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苏州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违纪问题80件,29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5人被给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今年以来,苏州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执纪问责,在全市开展了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之以恒抓作风改作风。
切实担当领导之责,作风建设主动抓
12月9日,省委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石泰峰,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乃翔,分别到姑苏区、昆山市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听取姑苏区、昆山市党政领导班子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由此,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进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双轮驱动”新模式。
今年,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任组长的16个检查考核组,分赴10个市、区和20个市级机关、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考核。各检查考核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带队领导亲自向被检查考核单位作检查动员,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亲自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亲自组织起草综合评价意见,做到既“挂帅”又“出征”。
率先执行廉政谈话制度,由带队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与被检查考核地区、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初步反馈检查考核情况,着重指出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要求。推动“双报告”制度落地,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限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今年5月,苏州市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对党委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纪委的要求,对落实责任提出了保障措施,形成了责任清单。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落实好主体责任是关键点。如何用压力倒逼责任,用责任来敦促担当?9月,苏州在全省率先出台《中共苏州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把主体责任的清单进一步具体化、程序化,用很强的操作性来确保领导担责不会流于形式,让党委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做到“五个亲自”、“五个带头”。
严格要求、亮出红线,层层传导压力。为了让各级党委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市委常委会坚持每年年初召开党风廉政会议,重点谋划作风建设目标任务,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将作风建设督查——“清风行动”列入全市重点督查项目,明确提出把作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
切实担当教育之责,预防提醒及时抓
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该市抓作风建设注重从“心”开始,从干部的思想教育入手,构筑“不想”的心理防线。苏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会议讲话、文件通知、廉政约谈、电话提醒、手机报等多种形式,抓住重点时段,强化教育宣传,夯实纪律意识。市纪委开展廉洁文化“六进”工程,实施“廉石之光”宣传教育行动计划,编印、赠阅《作风新规口袋书》,指导、警示领导干部明要求、守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入脑入心。各市区多次召开作风建设警示会、推进会,坚持早打招呼、早敲警钟、早作准备、早作防范。高新区试点党委会议“廉情五分钟”制度,专时、专题宣讲纪律要求。
在正面引导、严格要求的同时,该市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来现身说法。各级纪委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层层传达溧阳少数党员干部违规接受宴请等周边地区作风建设违纪问题,集中通报本地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涉及公款旅游、违规吃喝、收受礼金、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借用车辆等22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切实担当追究之责,执纪监督严肃抓
在推进全市作风建设上,该市构筑大督查的机制,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主管部门行业自律、职能部门主动履责,作风建设全方位监督体系初具雏形。各级纪委会同党委、政府部门,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对各地作风建设检查情况进行再督查。仅在今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市累计派出督查组201个,督查地区、部门1575个,通过“听”、“访”、“查”等方式,主动了解各地“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风建设推进、“四风”问题查处等情况。
扭住重点环节加强协同监管。各级纪委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对公款吃喝、公务接待、公款旅游、公款购物、公车使用、出入会所等开展专项检查。地税部门会同商务、国税、工商等走访大型商场、超市和旅行社,逐笔筛查涉及公款消费的销售发票和记录,对涉嫌违规疑似问题转交相关地区、部门核查处置,遏制了公款购卡、购券、旅游等违规消费关键环节。人社部门随机抽查津补贴规定执行情况,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逐辆核查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和定点停放情况。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派出检查、暗访组934个,督查(暗访)地区、单位2057个,检查车辆封存单位1586个(次),走访大型商场、超市、旅行社等场所1478个(次),提出整改意见300余条。
针对作风违纪行为更加隐蔽、手段更加多样的新形势,紧紧抓住公务经费支出这个“源头”,提出了查好财务“一本账”、管住“一把手”、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主管会计“五种人”的履职情况。突出点面结合,每个节日重点抽查20%的财政预算单位,“拉网式”检查5000元以上的单笔支付事项。突出上下联动,在各地对238家财政预算单位“车轮式”检查的基础上,市财政、审计部门进行“随机式”抽查。在财政资金支付环节加装“过滤层”,对疑似违规支付亮起“警示灯”,自今年9月1日以来,该系统累计预警919条支付信息。
市纪委多次召集监管职能部门,专题听取督查情况汇报,认真研判监督检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仅以今年为例,市纪委针对市本级86项公务支出疑似线索,督促财政、审计部门进行延伸检查;针对48项违规消费疑似线索,向41家单位发函限期核查并提供书面说明,持续跟踪督办处置情况。昆山市纪委对公款消费疑似违规线索直接开展专项调查,吴江区纪委向存在作风问题的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吴中区纪委、相城区纪委、高新区纪工委及时约谈作风建设疑似问题所涉单位负责人,通过再检查、再督查推动职能部门尽责履职,以函询、约谈等方式督导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