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原烟草局长贪贿五百余万一审获刑
发布日期:2012-11-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字号:[ ]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珠海市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黄时南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1年,黄时南在任珠海市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期间,使用单位的公务接待信用卡消费共计人民币48万余元,用于购买红木沙发一套、高价虫草、紫砂壶等物品自用。同时,黄时南在职期间共受贿人民币480万元、美金5万元。其中2007年,黄时南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叶某江、杨某违规操作竞拍项目,从中获取“好处费”人民币180万元。同年,黄时南帮助某建筑公司中标承建广东烟草珠海市有限公司卷烟配送中心工程项目,承建商杨某于2009年先后分3次向黄时南贿送共计5万美元;2011年至2012年,叶某、杨某为感谢被告人黄时南在珠海市机场北路西地段的土地竞拍、后续相关工作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及帮助,分3次向黄时南贿送共计300万元人民币。
  2012年3月19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黄时南立案侦查,黄时南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谈话期间,主动交代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
  据悉,法院判决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时南的主要贪污事实及受贿事实予以确认,认定黄时南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5万元。

 

 

 热点新闻 更多>>
厉行节约,中国式“剩宴”该叫停了
吃空饷背后的身份特权
“一把手”不能成为薄弱环节
要深挖“房子”背后的腐败链
反腐要在“常”、“长”上下功夫
让制度刹住“剩宴”之痛
重庆市10位厅局级官员和国企高管被免...
部局级干部不准接受地方和基层单位宴请
江苏人均GDP过万 转变发展方式仍是...
专家:纪委抽查官员个人事项结果应向社...
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苏省监察厅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夏路马鞍山一号
电 话:(025)83393763    备案号:苏ICP备06004769号    邮政编码:210013
中共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苏省监察厅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您是本网站第  位来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