“人工智能时代专业转型和课程变革”课题,赴12个教学单位开展解剖式、问诊式调研。完善联系基层、调查研究工作机制,制定《校领导班子成员密切联系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制度》,梳理形成《校领导联系基层、访企拓岗工作清单》,2025年春季学期,校领导带头联系师生,加强调研,共开展午餐对话会、基层调研活动等共计67次。
二是着力转变文风会风。大幅压减文件、会议数量,2025年春季学期,学校党委、行政发文(不含上行文、平行文)共计98件,同比减少27件,降幅为21.6%;周表安排会议共计149次,同比减少105次,降幅为41.6%。建立健全文风会风建设长效机制,将抓文风、改会风、转作风作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规定》,严格文件、会议审批流程,推行“短实新”文风会风。
三是持续推进基层减负。深化AI赋能行政管理,完成DeepSeek本地部署,实施“人工智能+艺术”素养提升工程,面向全校师生开设人工智能通识大讲堂,已开设9次讲堂,有效提升行政人员运用AI辅助办公的能力。启用“教研项目管理平台”,完善新教务系统功能,在毕业论文系统内增设AIGC检测功能,实现项目申报、评审、过程管理、结项审核的全流程管理,减少基层管理人员统计填报工作量。
四是强化科研经费管理。完善经费报销制度,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优化差旅事前审批流程,明确科研课题差旅标准,简化特殊情况说明材料的审批,进一步规范了差旅行为。优化经费报销服务,针对文件主要变化点和师生报销常见问题,编写经费报销指南,对“共性”“高发”的退单原因进行整理分析并给出解决方案。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专题推进会、培训会,印发《关于加快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建立专项资金跟踪提醒机制。
(二十五)关于“破解制约发展瓶颈问题没有突破性进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办学发展的长远谋划和系统思考。成立“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启动“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梳理总结“十四五”发展成效,对标国家和江苏教育战略规划,系统性谋划学校长远发展路径。
二是全力推进“一流学科”创建工作。加强对“一流学科”创建工作的系统谋划,召开“一流学科”创建工作推进会,成立“一流学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制定《创建一流学科实施方案》,明确“一流创建”的总体路径规划、重点指标任务和预期标志性成果。组织中层干部暑期培训,围绕一流学科创建工作进行研学研讨,全校“争创一流”的共识进一步强化。
三是多措并举缓解办学空间瓶颈。完成附中浦口校区启用和搬迁工作,目前已正式投入使用。启用苏州研究院,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校本部办学压力。推进新校区建设,成立立项工作专班,加强与有关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商,积极推进校区立项审批工作。
四是优化学校教学资源配置。统筹二级学院教室资源,公共课由开课单位排课调整为由学生班级所在单位排课。召开教学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作息调整方案,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取消中午排课,减少晚间排课量。
(二十六)关于“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常委会、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实施上会议题意义审查制度,对以学校名义开展的对外合作、赴国(境)外出访、预算超50万元的学术活动和展演活动以及校领导明确要求审查的议题等进行意义审查,做到应上尽上、当止则止。
二是严格执行校级领导班子务虚会制度。7月18日召开领导班子务虚会,围绕“一流学科”创建、艺术学科“一流学科”标准的制定等展开务虚研讨,进一步凝聚向一流目标攀峰冲顶的思想共识,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方向。严格执行行政班子向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8月17日召开常委会会议,校长代表行政班子围绕党委决策落实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向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二十七)关于“议事决策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议事决策程序。落实学校研究决策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职称文件修订等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前,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
二是深化职称评价破“四唯”改革。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优化教师申报条件及过渡成果认定细则,细化期刊论文认定标准和适用条件。
三是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研究制定《党委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召开党委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督导组到会指导,充分肯定会议质量和效果。强化对二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党委班子成员尽数参加分管、联系单位民主生活会,作指导和点评。
四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立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工作台账,跟踪督促班子成员按规定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全体党员校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
(二十八)关于“干部工作缺乏系统性前瞻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工作系统谋划。制定《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方案》,强化干部工作系统性前瞻性。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完成年轻科级干部遴选专项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二是加强干部人才储备。实施年轻教师跟岗锻炼计划,聘任4位年轻教师为机关部门处务助理、11位年轻教师为二级学院院务助理,实行培养导师制度、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通过“专业+管理”双岗历练模式,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人才储备。
三是做好中层领导岗位选拔任用工作。扎实推进二级党组织换届工作,制定《2025年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基层党组织换届指导手册》,计划年底前完成换届。配齐配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5个正处职岗位的选拔任用工作。
(二十九)关于“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开展干部的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工作。在开展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规范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细化干部选人工作各个环节。
二是规范干部考察相关材料。加强对干部考察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培训,在干部任用工作中,严格把控考察材料质量,确保材料各要素真实、齐备、准确。
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公示相关规定。提升干部选拔工作的精细度和规范性,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落实任职公示规定,未出现违反公示规定的情况。
(三十)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考核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因私出国(境)管理。修订《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证件管理要求,加强教育管理,整改期内未发生违反因私出国(境)规定的情况。
二是加强干部兼职管理。修订《中层领导干部社会组织兼职管理办法》,加强任前兼职审查,完成中层干部兼职集中摸排,对超职数兼职进行清理,目前所有中层干部的社会兼职均符合上级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三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强化示范引领,召开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总结表彰会议、七一表彰会议,营造“争先、领先、创先”浓厚氛围。完善考核机制,对照省2025年度高质量考核办法,制定学校2025年度综合考核办法,修订《民主评议党员评价指标实施办法》,聚焦一流创建和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细化考核指标,优化激励举措,进一步强化“以成绩定奖惩、以表现定进退”的考核导向。
(三十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教师和学生党建工作纳入常委会专题研究计划,5月7日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对教师和学生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是落实常委会专题研究要求。针对常委会专题研究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年度专题研究计划,确保应上尽上、研深研透。截至9月底,常委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就业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政课建设等,召开专题会议15次。
(三十二)关于“党建和业务融合不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党建与高水平大学建设深度融合。围绕高水平大学建设任务,制定发布“书记项目”申报方案,组织开展2025年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申报评审,立项18项并予以经费支持。开展校内第三批标杆院系、样板支部中期考核,组织专家评审并分层次确定结果,按考核结果给予经费支持。对书记项目及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建设情况均进行跟踪督导,充分发挥党建在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二是推进在高知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双带头人”党支部建设,开展中期考核,强化成果审核,根据考核结果,分层次对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予以资助。加强对党员教师骨干的培养,逐步提高“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任系主任的比例。开展教职工党支部书记网络培训。
(三十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效。强化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的指导检查,开展工作台账定期抽查,实施党组织互查互审机制,结合校内巡察,检查4个学院的支部工作手册等台账,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问题明确限期整改要求。
二是完善党支部换届工作制度。制定实施《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实施办法》,严格规范各项工作流程,指导二级党组织按规定做好基层党支部换届。
三是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对相关学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积极筹备党组织换届工作,结合换届优化二级党组织班子结构。调整党支部设置,严格落实“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照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规定。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的打算
下一步,学校党委将按照省委工作部署要求,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巡视“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
(一)始终对标对表,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拿出最鲜明的政治态度把整改任务和举措抓实抓好,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诠释对党绝对忠诚。
(二)持续加力加压,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狠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坚决以上率下,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有效加以规范,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工作,严格执行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完成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持续发力,不断完善和强化整改措施办法,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做到一手抓制度制定,一手抓制度执行,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完善全面检查、全程督办、全力执纪的制度体系,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用健全制度深化拓展巡视整改的成果,为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发展提供坚实保证。
(四)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做好成果转化。坚持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落实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坚决推动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文艺方针,聚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和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切实加强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创作、学校治理等方面的发展谋划,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发展成果,以实际成效彰显巡视整改深远价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3498014;邮政邮箱: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党院办;电子邮箱nydb8001@163.com。
中共南京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