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纪委始终把信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近年来,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信访新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妥善处理信访难题,使信访举报渠道更加畅通,信访举报环境更加优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更加到位,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营造和谐稳定环境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是建立首办负责机制,责任说清了。过去一些信访重点户的形成,多缘于首办责任制落实力度不够,或者承办人只求案结,不求事了,矛盾纠纷越积越多,解决难度越来越大。区纪委立足实际,制定完善了《贾汪区纪委信访举报工作首办负责制度》,明确要求各单位最先接收群众举报的工作人员,即为首办责任人,实行"一竿子插到底"全程负责,与信访人签订《双向承诺书》,明确规定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三个工作日内进行交办查办,不属于业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为群众指明相关解决渠道,做到服务"一站式",解决"一次性"。今年5月份,在区纪委开展纪检干部"三村"活动中,汴塘镇马头村村民陈某向信访室反映凤凰佳苑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约10万元,根据首问负责制要求,立即明确了信访室主任为首问负责人,负责协商解决。经了解,2012年底凤凰佳苑项目工程结束后,由于承建方张某因在外打架斗殴被公安部门通缉,一直没有及时兑付陈某等人工资,信访室主任督促由该镇纪委牵头,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等组成的联合协调小组及时介入,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最终达成协议,由开发商通过先行直接兑付农民工工资,待事件平息后再与承建方清算,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农信访事件。
二是建立线索集中机制,管理规范了。为加强基层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充分发挥案源主渠道功能,确保案源线索不流失。区纪委适时出台《贾汪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线索集中管理办法》,实行信访举报线索集中管理和上报备案制度,要求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将进行检查或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时,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相关举报、投诉;移交的违纪违法线索以及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发现的信访举报线索,及时填写《信访举报线索来源登记表》,于两个工作日内报区纪委信访室备案,统一入口收集管理。区纪委信访室对基层上报的信访举报线索逐件登记,填写《信访举报线索管理登记表》,根据一般线索、重要线索、重大线索进行分类初核,报经区纪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办理后,做好分流、转办、交办、督办,业务范围内的一般线索,由相关单位自行办理,材料于一个月内报区纪委信访室,重要或重大线索,明确一名常委为包案领导,组织案件工作室实施核查,两个月内办结。今年以来委局机关报送线索30条,乡镇纪委报送线索17条,梳理有价值线索20条,成案12件。
三是建立组团服务机制,事情谈开了。在群众到区纪委反映的初信初访问题中,以"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三跨"问题最难处理,此类信访反映问题牵扯部门多,涉及人员广,容易造成久拖不决,形成信访积案。区纪委建立了组团服务机制,由纪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分管信访工作领导为成员,各单位之间采取"五联治三跨"的处理模式,实现信息互通、协调办理,即:联合会商、联合调查、联合听证、联合评议、联合教育,妥善处理信访难题,减少信访存量。去年以来,运用"五联"模式成功处理了老矿办事处于某反映房屋产权问题、夏桥办事处陈某在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法院判决、鲍某反映门面房拆迁补偿不合理等多起信访难题。
四是建立案件督查机制,群众信服了。强化对群众举报问题交办督办和查办力度,健全完善"交办、督办、直查、审核"四位一体的督查机制,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区纪委对重大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实行协调通报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调查结束后,承办部门在承诺期限内向信访人答复,并由信访人在《信访问题处理反馈表》上签署答复意见;信访人对调查结果提出异议且质疑合理的,信访部门组织人员再行核查,重新约定时限进行反馈;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而信访人仍不满意的,坚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以"契约式"承诺,将纪检监察机关与上访人摆在平等层面,使上访人感受到区纪委帮助其解决问题的诚意,为信访问题解决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区纪委充分发挥信访监督职能,通过发信访通知书、信访建议等形式对发案单位和个人实施信访监督,既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又从源头上减少了群众上访。针对群众举报反映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信访件,区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找其谈话,增强监督的威慑力。(吴月梅 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