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4日至7月3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地质局党委开展了巡视。9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地质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扎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五个方面37个问题细化为44项整改任务、132条整改措施,逐条逐项真改实改。
(一)坚持政治引领,切实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牢牢把握巡视整改的正确方向,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全局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自觉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先后召开党委会6次、工作调度会6次,认真审议巡视整改方案,集体研究重点难点问题,系统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专题学习省委巡视机构印发的第六轮巡视发现整改不力突出问题的通报,深入查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作为抓好整改落实的根本遵循。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会议精神等。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统筹推进江苏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召开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聚焦地质工作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2024年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巡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照检查内容,切实强化了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勇于担当作为,压紧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巡视工作的党委委员、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局党委每月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适时专题听取突出问题整改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局党委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起草制定整改方案,主动认领巡视反馈问题,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统筹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推动各牵头处室扎实落实整改任务。牵头处室认真落实整改方案,细化制定整改措施,有序推进整改任务。
(三)突出问题导向,高标准推进巡视整改任务。局党委专题学习研究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并原原本本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印发下级党组织学习贯彻。聚焦省委巡视反馈五个方面44项具体问题,逐项逐条研究制定整改任务措施132条,同步制定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举措、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月度推进、情况通报、督查督办、对账销号、责任交接等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领导分工调整情况,签订整改责任交接单,调整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另有2个主要负责人调整的责任处室进行了交接。结合对局属单位巡察等工作开展巡视整改督导检查,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四)强化以巡促治,全面推进江苏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地质立局”这一根本,强化系统思维、做好顶层设计,锚定“走在前、做示范”目标定位,聚力破解“卡脖子”难题,服务能源资源安全取得重大突破;全面践行“两山理论”,服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水平跃居前列;持续保障国土空间布局优化,服务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与保护安全硕果累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服务地质灾害防治安全水平保持领先;深入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服务粮食安全再攀高峰,整体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奋力勇探改革新路,构筑创新赋能“江苏地质模式”。2024年各项重点任务全面超额完成,18项工作成果位居全国行业前列,其中8项为行业首创或位居全国第一,一批工作成果开全省先河,全省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1.关于“巡视整改不到位。原省有色局‘混编混岗’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地勘单位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推进事业编制人员划转、调动及选派工作。二是平稳有序推进事企分离工作,解决了局属企业领导人员“多重身份”并存问题,规范了局属各单位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发放及管理。三是进一步做好深化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加快实现局属事业和企业合理分工、公益和市场相互促进的局面。创新构建事企命运共同体,形成“事业先行、企业跟进、事业示范、企业拓展”的协同共赢关系,用好过渡期改革政策,稳妥有序开展了选派事业编制人员到局属企业工作。
2.关于“巡视整改不到位。原省有色局‘海外资产处置’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轮审计、巡视未完成整改事项的专项整改方案》,对未完成整改事项逐个研究、深入剖析、细化举措,并明确提出全局上下要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见底清零,牢固树立“敢啃硬骨头”的决心和劲头,持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二是对某海外公司现实情况及历史数据进行分析,编制分析报告,提出暂时持有、择机处理的整改方案。三是加快海外资产处置,1个探矿权已处置,1处房产已寻得意向方,1块工业用地正持续开展宣传推介工作。四是某企业注销工作正有效推进,目前企业注销清算方案经股东同意后,已向工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正按程序办理注销手续。
3.关于“审计整改不彻底。‘在会计报表中以评估价反映矿权资产价值’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有色控股公司已对矿权计量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公允价值计量变更为历史成本计量,并已按相关规定备案。二是将该处房产出租所收租金及时上缴财政,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待租赁期满将房屋立即收回。
4.关于“审计整改不彻底。‘在职职工违规办企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学习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扛实了巡视、审计整改责任。二是通过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案例剖析,深刻剖析原因,总结教训。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大家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选取典型案例剖析,举一反三查摆问题,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管。三是部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扎实推动整改落实。
5.关于“统筹谋划江苏地质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调研学习,局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理解更加深刻,加大矿产勘查力度,取得一批重要找矿成果。二是分层次组织开展地质工作专项培训,组织开展主题报告会,提高了全局上下对地质工作基础性、战略性、先行性作用的认识。三是启动局“十五五”地质工作规划编制工作,谋划未来五年地质工作,制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指导意见,推动地勘系统转型升级。四是加强顶层设计,与市、县(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地质工作高质量发展。
6.关于“对全省地勘行业发展缺乏系统规划”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省地质局关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指导意见等多个文件,明确地勘单位在保障能源资源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和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工作目标和15项重点任务,指导局属单位根据职能定位加强新质生产力培育,向“新”而行,以“质”致远。二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提出的“四个着力点”为遵循,启动了“十五五”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分条线召开研讨会,围绕地质工作服务“五个方面安全”,制定了局“十五五”地质工作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阶段重要工作和推进时间。三是针对部分干部职工对地质工作行为短期化、力量分散化、成果碎片化的问题反映,通过地勘单位改革、专业人员调动、技术力量重组、事企分离等途径,重塑地勘队伍,这些问题持续得到优化和改善。
7.关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缺少有效举措”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举办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区域地质协同融通座谈会,构建了行业首个聚焦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沿线省级地勘单位全覆盖的交流平台,促进了信息共享、技术交流、科创及项目合作。二是加强与中国地调局紧密合作,获批沿江区域综合地质调查项目,进一步摸清长江经济带江苏区域地质家底。三是举办境外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整合境外工作力量,积极做好沙特地盾填图,有序推进南苏丹地质调查等项目。2024年局属单位承接境外工程项目59个,其中3个项目合同金额高于亿元,11个项目合同金额高于1000万元,13个项目合同金额高于500万元,32个项目合同金额高于100万元,较2023年有大幅的提升。
8.关于“服务全省中心工作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贯彻上级部署,2024年全年实施矿勘项目67个,发现古滨海沉积型锆(铪)砂矿体,完成金红石、铜金矿、高纯石英原料矿等找矿任务,推进境外地质工作。二是召开地质工作服务美丽江苏建设推进会,投运全省首个“咸水层+油层”碳储存项目,支撑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化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形成“一局一院六大队”地灾防治体系布局。三是2024年承担的省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已全面完成。2025年参与承担的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任务正有序推进。创新盐碱地“耕湿一体化协同提质”理念,新推进5000亩改造利用项目,为沿海新增近3000亩耕地资源,新种植耐盐水稻超3000亩;技术支撑东台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推进了南通通州湾二期900亩、连云港洋桥农场1700亩生态改良项目。“滨海未利用盐碱地综合改造提质增效关键技术与应用”获自然资源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创新“地质+考古”模式,全力支撑江苏区域文明探源工程,探寻地质生态环境历史演变机理。四是持续加强地质工作协同融通,承办了“服务长江经济带区域地质协同融通座谈会”;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地质局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地质工作要点暨支撑县域经济发展指导意见,深化“地质+地方”合作,局层面与连云港设区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开展战略协同,与青岛海洋所深化务实合作,地质四队、地质六队、地环院分别与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局、苏州市吴中区、常州市金坛区签订了合作协议,有效打通“政产学研用”链条节点。
9.关于“推进全省地勘系统改革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底,省委编办印发了局属地勘单位改革方案后,4个月内全面完成了省属地勘单位体制改革工作,形成“1+6+11+1”江苏地质新布局(1家综合科研类、6家综合地勘类、11家专业地勘类和1家封闭管理类),完成了公益职能系统重塑,实现了综合地勘类事业单位分区域、专业地勘类事业单位分专业领域服务全省地质工作,并通过明定位、调结构、重科技、强保障,构建了江苏地质工作新格局。二是完成了事企分离工作,解决了长期存在的“戴事业帽子、走企业路子”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局属企业整合精简,形成了“1家企业集团+22家二级企业”企业管理架构。三是强化公益职能履行。印发改革方案,明晰事业单位职责职能,提出了体系化保障“五个方面安全”的职能定位,通过人员调动、招录等方式进一步充实、优化了地勘单位履职所需专业人员队伍,将公益性职能履行情况纳入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改革进一步激发地质事业新动能,公益职能履行不断强化,呈现出奋勇争先、走在前列的生动局面。
10.关于“落实改革要求行动迟缓”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省属地勘单位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汲取教训、奋起直追,加快推进省属地勘单位体制改革工作,已于2024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体制改革任务,并向相关部门及时提交了改革情况总结报告。二是聚焦“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人员编制划转和调动,组织指导局属各单位完成内设机构定岗定员定职责和人员配备等工作。局领导带队到各单位通过个别谈话、测评等方式,了解干部职工对全面工作特别是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总体评价好,全局系统队伍稳定、人心思干氛围浓厚。
11.关于“破解事企改革难题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下沉式调研工作分工,结合宣布整合后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改革推进情况调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工作,分别带队赴局属单位开展多轮次、多形式改革宣讲,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和答疑解惑,充分听取了干部职工对改革过渡期政策、强化公益职能,提升产业经济、推动科技创新等方面意见建议。2025年初,局属单位综合考核满意度评价结果较好,显示干部职工进一步提振、坚定了改革信心。二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地勘单位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平稳有序推进事企分离工作,解决了事企混合、同质竞争、低效运营及人员混用问题,规范了局属各单位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发放及管理。三是根据局属新组建单位的公益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强与省财政厅等上级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积极指导局属各单位以实施公益性项目为载体强化职能履行,事企分离后事业单位公益性项目不足等难题得到逐步破解。四是依照局属企业整合方案有关精神,构建了“1局1集团22家二级企业”的管理架构,本着做强企业、精简效能、优化产业链布局,聚焦工勘岩土、房建市政、地勘矿业、生态环境、三产服务、行业投资等6个业务板块,整合注销效益低下、市场竞争力弱的企业,着力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了企业高质量发展。
12.关于“推动改革创新成效欠佳。地质工作成果质量和科技含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集中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全面创新支持体系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深化了对地质科技创新驱动现代地质产业体系建设的理解认识,切实增强了全局上下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通过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57人(其中博士6人、硕士42人、本科9人),实现了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与梯队结构优化升级,有效提升了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强化科技资金统筹,聚焦关键技术领域实施重点攻关,建立局属单位协同投入机制,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制定了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优秀成果评选办法,系统构建全流程质量管理与成果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年度局级优秀成果评审,评定优秀科技成果14项、优秀项目成果70项,构建科技创新激励长效机制;新获批省级科创平台6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与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签署平台共建战略协议,实现创新载体量质双升;专题开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能力培训,显著提升全局平台申报、建设的专业化水平。三是为提高科研人员申报科技奖项的积极性,局出台了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制定了国家级科技奖项奖励措施,有效激发了高层次奖项申报动能。出台了局科技创新工作要点,明确将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申报列为重点任务,建立常态化培育机制,为国家级科技奖项申报提供了制度保障、技术储备与机制支撑。取得了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其中“滨海未利用盐碱地综合改造提质增效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荣获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徐州市城市地质调查与智慧地质系统建设项目”获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2024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金奖”。全局地质工作成果质量和科技含量有了明显提高,下一步将对重点成果进行系统集成与优化升级,持续强化国家级科技奖项申报工作。四是为提高全局地质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出台了地质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系统界定科技成果转化适用范围和收益分配机制,为地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实施提供了办法依据;为切实提高全局科技成果转化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实施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组织开展了科技成果转化培训,对科技成果登记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切实增强了各单位的成果转化意识。通过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在盐碱地治理领域取得关键技术突破,研发形成新型土壤改良材料并实现工程化应用,有效促进土壤结构优化与地力提升。与国家级科研机构共建创新平台,系统推进功能性肥料技术攻关,成功开发系列新型产品并实现规模化推广应用。地质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较大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登记数量和技术交易额实现质效提升,形成了科研价值与人才收益有效衔接的创新生态,极大激发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
13.关于“推动改革创新成效欠佳。数字赋能全省地质工作有短板,地质系统数据共享机制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改革创新成效,在数字赋能全省地质工作方面找差距、补短板。编制了《江苏省地质局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以实现地质数据统一规范管理及地质数据公益价值和商业价值的高效释放为目标,分步开展系统平台搭建、地质数据调查摸底、汇交录入、整合分析等工作。二是紧盯地质数据共享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以及地质数据标准不一等问题,制定江苏省地质局地质大数据管理办法和地质数据汇交分类等,以地质系统数据共享机制及地质数据格式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从制度体系、分类标准、技术规范、运营管理等方面,规范地质数据标准,明确共享模式和方法,提升地质数据利用质效。三是针对海量地质数据散置沉淀、利用不足等问题,推动江苏省地质局大数据平台搭建及局属各单位地质业务系统整合。
14.关于“对下属单位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强化党的领导。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通过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和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等措施,着力强化局党委对下属单位党组织的全面领导。二是采取多种举措压实责任。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组织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负责人述职评议,优化和完善局属单位高质量发展考核方案,明确任务、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组织对局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检负责人和新任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强化了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周”活动和对典型案例剖析等,筑牢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四是加大惩戒查处力度。做细做实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处置问题线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五是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坚持风腐同查同治,联合开展巡察整改、人员招聘等工作监督检查,着力推动组织监督、财务监督、纪检监督和巡察、审计等监督形成合力。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扎紧扎牢了制度笼子。
15.关于“管党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认真落实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局党委和局属各企业党组织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党建“两个一以贯之”重要指示纳入2025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充分发挥局属企业党的领导作用,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局属集团党委和各企业党组织年度高质量考核办法,指导未将党的领导写入公司章程的企业修订公司章程。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因企施策,有序推进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四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地勘单位的改革部署,局党委重塑组建局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举办纪检干部培训班,提升纪检干部监督执纪水平,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开展纪检负责人年度述职,强化“三转”,压紧压实纪检监督责任。
16.关于“重大事项决策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山水资源集团及所属企业修订企业章程,进一步明晰局、集团、企业之间权责边界,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并将重大事项管理程序和权限落实写入企业章程。二是集团及所属企业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围绕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局党委充分发挥对局属企业领导作用,实现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企业治理统一结合,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经营风险的管理和监督。三是加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对局属单位党组织在重大经营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前置决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积极推进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并列入2025年全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项目精细化、合规化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现代化治理能力。
17.关于“企业运营失管失察。下属企业各行其是,联营合作项目管理混乱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结合改革“后半篇”文章,按照“扁平化”管理要求,制定《局属集团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局属企业整合方案》《局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局对集团、集团对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二是按照分类管控需求,对集团所属企业合理划定业务板块、厘清职责边界,进一步明晰产业经济体系功能定位,打造现代地勘企业集团。三是制定《关于加强所属企业联营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所属单位资质管理的指导意见》,从制度建设着手,规范联营合作项目管理和资质管理,加强联营合作和资质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监控,有效规避各类风险,堵塞局属单位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4月底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已进入上线测试阶段,3家事业单位、7家企业作为第一批用户参与测试工作。四是根据局党委会、办公会议事规则及集团“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局党委强化对企业重大事项及大额资金运作过程的管理,并明确集团主要领导要列席局党委会、办公会。由局组织对局属企业开展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进一步发挥局对企业运营情况的监督指导作用。
18.关于“企业运营失管失察。项目采购违规频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江苏省地质局局机关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山水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为局属单位制定本单位采购办法提供制度依据,统一规范全局采购行为。二是集团所属企业修订完善本公司采购制度,明晰各类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三是开展包含采购工作的业务培训及财务调研,提高采购人员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强化局属企业制度执行力。
19.关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邀请中国地调局专家作专题辅导,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二是进一步摸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家底,积极谋划组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评价重点项目。创新开展江淮生态经济区等重要区域综合地质调查,谋划并获批“江苏省典型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地质问题调查与安全评价”,在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碳地质封存等方面取得显著工作成效,夯实保障城乡建设、农业发展等地质基础。三是服务保障城市建设,全面提升防范抵御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能力。全力支撑省自然资源厅及住建、水利、应急等部门编制印发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完成南通、昆山等重点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初步建立地质安全风险评价体系,为南京国家级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工作基础,为防范和化解城市重大地质安全风险、重大工程安全保障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四是聚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广特色土地资源评价和开发示范成果。助力宜兴市张渚镇等地天然富硒地块获中国地质学会全国天然富硒土地认证,支撑溧阳市天目湖梅岭玉镇由三星级地质文化村镇升格为四星级地质文化村镇,全面助力乡村振兴。五是推动地质调查成果落地,主动与政府部门开展合作对接。与连云港等设区市及县(市、区)新签战略合作协议,与苏州、常州、盐城、南通等设区市达成了合作意向,与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文旅厅等开展工作交流,强化对接合作,有效扩大了地质工作影响力,为地质成果深度融入政府管理和决策夯实基础。
20.关于“地质调查服务城乡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服务保障城市建设,全面提升防范抵御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能力。深度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全力支撑省厅及住建、水利、应急等部门编制印发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从省级层面系统部署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加快推进重点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完成南通、昆山项目成果验收,初步建立地质安全风险评价体系,为南京国家级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工作基础。二是积极与中国地调局南京中心进行沟通,部署我省区域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项目,中国地调局已下达我省区域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项目的任务书,提高我省1:5万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
21.关于“服务农业发展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扩面”方面,新推进了连云港洋桥农场、南通通州湾二期等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项目,新增耐盐水稻种植面积超3000亩,技术支撑东台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在“提质”方面,创新盐碱地“耕湿一体化协同提质”理念,应用生态共生与要素涵养机理,打造完成稻-鱼-禽、稻-草-畜等农林牧湿生态循环系统示范1处,关键技术获自然资源部科技进步一等奖,盐碱地改良工作连续两年被省政府列为重点工作,有效落实了省政府关于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扩面提质”的要求。二是高质量推进江苏沿海滩涂后备土地资源地质环境综合调查与潜力评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专题调查成果编制工作,完成了江苏沿海滩涂全盐量分类分级图编制,完成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专题调查成果编制,全面摸清了我省盐碱地类型分布、土地质量、利用现状及变化趋势等“家底”。三是综合运用江苏沿海滩涂后备土地资源地质环境综合调查与潜力评价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专题调查工作成果,系统整理各类数据,完成了系统框架搭建和数据库设计等工作,建成了江苏滨海盐碱地土壤专题数据库软件系统。四是已完成江淮生态经济区生态地球化学综合调查评价项目野外验收,已完成涟水、建湖、阜宁、沭阳、泗阳、泗洪6个县县域1:5万比例尺土壤地球化学调查,为农业生产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数据支撑。通过巡视整改,已推动我局在盐碱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整治、耕地质量提升等领域多点发力,为全省粮食稳产增效注入强劲“地质动能”。
22.关于“推进节能降碳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开展玄武岩矿产、湿地等自然资源固碳增汇试点示范工作,首次证实利用玄武岩矿产“增产固碳”技术方法的可行性。首次以县域规模在我省开展陆生湿地碳库资源调查,初步构建了江苏省典型地质资源固碳增汇潜力评价技术体系。二是加快推进“江苏省重点地区清洁地热能源高效综合利用示范”等项目,助力小洋口成为清洁能源开发样板的零碳小镇,正在推进建设小洋口地区集地热发电、现代设施农业、地热康养、回灌为一体的地热能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示范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引导地方政府及相关企业开发地热资源的积极性,提升我省地热资源的利用率,提高我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水平。
23.关于“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存在不足,找矿进度严重迟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开展学习“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全局上下深入研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了保障能源资源安全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提前部署2025年地质找矿项目,已将省财政“地质找矿专项”全部用于2025年省内和境外矿产勘查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找矿项目月报制度,协调解决难题,配合省厅召开新一轮找矿突破现场推进会,进一步发挥地勘单位找矿“主力军”“突击队”作用。三是围绕江苏省新一轮找矿行动“十四五”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已经部署的矿产勘查项目实施,2024年取得一批重要找矿成果,受到部专家指导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相关经验已印发专报供全国各地参考借鉴。省新一轮找矿行动“十四五”规划确定的14个矿种找矿目标中,7个完成度为零的矿种取得较好进展,完成度不足三分之一的3个矿种,其中2个矿种提前完成找矿任务。
24.关于“‘攻深找盲’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攻深找盲”力度,2025年省地质勘查项目基金和局地勘基金立项指南,明确有条件的地质勘查项目勘查深度大于500米,已施工项目中,部分勘查深度超600米,高淳找矿项目陆上和水域钻探设计孔深均超1500m。二是推动铁、铜、铅锌、金等矿种项目的实施力度,强化组织领导,统筹优化找矿布局,加大资金投入,磷矿、铁矿、铜多金属矿、金矿等项目找矿成效明显,以上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我省铁、铜、铅锌、金等重要矿产资源矿种的查明程度。
25.关于“地质灾害基础调查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局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总体要求,扎实做好地灾防治技术支撑各项工作。二是完善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出台《江苏省地质局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方案》,通过统筹融合全局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力量,构建“一局一院六大队”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新体系,助力全省连续多年实现地质灾害“零死亡”。三是积极支撑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完成。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明确的55个县(市、区)1∶1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中,我局承担的淮安、连云港、宿迁、徐州四市20个县(市、区)的调查工作,3月底已完成野外调查工作验收。
26.关于“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覆盖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全省地灾防治“主力军”职责。根据局“三定方案”,扎实履行全省地灾防治技术支撑主责,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通过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实现了全省地灾防治技术支撑“一盘棋”。二是提高全省地灾隐患点专业监测覆盖率。借力增发国债项目的实施和地方主管部门加大地灾专业监测站点建设的力度。三是全面提升“技防”能力。通过建立全省地灾隐患点“技防”监测技术支撑体系,结合群测群防机制,实现全省隐患点“驻点+驻守+片区”专家全覆盖;研发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系统,推动实现数据快速采集、实时更新、高效管理和互联互通,有效提升了地灾风险隐患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实时监测预警能力。
27.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及时跟进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扛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通过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负责人述职评议以及加强对局属单位高质量发展考核,明确任务、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组织干部到法院旁听、到江宁监狱现地教育,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广泛开展“好家风、好人生”清廉课堂活动,以清廉家风助力“廉洁机关”建设。三是通过及时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制定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推动局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领导廉政提醒,做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有序推动对局属单位巡察全覆盖。2024年以来,已对16家局属单位党组织开展联动巡察、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五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出台局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办法,修订局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操作指南,优化监督重点,完善操作流程,着力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巡察工作质效。
28.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充分。派驻纪检组嵌入式监督存在薄弱环节,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参加省地质局巡视整改调度会,督导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跟进监督省地质局“三重一大”事项,对抓好巡视整改、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提出监督意见;对省地质局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局属企事业单位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内部巡察、局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晋升等工作进行全过程嵌入式监督。二是推动省地质局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督促加强境外项目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境外项目生产经营行为。针对元旦、春节重要节点作风建设、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等,到局属企事业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三是制定派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谈心谈话工作方案》。对省地质局新任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针对国有资产处置、财务管理、项目违规转包分包、工程施工领域联营合作等问题对相关处室和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约谈。
29.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充分。局机关纪委对重点领域常态化监督缺失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局直属机关纪委建设,选举产生了直属机关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健全完善了局直属机关纪检机构。二是坚决扛牢专责监督职责。制定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协助局党委适时对局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检负责人和新任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三是紧盯重点领域强化日常监督。着力加强对党内选举、选人用人、公开招聘、职称评审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治问题。四是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结合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举一反三查找日常监督管理薄弱环节,推动新出台多项制度,进一步扎牢了制度笼子,强化了重点领域监督。五是举办纪检干部培训班,加强纪检业务培训,组织对局属单位纪检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进一步压实责任,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强化监督执纪力度。六是“小切口”开展加强监管预防腐败、违规吃喝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等5项整治,有针对性加强了重点领域监督,进一步铲除了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30.关于“行业安全风险防控有漏洞。局党委落实安全管理‘三管三必须’要求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行动。根据省委巡视“立行立改”的要求,聚焦压实责任、完善制度、提高能力、隐患排查整治等六个方面开展为期半年(2024年7月-12月)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巡视整改以来,我局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二是制定行业标准。编制印发了《江苏省地质局地质勘查安全规范》,内容涵盖我局系统所从事的地质勘查全作业领域,并针对地质勘查领域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创新性提出了系列安全管理要求,强化了全局地质勘查作业的全过程安全管控,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标准示范。三是完成隐患整改。对发现的1家局属企业一般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已于7月10日完成,并通过当地主管部门整改情况复查,并对山水资源集团所属所属重点企业“全面体检”试点,进一步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
31.关于“行业安全风险防控有漏洞。下属单位老旧房屋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积极推进原814队位于镇江润州区的C级危房改造工作,已完成整改项目全部工作量的60%。二是全面组织开展既有建筑涉危改造清理工作。成立了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局涉危房产进行全面统计登记和现场核查,分类对拆除、翻建、改造消险、加固消险等房产作出安排。计划分三年,安排11项改造任务。三是常态化开展涉危既有建筑安全检查,对有隐患房屋设置安全警示和防护相关设施,严防死守,杜绝安全隐患。
32.关于“债权债务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加强所属企业债权、债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局属企业制定债权回收责任清单,将“上年应收账款回收比例”指标纳入《局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并开展包含债权债务清理情况的财务调研,强化对局属企业债权债务监管,防范债权流失及债务管理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开展融资银行竞争性比选,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通过对有色控股公司增资1亿元,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有效降低企业负债率,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三是制定《关于山水资源集团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方案》,推进以“全面统筹、科学合理、高效安全”为原则的资金池建设,围绕统一监管、统一调度、统一运作的总体思路,建立山水资源集团内部资金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管理成本,强化资金监控,防范资金风险。
33.关于“矿权收益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集团缺少矿权运营归口管理部门,专门设立战略投资部,进一步加强矿权管理工作,负责矿权日常维护和盘活利用。二是通过对巡视提出矿权收益差问题的梳理,组织对相关矿权开展评估论证,为矿权资产盘活利用提供客观、公正的科学依据,进一步明确各类矿权运作方向。三是加大矿权资产盘活力度,根据评估论证结果对矿权进行分类,对有价值的矿权进行合理投入,并办理权证,为开采或转让做好准备工作;对品位低、当前经济价值不理想的矿权,停止投入或仅投入少量资金进行维护,降低矿权低质效运营带来的企业经营风险。四是积极推进矿权转让工作,在2024(第四届)矿业投融资大会上对部分矿权进行推介,与业内相关矿业公司进行多次沟通,并进行现场考察,积极寻找意向方,加快推动矿权处置工作。
34.关于“资金资产管理无序。局党委制度执行不严格,管理环节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江苏省地质局公益性地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公益性地质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快推进财政一体化系统财务核算软件使用,对财政项目经费支出实施跟踪管理,开展财政资金项目专项审计,在巡察及财务调研中重点检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及制度执行情况,全方位、多手段加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三是切实做到立行立改,个别单位资金使用不规范,所涉及资金已退回并上缴财政专户,同时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四是由局提供担保的海外保函已注销,目前已无局为所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并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5.关于“资金资产管理无序。房产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江苏省地质局国有房产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规范处置流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房产土地管理的通知》,加快推进房产权证办理及闲置房产盘活利用工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梳理局属单位房产使用状况,及时掌握局属单位房产权证办理进度,积极与建设、消防、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协商沟通,加快推进局属单位房产权证办理,维护国有房产安全完整。目前局属单位已有部分房产完成权证办理。三是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提质增效,目前局属单位部分闲置房产已通过出租方式实现盘活利用,其他部分闲置房产正按规定程序通过公开出租、出借等方式开展盘活利用工作。
36.关于“落实干部交流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结合推进局干部队伍建设和深化省属地勘单位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全局干部队伍整体谋划,经常性开展研判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二是全面梳理了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的局管领导干部情况,对在同一岗位、关键岗位任职时间长的一批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和分工调整,廉政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控。三是建立了局管干部及关键岗位干部交流轮岗的制度,形成干部交流轮岗的长效机制,从制度上解决领导干部长期不交流的问题。
37.关于“干部选配酝酿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局属单位、局机关的综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等结果,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加强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增强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局党委在干部动议环节的领导和把关作用。2024年度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结果显示,干部职工对我局选人用人工作认可度高。二是通过工作调研、巡察督查、谈心谈话、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加深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准确掌握干部的一贯表现。三是在局属单位领导干部选拔和局机关干部选拔、职级晋升工作中,认真开展政治体检,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做到精准考察识别干部,切实把好入口关,防止带病提拔。
38.关于“部分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在巡视期间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有关规定,对兼职数超过规定数量的领导干部全部整改规范到位。二是举一反三、以此次清理规范为契机,加强对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管理,严格审批报备程序,抓好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好兼职承诺制度。巡视以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涉及的领导干部兼职工作依规依程序进行了审核把关、报备等工作,均符合相关规定。
39.关于“落实党建工作部署有缺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和新出台的《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局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2025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建工作要点、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全面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深化政治机关、模范机关建设等方面对全局党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江苏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积极支持保障全国、省市(区)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2024、2025年全国两会结束后,及时邀请我局全国人大代表龚绪龙传达两会精神;局党委积极支持和保障龚绪龙代表高质量履职,畅通建议反映和表达渠道,在矿产资源法(修订稿)征求意见阶段,局党委专门召开了全系统的意见征集会议,龚绪龙所提1条修法建议被写入正式发布的《矿产资源法》,围绕行业关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建议10项,其中2项被自然资源部评为优秀建议、1项得到自然资源部肯定答复,在推动国家完善治理体系上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40.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以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责任意识;根据省级机关党建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局实际,制定局党委202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融互促;开展局属41家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二是2024年12月,召开局直属机关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成立直属机关第一届委员会和直属机关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9月,将原省有色局、原地调院党组织关系分别从省委组织部、省自然资源厅机关党委划转到省地质局直属机关党委,2024年11月对宁外2家单位的党组织关系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分别划归属地管理,全局各级党组织关系得到全面理顺。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党章等党内法规,举办2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暨党务干部培训班,对全局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办主任300余人开展党建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全局党务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四是局党委专题研究模范机关建设,制定全局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并在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作专题部署,开展“强化纪律意识建设模范机关”主题党日活动,在局微信公众号推出“‘爱党爱国地质英模’风采展”专题系列报道35篇,强化正面宣传和先锋引领。五是根据地勘改革总体方案,重塑局属单位党组织架构体系,现有事业单位党委19家、企业集团党委1家,二级企业党总支、支部21家,并按相关规定有序开展选举工作。
4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专题研究基层党支部建设,立行立改,于2024年11月重新组建成立267个基层党支部。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局系统党支部书记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制定全局“四强”党支部建设方案,2024年全局评定产生“四强”党支部45个,1个党支部被评为2023-2024年度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标兵党支部、1个党支部入选2024–2025年度培育对象、2个离退休党支部荣获省“六好”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全局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得到有力提升,全局基层党支部建设水平得到整体增强。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确保每名党员都在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
4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党史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二是局党委会定期听取和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修订完善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2024年,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并常态化坚持。
43.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四下基层”,深入基层一线与职工座谈交流,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宣讲解释职工关心关注的改革政策。二是就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着力做好青年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举办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开展“青年学堂”交流会,打造“地质青年思想汇”学习品牌,凝心聚力、铸就忠诚。三是制定全局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方案,在全局范围内开展风险排查,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巡视整改以来继续保持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事故零发生。
44.关于“新媒体阵地管理松懈”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新媒体阵地管理,对巡视指出的管理松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抓清理整治。注销了“江苏地矿”、“华东有色”、“青春华东有色”3个公众号,对局属单位新媒体平台账号进行了集中排查清理,停用注销了长期不更新的新媒体账户。二是进一步规范新媒体阵地建设管理,根据局属单位改革后的实际情况,督促各单位对需进行更名的新媒体账号全部完成重新认证。同时,严格审批,局属单位新开通新媒体账号一律报局审批同意后开通。三是加强局新媒体平台内容审核和局属单位新媒体平台内容的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错误及时督促更正,不断提升新媒体宣传水平,坚决守好意识形态阵地,新媒体阵地失管失控的问题已经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局党委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精神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省纪委监委对被巡视党组织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继续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推动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政工作作为局党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手,把巡视整改与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加强跟踪督导,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聚焦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巩固整改实效。
二是进一步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对已纳入完成整改类别的问题,在后续工作中持续关注,结合深化改革契机,及时总结相关制度、措施、检查等的实施效果,用可知可感的成果体现整改到位,巩固整改成果。对推进中的整改事项,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和逐步解决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整改,确保按时完成。
三是进一步履行好新时代地质工作职能。围绕服务支撑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以“深化改革、协同融合、守正创新、坚定信心”为主题主线,干字当头、奋发有为,紧扣“五个方面安全”,进一步明定位、调结构、重科技、强保障。持续深化改革,牢牢把握首要任务,全力以赴完善地质工作新格局。践行协同融合,着力强化职能履行,持之以恒巩固服务支撑新定位。坚持守正创新,聚焦聚力新质赋能,有的放矢塑造转型发展新优势。坚定信心决心,振奋精神迎难而上,稳中求进培育地质工作新动能。强化务实举措,底线思维防范风险,齐心协力塑造奋发有为新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4868836;邮政信箱: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118号江苏省地质局620室;电子邮箱:jsdzxg@jsdk.cn
省地质局党委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