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的澄清正名让我如释重负,我一定更加努力,把村里的经济搞好。”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为某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多次受到不实举报予以澄清正名、撑腰鼓劲。
今年2月,区纪委监委收到匿名举报王某的信访件,经镇纪委核查,反映问题均不属实,核查组立即对王某受到的不实举报进行“阳光反馈”,但背后的信访人仍不断重复举报。
“实际工作中,有的信访户为达个人诉求,无视核查反馈结果,不达目的不罢休。”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这些重复举报不仅让干部蒙受不白之冤,也对政治生态、社会风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针对“阳光反馈”后仍重复举报问题,区纪委监委从个人诉求未解决、调查核实不深入、利益驱使泄私愤、反复举报无后果等方面全面分析原因,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建立“提级澄清”机制坚决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在按正常程序进行阳光反馈或澄清正名后,将涉及换届选举、干部提拔等关键节点,或已对干部履职、生活造成实质损害的重复举报问题,纳入“提级澄清”范畴,由原承办部门提交“提级澄清”申请,明确包案领导、复核部门、澄清举措和时间期限,对照“六查六是否”标准,对信访件进行再次复核,依据问题性质、核查深度、影响范围、澄清需求等要素进行精准画像,确无异议的,报经区纪委常委会通过后,由领导班子成员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澄清结论同步送达组织部门,纠正因举报导致的评优、提拔等资格冻结,切实帮助干部轻装前行。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公安局、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八类重点查处的诬告陷害行为,依据事实、性质和情节依法进行处理。
区纪委监委同步部署开展诬告陷害与恶意举报“分类治理+源头防控”专项行动,通过加大对基层纪委诬告陷害工作指导,明确诬告陷害认定标准,通过案例教学帮助基层纪委精准区分错告和诬告。同时建立“室地一对三”结对帮扶,着重保证诬告陷害件核查准确性,深化与公安部门协作,凝聚治理合力,对诬告行为动真碰硬,实现举报有度、执纪有据、干事无忧的良性循环。
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共梳理“查否”重复举报等重点件17件,开展提级澄清8件,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件,重复举报总量较同期降幅54.3%。
“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澄清,就是要消除干部思想顾虑,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积极营造廉而有为的创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