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1日至12月12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苏州工学院党委开展了巡视。2025年2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苏州工学院党委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对照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在深刻剖析原因的基础上推进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视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专项工作组。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主动认领任务、切实履行职责,责任到人、推动落实。二是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巡视反馈以来,常委会及工作专班召开14次会议,通报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梳理存在问题,落实具体举措。党委领导班子围绕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就整改的推进落实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在分管负责领域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举措,坚持亲自抓、亲自管。三是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学校党委按照《苏州工学院党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省委巡视整改清单》,积极主动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要事项,对个别进展缓慢的整改任务重点关注、及时催办,确保不留死角、按时保质完成;各牵头部门按照“一任务一台账”的要求,建立完备的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做到整改成果可检查、可监督、可考核、可应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打造巡视整改推进工作宣传小视频“巡视整改我担当”,搭建巡视整改专题网站,开设“巡视整改进行时”“巡视整改大家谈”栏目,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意见建议,宣传整改任务落实的有力举措及取得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上轮巡视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部分问题表面整改”问题
一是优化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分工,明确班子成员继续教育工作职责任务,确保党委书记聚焦党建主业,推动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完善校内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方案,强化党委书记抓党建促发展导向。三是修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规范操作流程,所有出租出借项目均按规定执行,确保程序合规、过程透明。
2.关于“整改成果巩固不力”问题
针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不一致问题,对涉事人员重新查核处理。结合年度填报工作,下发学习资料、组织政策培训与辅导,加强信息录入审核;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以案示警,提升填报规范性。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高等教育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跟进学习不及时”问题
一是及时跟进学习。巡视指出的未及时学习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均已组织学习。二是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回头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部得到学习传达和落实。三是加强统筹,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的计划性、有效性。将“积极创新学习方式”作为中心组学习要求明确提出,校院两级积极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学会。
4.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学用结合有脱节”问题
针对“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制定具体落实意见执行不到位”具体问题,积极推动方案实施,落地见效。一是出台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按要求及时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二是印发《师资队伍建设方案(2025—2027年)》,实施“四轮驱动”工程,开展AI赋能教育等教师工作坊,完成骨干教师考核验收。三是重构教学质量标准,推进听课评价系统数字化改造。四是完善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做强工科、做优师范、做特文理商科。五是深化校企攻关,实施“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工程”,出台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先使用后付费”等细则,促进成果转化。六是发布《使命愿景红皮书(2026-2035年)》,明确十年发展目标。
5.关于“落实中央与省委决策部署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梳理和分析江苏省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门槛指标,认真分析学校发展短板,形成学校自评表,针对缺项指标加大整改力度,持续做强其他指标,学校满足2027年省一流应用型大学遴选申报要求。一是成功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进2026年“扩点”工作,梳理培育学科基本达标。二是制定外国留学生管理、奖学金评定办法,开展“2+2”项目及语言生招生,达到一流应用型大学留学生规模指标要求。
6.关于“贯彻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离题变形”问题
一是出台《横向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实施细则》,加强过程管理,明确横向项目视同纵向项目分级分类认定,用于职称评审,进一步突出质量导向,强化分类评价。二是修订直接认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将横向科研项目作为直接认定高级职称主要依据的相关条款,增加多元化评审条件。三是优化其他职称的评审条件,克服“四唯”倾向,坚持分类指导,在教师评审系列中新增潜心教学型、社会服务型。研讨修订业绩点认定政策。
(三)关于“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偏差”方面
7.关于“执行规则跑偏走样”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重新梳理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清单,进一步厘清议事范围,合理分工,提高议事效率。三是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提报工作的通知》,加强规则宣传解读,规范议题提报与审批流程。
8.关于“沟通协调不够顺畅”问题
一是出台《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规范机构设立与运行。二是印发《校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办法》,实施务虚会与工作沟通会制度。三是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征集师生对班子及个人的意见建议。四是修订学校高质量发展考核实施方案,加大民主测评意见在干部考核中的占比。
9.关于“民主决策程序违规”问题
一是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出台教代会、教职工申诉处理等办法;升级“智慧工会”提案系统,加强提案培训,规范工代会召开。二是拓宽意见渠道,设立意见箱、邮箱、在线平台及“巡视整改大家谈”专栏,启用“小苏帮你忙”AI小程序,及时响应师生诉求并反馈。
(四)关于“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效果不理想”方面
10.关于“学科建设整体水平不高”问题
一是试点工学学科群建设,以电子信息学科群为抓手整合资源,启用学科动态分析平台,数字化赋能建设。二是以硕士学位点扩点建设为抓手,助推学科内涵建设。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学科达到 “十五五”省重点学科(B类)遴选条件。科学编制硕士学位点扩点规划,深入推进硕士点建设工作。三是开展学科标杆超越行动,对标外校优质学科提升建设水平。四是构建“评聘分离+动态管理”双轨制,明确导师资格、招生岗位条件及权责,设置退出机制。五是深化学科经费零基预算改革,统筹硕士点、高原学科等建设经费,差异化拨付。
11.关于“专业建设对社会需求的适应性不强”问题
一是优化专业结构,坚持“控制总量、优化存量、建好增量”,整合“新能源”“人工智能”资源,打造特色专业;以招生、就业预警等指标监测专业动态。二是修订《本科专业设置优化调整方案》,对接苏州需求申报工科新专业,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打造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应用型专业集群。三是强化学科引领,7个专业入围国家一流、7个入围省一流,20个专业通过省品牌专业(二期)验收(3个优秀),通过率100%。
12.关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聚焦国家战略与学科前沿,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实施博士团队进企业计划,加强校企联合攻关,科技服务能力提升明显。二是实施“先使用后付费”成果转化新机制,试点案例先后被新华日报、江苏卫视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成为全省高校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的典型案例。三是依托现代产业学院,推进产教融合专业建设和产业教授遴选工作,形成“产业学院-专业-基地-课程-师资”长效机制。
(五)关于“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够有力”方面
13.关于“思政工作不重效果”问题
一是提升思政课质量,完善教学效果反馈机制,开展教法培训与常态化集体备课,融入党的创新理论,按需调整教学侧重点;加强课堂巡查,建立互动激励机制,规范纪律。二是健全思政课教师培养机制,实施“岗前培训+专题研修+访学交流”全周期培养,聘请党政干部、行业专家为兼职教师;建立教学评价预警与帮扶机制。三是配足思政课教师,师生比满足1:350要求。四是加强学生社团管理,规范思想理论类社团指导,完成社团星级评定。
14.关于“校风校纪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一是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依托“师德铸魂师风领航”平台推送学习资料,组织专项整治与科研诚信教育,签订承诺书;修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二是规范教学管理,修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学事故认定等办法,开展教学规范培训,构建事故风险预警体系。三是实施学风建设专项行动,构建“制度引领、精准治理、文化涵育、长效保障”四位一体学风建设体系;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落实辅导员“进班级、下宿舍”要求,营造浓郁学习氛围,降低旷课率;加强学业帮扶,对学业困难学生实施一对一帮扶全覆盖,降低课程挂科率;强化诚信理念教育,将其纳入思政教育体系,组织诚信主题班会,降低考试作弊率及违纪率。四是构建完善的学业支持体系,实施不区分春秋季学期的课程重修计划,通过教师培训、学业帮扶、学习预警和学情跟踪等措施,为学生学业提供全方位保障。
15.关于“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关注不够”问题
一是配足配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数量满足1:3000师生比要求。二是推进心理健康课程体系建设,新增3门心理健康教育类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完成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心理健康状况普测工作,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及就医绿色通道,实现心理问题的早发现与早干预。三是实施心理健康状况周研判机制,编制休复学返校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复学学生提供心理评估及跟踪服务。
16.关于“师生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力”问题
一是完成东湖校区供水增压,解决宿舍顶楼用水难题。二是改造学生宿舍卫生间、洗漱间,解决漏水、反臭问题。三是试点淋浴间进宿舍,新增190个淋浴龙头,升级预约系统与水控设备。四是制定电动自行车治理方案,计划2026年6月底前实现学生车辆清零。五是协调共享单车进校园,方便师生出行。
17.关于“校园安全问题防范不周”问题
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疏散演练和安全检查,增设锂电池灭火器、消防长钩、智能摄像头、防火墙等消防设施。二是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每月研判风险,节假日前提醒,发布毕业生离校安全提示。三是防范电信诈骗,联合属地公安宣传,每周通报案情、每季度召开校警协同会,2025年1—7月案件数、涉案金额分别降8.3%、28.7%。四是校警协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建立校警协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机制。五是规范安全生产,出台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落实全员责任制;对接属地管理维修项目,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施工报告与安全教育制度;聘监理单位监管项目,定期巡查整改。
(六)关于“意识形态管理存在漏洞”方面
18.关于“责任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校党委与各单位、部门签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整理发布意识形态工作指南,编印《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手册》。二是强化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每学期安排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三是明确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须汇报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
19.关于“价值引领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优化主题班会,每月1次采用“1+1+N”模式,覆盖12类内容,重点通过法规宣讲、网络案例分析强化意识形态教育。二是开展抵御宗教渗透专项行动,形成“一谈二采三访”摸排法,编印《统战工作手册》;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融入思政课及校院两级“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等。三是提升辅导员能力,召开素质能力培训班,组织参加教育部AI专题培训;建立谈心谈话全覆盖机制,针对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等“十种情况”学生,及时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将意识形态教育融入日常交流。
20.关于“风险应对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增加洗浴资源供给,优化水控系统。在东湖校区学生宿舍区域新建一处学生公共浴室,对东湖校区19-20号学生宿舍淋浴进行改造,实现淋浴进宿舍单元,增加洗浴资源供给;优化洗浴预约系统,更换水控设备,进一步提高淋浴使用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境外研修人员的管理。针对在外进修教师建立二级部门紧急联系人制度,加强对研修教师日常管理、阶段考核和定期跟踪联系。三是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控。建立舆情备案监控机制,在“一网通办”中设置有关备案流程,向各二级单位下发舆情备案监控工作提示,对潜在舆情风险提前进行监控,未形成涉校负面舆情事件。
21.关于“阵地管控措施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队伍培训。组织全校各二级党组织宣传委员、师生通讯员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培训,提升学校宣传工作队伍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升级完善全校各级网站及系统。完成二级单位网站管理办法修订,明确信息更新频率和要求,明确审核流程和责任分工。以更名为契机,完成学校门户网站、新闻网、英文主站的优化升级,同时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信息安全。对学校各级网站进行升级完善,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及时发布本单位的最新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教学科研成果等信息;对学校所有二级单位网站进行全面排查,优化完善,责令相关学院限期完成网站信息更新工作。
(七)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22.关于“党委履责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体系。按规定制订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两个责任”清单,形成一套完整、科学、有效的责任体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上半年常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暨全面从严治党专项工作部署会。实施定期专项督查,对巡视整改开展督查14次;对高校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等开展督查2次。二是校领导带头开展领题调研,深化改革。确定“深化改革年”工作主题,明确校领导领衔重点工作任务,拟定调研选题,常委及校领导班子成员完成调研报告12份,推动相关改革任务落实,不断提高党委履责成效。三是优化综合考核方案。根据上级考核要求,结合二级学院实际,分类调整、修改考核指标内容和权重,考核评价指标精简幅度超过20%,设定突出特色亮点并能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的指标。
23.关于“纪委力量配备薄弱”问题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通过“第一议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纪法内容,开展纪检监察研学营、纪法百科大讲堂等,选派人员参加上级纪委专题培训、省委巡视和办案。落实有关进人规划,重点引进法律、财务、审计等专业人才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是调研试点高校派驻改革经验。三是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海棠花红铸忠诚”活动,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汇编高校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修订完善《关于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等制度,努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24.关于“巡察利剑作用未发挥”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校内巡察。聚焦主责主业,结合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开展第五轮校内巡察,对3个二级学院党委开展巡察,加大3个巡察组工作培训与指导力度,切实提高巡察报告的质量。二是提高校内巡察发现问题能力。围绕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主题,第五轮巡察发现问题41个,立行立改问题10个,结合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与问题线索,巡视巡察联动,依规依纪处置有关问题线索。三是建强巡察工作体制机制。按照省委巡视办关于推动高校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党委常委会专门研究调整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委巡察办单独设置,配强巡察干部;按照上级示范文本要求修订完善《巡察工作方案》等规章制度,推动校内巡察高质量发展。
25.关于“纪委监督工作不够实”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对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师德师风、横向科研项目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对研究生招生、招投标采购、人才引进等开展16次现场监督;落实高校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完成《工作方案》,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工作台账并上报平台。二是认真落实纪委监督专责。持续关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党委常委会专门研究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名单,对33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开展“一把手忏悔录”警示教育。三是完善大监督体系。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修订《苏州工学院纪检监督监察工作办法》,推动26个机关处室落实监管责任,明晰监管重要事项、文件依据。
26.关于“纪委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够高”问题
一是复盘业务处置。对相关信访进行复盘,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注意改进,对类似的信访举报给予规范处置。二是举一反三,不断提升定性量纪精准度。纪检监察机关召开专题研讨会,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如何准确定性量纪进行专题研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是建立定期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纪委工作人员执纪办案业务水平。纪委机关每周开展“应知应会”纪法业务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纪法规18个,切实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素养。
27.关于“纪委查处力度不够大”问题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二是持续加大纪委办案力度,落实巡视整改问题、高校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一校一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纪监巡审联动工作。督促相关部门针对横向项目、师德师风等领域主动发现问题、并向纪委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有关问题正在依规依纪予以处置。三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修订完善《苏州工学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
(八)关于“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方面
28.关于“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横向项目合同审核。要求合同中明确项目参与人员及工作内容,并增加二级单位科研负责人审核环节。二是制定《苏州工学院横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合同约定按期进行项目结题,完成结项材料备案手续,形成横向科研项目“闭环”管理,规定用于职称评审的横向项目必须完成结题。
29.关于“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乱象丛生”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横向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有关规定。针对“劳务费发放问题”,明确不再接收向校内在职人员发放劳务费报销单,调整学生劳务费发放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对以往存在的违规发放劳务费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针对以横向项目直接认定取得高级职称人员违规发放劳务费问题及时予以整改。二是加强预算调整管理。制定《横向科研经费预算及支出调整实施细则》,建立横向科研项目财务报销时序管理及经费使用异常警示机制,确保合理合规列支经费。三是加强横向项目经费审计。制定《苏州工学院科研经费审计管理办法》,建立科研经费长效监督机制。四是营造科研诚信氛围。制定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梳理2起科研诚信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开设“科研诚信警示教育专栏”。开展科研诚信警示教育,特别是针对经费使用进行警示提醒,引导健康的科研氛围。
30.关于“横向科研项目违纪违法形式多样”问题
一是推动开展自查自纠和警示教育,落实负面清单相关要求。开展科研诚信教育,通过“苏工清风”推送有关典型案例2期,通过工作例会等多种方式,对全体科研人员集中进行教育。二是持续加强对横向科研项目的专项监督,发出《纪检监察提醒函》,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监管责任。推动出台《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横向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推动横向科研项目专项整治、系统治理。落实《高校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制定“三清单一安排”,相关工作台账已经上报平台。三是严肃查处巡视组交办的有关横向科研项目方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
31.关于“存在违法招投标”问题
一是开展警示教育,落实招投标相关要求。督促招投标办公室开展警示教育,发布《致广大供应商的诚信倡议书》,倡导诚信招标投标活动。二是开展招投标相关问题专项监督。完成招投标相关问题专项监督方案,督促校内采购人和招投标办公室加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规范采购流程,规避采购风险。
(九)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格”方面
32.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打折扣”问题
一是开展院校两级议事规则执行情况回头看。明确“第一议题”优先序,对议题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重要文件、重要精神在第一时间学习传达。校党委书记带队旁听14个二级学院(部)党政联席会,同步检查“第一议题”学习执行情况。二是制定《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议题”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对分管领域内二级党组织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三是建立理论学习数据库。及时整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到位。
33.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规范会议记录和纪要工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工作的通知》,规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工作。加强学习培训和业务指导,开展办公室条线科级干部业务能力培训。学校党委不定期抽查,重点对各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中心组学习等的会议记录及相关原始材料进行检查。二是完成巡视反馈会议记录归档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3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不足”问题
一是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及时配备干部。二是加强干部历练。选派干部到政府部门、参加乡村振兴等挂职。聘任二级单位中层干部为年轻干部政治导师和业务导师,加强干部培养。三是拓宽干部来源渠道。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聘任制干部的选聘和管理,出台《苏州工学院聘任制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聘任的适用情形、条件、程序、管理、监督和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四是加强年轻干部发现培养工作。落实《苏州工学院关于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校院两级年轻干部培养名单,开展第三届年轻干部训练营,举办青年干部论坛、党性教育等活动,召开年轻干部工作推进会,落实年轻干部传帮带制度。五是分类培养干部。建立专业型、管理型年轻干部名单,统筹抓好专业型和管理型干部培养。六是鼓励干部提升能力。组织中层干部、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和专兼职组织员培训,建立中层干部、科级干部、年轻干部和新引进年轻教师名单,注重发现储备学术能力强、管理能力强、服务意愿强的“三强型”干部。
35.关于“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规定。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议事规则。二是规范执行表决权。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干部工作时,非党员校领导作为列席人员不表态,且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三是严格执行规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任职等程序。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干部不调整。四是完善试用期满干部考核。根据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要求,完成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工作,并严格执行“试用期间不宜调整工作岗位,也不宜提任领导职务”的相关规定。
36.关于“教师‘躺平’现象严重”问题
一是优化考核办法。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对个别中层干部进行约谈,对考核后5%的中层干部出具告知书并进行谈话提醒。修订发文《2025年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方案》。二是进一步落实《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办法》。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充分运用“一报告两评议”结果,与19名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三是明确教师科研业绩点,鞭策教师提升发展自觉性。完成2024年教科研业绩点抵扣核算,对不满足基本工作量老师进行谈话提醒;开展新引进教师培训和校内教学竞赛;完成第五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等次的人员,采取了约谈、制定整改计划、延期考核的措施。四是修订学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加强引进师资聘期考核管理。印发《苏州工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加强对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完成2018年和2019年新引进教师的首次首聘期考核、2020年和2021年新引进教师的中期考核。五是加强教师能力培训。印发《师资队伍建设方案(2025—2027年)》,构建全覆盖、全方位、特色鲜明的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开展专题培训、名师论坛、学术沙龙、教师工作坊等系列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
37.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一是开展党建品牌培育。制定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实行学校党委、二级党组织、党支部“三级联创”培育机制,学校组织培育、评选二级党组织党建品牌,二级党组织负责党支部党建品牌培育。二是完成“双创”中期检查。完成省级、校级第二批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建设单位中期检查。启动第五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申报准备工作,召开2次党建“双创”工作研讨会。三是提升党务人员业务素质。召开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和基层党组织“书记项目”研讨会、现代产业学院党建工作研讨会、专兼职组织员工作沙龙,进一步提升二级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四是常态开展日常督查。每月通过苏州智慧党建平台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二级党组织进行整改。组织专兼职组织员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谈心谈话记录本互查互学,共同提升业务水平。
38.关于“党员模范作用展现不充分”问题
一是印发《引进人才聘期考核方案》。对2018年、2019年引进人才的首聘期期满考核和2020年、2021年引进人才首聘期中期考核不合格党员教师,给予警示谈话,适当延长首聘期,制定帮扶计划。二是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完成2025年度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党员教师党性修养。三是开展党员“当先锋、作表率”活动。在全校党员中全面部署,制定教师党员任务清单12条,学生党员任务清单12条,把活动与党员的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完成本单位年度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四是加强党员教师履职能力和知识培训。通过昆承前沿科学论坛、崇德讲堂名师讲座、教学工作坊等活动,提升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
39.关于“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不高”问题
一是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下发《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指导手册》,覆盖全校所有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苏州市委组织部编印的《发展党员工作实务手册》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指派专人到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工作规范解读。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开展专兼职组织员工作沙龙、专兼职组织员培训。三是提升发展党员材料质量,对党员发展和转正材料进行抽查,组织专兼职组织员进行党员发展材料互查,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四是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日常督查。旁听督导基层党支部党员发展大会和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省委巡视成果,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学校党委班子带头履行职责,加强指导督促,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主动了解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要事项,对整改尚未完成的问题重点关注、及时催办。牵头单位对整改任务的落实一抓到底、负责到底,直至全部整改任务完成。各单位按照“一任务一台账”的要求,建立完备的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做到整改落实工作可检查、可监督、可考核,学校党委将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查评估,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二是进一步压实整改时限要求。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继续对各项整改任务实施线上监控、持续跟踪督促。学校将要求各单位再次全面梳理整改基本完成但尚未完全到位的各项任务及时间节点,对于前期提出在2026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力争提前至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是进一步强化成果应用。学校党委将聚焦整改落实,举一反三,着力构建形成长效机制,把巡视整改与深入推进实施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与建设新型工业大学办学目标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同时将把各单位巡视整改情况作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将巡视整改成效作为考察党员领导干部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2-52251120;邮政信箱: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南三环99号苏州工学院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jjb@szut.edu.cn。
中共苏州工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