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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民警贪图1000元小利被查处

发布日期:2012-10-22信息来源:检察日报字号:[ ]

  1000元钱,能买什么?在现实生活中甚至还买不到一部像样的品牌手机,但这却足以影响一个人的人生。日前,服刑七个月期满后出狱的河南省郑州市某看守所原民警王小强回想起自己因贪图小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致使前程尽毁时,再次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2011年5月,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郑州市中牟县某派出所原所长张某涉嫌受贿数十万元的重大案件时,张某在看守所接受检察官提审时突然翻供,并称自己原来供述受贿的钱都交给了所里的内勤李某,内勤建有账目,自己只是暂时借用这些款项。接受检察官询问时,内勤李某拿出了自己所做的几页“小账”,“印证”了张某的说法,张某涉嫌重大受贿的案件一夜之间由此演变为了私设小金库的违纪行为。但心细的检察官从李某被询问时的紧张情绪中看出了破绽,随即对其展开政策攻势,他很快承认多次接到张某从监室内打出的威逼恐吓电话,他才被迫按照张某的要求造假。
  移动通讯工具在看守所监室内属于违禁品,张某怎么能在戒备森严的监室内向外打手机?手机又是从何而来?这里面是否存在民警监管的渎职?一连串的疑问摆在了检察干警面前。感到事态严重的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反渎部门经履行相关手续,在一天夜晚对张某所在的监室进行了突击清查,起获了张某与外界联系时所使用的手机,并很快查明该通讯工具系看守所民警王小强在接受张某亲友所送1000元“好处费”后向其传送,以供其与外界联系所用。(曹卫华 张金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