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原校长被“双开”

发布日期:2013-03-04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 字号:[ ]

  惠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原校长张才明利用职务便利,指定某制衣公司为学校的校服和学生生活用品唯一供应商,从中收受该公司贿赂12万元;违规截留国家助学金45万多元归学校使用;违规发放77.25万元国家助学金给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学生……日前,张才明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惠州市纪委监察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2年惠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据通报,2012年,惠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51件45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件,乡镇科级干部71件,一般干部104件,其他人员270件。党纪处分365人,政纪处分160人,双重处分102人,组织处理31人,责任追究24人,移送司法机关3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6亿多元。
  惠州市纪委副书记魏蔚在通报查办案件情况时说,从近年来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情况来看,惠州在反腐倡廉工作中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例如,一些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腐败案件仍易发多发,个别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违纪仍较突出,商业贿赂、"保护伞"、"潜规则"等现象依然存在,腐败行为更加复杂化、隐蔽化,腐败问题和社会矛盾交织容易产生舆论扩散和放大效应等。
  市纪委认为,要坚持教育和制度并重,把预防作为源头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党组)会议等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制度防腐和科技防腐的力度和深度。通过深化源头治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同时,加强全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改进调查研究、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坚决制止"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和"三公"经费支出,严肃整治吃拿卡要、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行为。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坚决纠正以权谋私行为。
  相关案件
  1.惠城区马安镇原党委书记黄小文等人违反财经纪律案
  经查,2011年5月至2012年3月,黄小文授意惠城区马安镇镇长朱某、副镇长严某、党委委员黄某等人,利用虚构该镇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或虚增工程金额的方式,套取资金累计435万元,用于滥发补贴等违规支出。另查,黄小文还存在违规使用资金共49.7万元及挪用公款等严重违纪问题。黄小文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余3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中心原负责人马二刚工作严重失职、受贿案
  经查,2007年11月,马二刚在负责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片区征地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征地补偿工作职责,为尚未纳入征地范围的河南岸苏屋村一块7.06亩土地办理了征地补偿手续,导致陶某等人在该片土地抢种的果树获得241万元补偿款。马二刚还利用职务便利,优先安排补偿款审批发放,从中收受陶某、严某等人贿赂6万元。马二刚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骆俊阳受贿案
  经查,2006年至2009年,骆俊阳在担任河南岸街道办副主任分管国土、征地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湖山村征地补偿对象骆某优先取得征地补偿款,从中收受骆某巨额贿赂;帮助参与抢种果树的严某等人获取补偿款,从中收受严某贿赂10万元。骆俊阳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钟伟连 惠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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