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纪委
苏纪干发[2012]5号 |
━━━━━━━━━━━━━━━━━━━━━━━━━━ |
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
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为继续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根据统一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485号)精神,经研究,现将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简称“双派驻”机构)的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等次
考核对象为“双派驻”机构的公务员,参加考核的派驻干部不再参加驻在部门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按规定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纪检组长不计入测算基数)。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按照职位职责要求,在对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的同时,对政治表现、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核评价。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突出考核“德”和“绩”。“德”的核心是党性,要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否确定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是否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是否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等,要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要把“绩”放在突出位置,重点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果,并综合分析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等方面的因素。
三、考核的方法与步骤
考核工作采取区别不同对象分类考核,对纪检组长的考核采取集中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的办法进行;对其他派驻机构干部考核采取“内部评议、分片述职、民主推荐、综合评定”的办法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工作从2011年12月26日开始,至2月5日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11年12月26日-31日)
有关派驻机构的同志根据通知要求,对2011年履行职责情况及工作表现进行认真总结。各派驻纪检组组长根据省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有关要求准备述职述廉报告,总结本年度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重点是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述职述廉报告为2000字左右。
2、实施阶段:(2012年1月1日-1月18日)
(1)各派驻机构召开全体人员会议,除纪检组长外,其他同志汇报一年来本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汇报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各纪检组根据民主测评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同志研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出1名“优秀”等次人选。
(2)分片召开派驻机构干部会议(分组及召集人名单附后),各纪检组、监察室全体干部参加。被推荐“优秀”等次人选在会上汇报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及工作表现,每人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汇报结束后由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各片根据民主推荐结果提出“优秀”等次人选建议名单,交考核工作小组。各片推荐“优秀”等次的人选比例,控制在片内各组总人数(不含纪检组长)的15%以内。会议地点可以选择在委厅机关,也可以由召集人另行选定。
(3)派驻纪检组长参加委厅机关组织的集中述职述廉。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机关各室(厅)副主任以上干部及派驻机构负责同志会议,派驻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以上干部参加会议。部分派驻纪检组长在会上述职述廉,其余纪检组长提供书面述职述廉材料。每人述职述廉时间不超过10分钟。(会议述职人员名单附后)
(4)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各派驻纪检组意见及各片推荐“优秀”等次人选意见,结合平时考核情况提出派驻机构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建议。
(5)考核工作小组向委厅领导汇报考核工作情况,将考核等次建议方案提交省纪委常委会审定。
(6)考核工作小组将拟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在驻在部门及委厅机关公示。如有不良反映,考核工作小组要进行核实,核实结果如影响等次确定,将再次提交省纪委常委会审定。
3、总结阶段:(2012年1月19日-2月5日)
(1)通过个别谈话或书面通知的形式反馈考核结果。纪检组长的测评情况由考核小组书面通知,其他同志的考核结果由纪检组长反馈。
(2)被考核对象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签署审核意见、考核人意见后按规定归入个人档案。
(3)对派驻机构考核情况进行总结,按规定填报有关材料、表格,送交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派驻纪检组组长的测评情况及考核结果报省委组织部。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省纪委省监察厅对派驻机构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做出评定,对2011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予以嘉奖,对2009年至2011年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记三等功。各驻在部门根据考核等次和有关规定对派驻干部晋升工资和发放奖金。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派驻机构集中考核工作在省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省纪委省监察厅成立派驻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如下:省纪委副书记黄继鹏,省纪委常委、省级机关纪工委书记臧巧华,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白云萍,省纪委干部管理室主任廖建明,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孙钧,省级机关纪工委副书记洪杰,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张意,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荆和平,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室主任科员王全坚等9位同志担任。黄继鹏同志担任组长,臧巧华、白云萍同志担任副组长。省纪委干部管理室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第四纪检监察室配合。
六、考核工作的要求
根据派驻机构的具体实际,参加集中考核的派驻机构干部可继续参加驻在部门组织的除公务员年度考核外的其他事项评比。单派驻机构的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与以往相同,仍委托驻在部门(单位)组织考核;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省法院纪检组组长参加省纪委述职述廉。
要高度重视做好派驻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开展派驻机构集中考核是进一步深化省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干部考核与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派驻机构监督工作的权威性,有利于加强派驻机构之间的工作交流和相互了解。各有关派驻机构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考核,不搞平衡照顾,确保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将公务员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一般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所有参与考核的同志要以认真严肃的态度积极参加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和同志,以宽广的胸襟正确对待考核结果,把考核看做是一个自我学习、自我总结的过程,通过考核来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附:1、省纪委省监察厅双派驻机构年度考核分组名单
2、会议述职人员名单
中共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苏省监察厅
2012年1月12日
主题词: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年度考核 通知
抄 送抄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各派驻机构 |
中共江苏省纪委干部管理室 2012年1月12日印发 |
(共印50份)
点击下载: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省纪委省监察厅双派驻机构年度考核分组名单(附件一).doc
会议述职人员名单(附件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