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只要存在实际控制或长期使用等情形,仍构成受贿罪。”近日,在南京市鼓楼区纪委监委“鼓廉青锋”微讲坛,一群年轻纪检监察干部正一起分享交流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部分法律疑难问题和相关典型案例。
“鼓廉青锋”微讲坛是鼓楼区纪委监委机关打造的特色阵地,主要是聚焦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专业能力提升,以集中培训、交流研讨、擂台比武等形式,开展思想交流碰撞,解决业务工作中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难题,激发年轻人善学善思、锐意进取的青春活力。
围绕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今年年初该区纪委监委制定年轻干部全链条培养、全周期管理工作方案,创新推出“鼓砺前行”业务大讲堂、“鼓廉青锋”微讲坛、“鼓韵廉声”微课堂三大培训菜单。一方面,聚焦党的理论创新、纪法知识、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业务要点,开展培训17场次,持续为年轻干部输送“专业知识营养”。另一方面,深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重点抽查”融合监督模式,紧盯年轻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开设情景党课、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开展家风活动,督促年轻干部扣好“第一粒扣子”。
与此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还注重深化实践赋能、分类施策,按照“四个一线”培养路径,有序安排年轻干部到基层岗位、巡察监督、信访接待、案件查办一线开展实战练兵,进一步推动年轻干部快速适应角色,找准工作切入点。(石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