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扬州市江都区某公司接到权力网上运行系统下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书上载明:由于非法储存危险品,法律规定可以处罚最高20万元、最低2万元罚款,对照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系统自动生成处罚金额2万元。
该企业负责人感叹说:“以前出现这种情况,心里想着可能还有下降空间,因此首先想到的是托关系找人。现在不需要找人打招呼,细则里写得明明白白,不需要讨价还价,让人心服口服。”
这是扬州市用科技让制度“笼子”更牢固的一个镜头。
在关键环节规范操作——不让制度“笼子”留下“漏洞”
在扬州举办的一场土地出让拍卖会上,福建一家大型房企的老总黄某起初有些忐忑,因为企业是首次“试水”扬州。吸引他前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天挂拍的9块拆迁完毕的“净地”。让他意外的是,第一个流程竟然是主持人邀请他抽取当天的拍卖师,并且拍卖全程进行网络直播。这些做法让他心里越来越有底气。最终,企业以每平方米2000多元的楼面价拿到了目标地块。
黄某的底气来自扬州市推行的土地阳光出让制度。近两年,扬州市实行了“净地出让、摇号主持、现场直播、全程跟踪”的操作规范。在地块上市前,市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执行先拆迁安置再出让;在全省选择优秀拍卖师建立拍卖师库,土地拍卖主持人全部在省数据库中随机选择,再经过抽签摇号产生现场主持人。在拍卖过程中,进行全程录像、网上直播,并约请公证处公证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纪检监察干部、媒体记者和市民代表现场监督。地块上市成交后,通过合同管理、开竣工申报、网上监管等措施同步实时跟踪。
除了土地出让环节,扬州市近日还针对保障房安置分配环节、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补偿环节、规划修改(变更)环节、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调整环节等10个关键环节,正式出台操作规范,给滥用权力和腐败行为划出“红线”。
“能不能关住权力,根本在于制度‘笼子’自身是否坚实、严密,不留‘缝隙’。”扬州市委书记谢正义介绍,“操作规范就是要给权力的核心环节套上制度的‘嚼子’。”
紧盯一把手权力行使——防止制度“笼子”变成“聋子”
“有时候腐败问题的发生,不是没有制度,而是有制度,但由于少数一把手专权,制度对他们来说好比‘牛栏关猫’,制度的‘笼子’逐渐被他们虚置为制度的‘聋子’。”扬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跃进说。突出监督重点,公开一把手权力行使,是扬州市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之一。每年一次,遴选5个县处级部门单位一把手向市纪委全委会、市委全委会汇报廉洁从政情况,这一制度扬州已经坚持了13年。去年,该市又对汇报对象产生方式进行了改进:由市委委员、市纪委委员和部分党代表推荐,市纪委汇总研究后报市委研究确定;扩大调研对象范围,将汇报部门管理服务对象纳入,增强了汇报工作的民主性和针对性。
同样是在去年,扬州市将一把手汇报与党务公开相结合,增强汇报的透明度,并结合服务重大项目建设,首次开展机关部门“向组织,向服务对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工作”直播评议活动。当年底,8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答辩”团队面对电视镜头、面向网友、面向扬州市民,围绕“让发展更科学,让城市更秀美,让人民更幸福”主题,介绍本部门全年的履职情况,回答市民质询,由评议团现场测评,并当场公布结果。
“述职后,市民的提问十分尖锐,不认真作答下不了台啊!”参加过电视直播活动的市建设局负责人直言,“通过‘晒权’、‘亮权’,让我们时刻感到党和人民在监督,我们在行使权力时必须慎之又慎。”
制度与科技“联姻”——把权力关进“电子笼子”
在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投标人员点击鼠标后,语言提醒:“您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已通过,将进入系统评标……”整个过程,看不到一页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也不在现场,招投标过程在互联网上就完成了。
作为扬州惩防体系的核心,“制度+科技”贯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始终,“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源在市场中配置”、“资金在网络上监管”等涵盖各个重要领域。
2010年以来,扬州市扎实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采取科学配置、风险防控、分级监督、绩效考评等有力举措,着力将权力关进“电子笼子”。
为铸好“电子笼子”,扬州市组织各行政执法主体细化编制了自由裁量基准1.5万个,将自由裁量基准编入权力运行程序。执法人员只要输入行政执法的相关数据,计算机系统可以按照程序中已有的、经过科学计算的固定公式,自动生成处罚金额,如不按生成金额执行处罚,将无法进入下一环节,从而压缩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近几年,扬州市还出台了《扬州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关于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意见》等文件,同步开展制度“问责行动”,综合运用法律、组织、经济等处罚措施,加大惩治力度,让“出笼者”得不偿失。据统计,近两年,全市共对14个领导班子和100多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追究。(张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