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山党员干部向企业“敲竹杠”两起案件移送司法处理
发布日期:2012-12-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四川日报 字号:[ ]

  12月26日,在彭山县召开“重拳实招、肃整发展环境”服务天府新区千人誓师大会,通报了多起损害发展软环境、阻扰天府新区建设的典型案件,其中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2个,已移送司法处理。案件中的非法所得5万多元在现场作了全额退还,天府新区入驻企业代表对此表示满意。
  今年2月28日,青龙镇先锋村7组党小组长程某与党员曾某等人,召集部分群众用建渣阻挡青龙镇先锋村某建材厂进场施工,强行要求承揽工程。因建材厂已无工程可做,程某等人遂以“考虑群众利益”为名,索要钱财。建材厂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被迫支付程某等人现金4.8万元。程某、曾某等人将敲诈勒索所得的4.8万元大部分予以私分,少部分发给参与阻工村民,其中,程某分得1.2万元,曾某分得1.67万元。该县青龙镇泗河村原村主任白某自2008年起至今,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企业和工程建设方贿赂8200元。目前,彭山县纪委已对这两起案件中涉案人员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处理。
  彭山县委指出,将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行为,从重、从快、从严查处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全力支持天府新区建设。在当天的誓师大会上,该县纪检、公安、法院等部门负责人也分别从不同角度,重申了“严厉打击以各种非法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村霸、地霸、工程霸等恶势力;坚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惩处针对企业的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若干规定。(刘树军 文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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