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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四个突出”推进电子监察系统
发布时间:2010-06-02 阅读次数: 编辑:

赣榆“四个突出”推进电子监察系统

一是突出“三清”,摸清权力家底。一清权力事项,共梳理行政权力事项3972项,编制外部流程图1162个,涉及行政权力事项3556项;编制内部流程图1077个,涉及行政权力事项3214项;制定自由裁量1969个,涉及行政处罚事项1608项。二清权力流程,加强权力审核,进行归并整合、流程再造,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三清权力责任,研究部门职能交叉、行政层级不同权限的行政权力问题,明晰每项权力责任。

二是突出“三化”,规范行政处罚。法律条文清晰化,对涉及行政处罚的法律条款逐一清理,分类整理,建立法律法规数据库;行政处罚标准化,拆分处罚项目条款,细化裁量种类、幅度,明确裁量标准,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数据库;行政处罚程序化,按照行政处罚事项立案、调查、处理、执行四个环节,明确职责权限,实行行政处罚全程网上运行和电子化处理。

三是突出“三性”,构建电子监察系统。突出公开性,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平台设电子监察系统,全方位监督权力事项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等信息;突出规范性,将所有行政权力纳入监察范围,工作人员只能在专网系统中行使权力,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突出实效性,通过专网公开政府信息,实时监控监察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确保行政行为依法、透明、廉洁、高效。

四是突出“三重”,强化组织保障。一重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纪委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二重制度建设,出台《关于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施意见》,完善《赣榆县网上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正在制定《赣榆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投诉处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构建科学的制度体系,确保权力公开运行规范有序;三重长效机制,制定《赣榆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内部监管,纳入目标考核,健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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