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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仪休拒鱼谈廉洁之道

发布日期:2014-09-24信息来源:丰县纪委字号:[ ]

  公仪休,春秋时期鲁国的博士,由于才学优异成为鲁国国相。公仪休遵奉法度,按原则行事,丝毫不改变规制。其在执国理政、肃清吏治方面颇有卓识,然而,让他名垂青史的却是他嗜鱼而不收鱼的小典故。
  一日,公仪休正在与其弟子子明在客厅闲聊,公仪休笑着说:“我已经很久没吃鱼了,今天买了一条,一顿就吃光了。鲤鱼的味道实在鲜美啊!只要天天有鱼吃,我也就心满意足了。”这时有一位管家求见,管家手里提两条大鲤鱼满脸堆笑地说:“大人,我家主人说,您为国为民日夜操劳,真是太辛苦了!特叫小人送两条活鲤鱼,给大人补补身子。”公仪休连忙拒绝:“谢谢你家大人的盛情,可这鱼我不能收哇!你不知道,现在我一闻到鱼的腥味就要呕吐。请你务必转告你家大人。”后来子明不解地问道:“老师,您不是很喜欢吃鱼的吗?现在有人送鱼来,您却不接受,这是为什么呢?”公仪休答道:“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能收人家的鱼。你想,如果我收了人家的鱼,那就要照人家的意思办事,这样就难免要违犯国家的法纪。如果我犯了法,成了罪人,还能吃得上鱼吗?现在想吃鱼就自己去买,不是一直有鱼吃吗?”
  公仪休嗜鱼的故事,讲的是很实在的小道理:受贿是不合算的。公仪休显然是绝顶聪明的,他自然是想到了种种的可能——因为看得透,所以放得下,这种安分守己的自我约束和控制,是定力,是修养,更是智慧。
  为官者当巧拒。有一个很小的细节,公仪休关照对方的管家,回去务必转告主人:“谢谢你家大人的盛情,可这鱼我不能收。你不知道,现在我一闻到鱼的腥味就要呕吐。”公仪休的为官智慧体现在不是“不想收”,实在是“收不了”,婉转地拒绝了盛情。俗话说“盛情难却”,但公仪休却硬是“巧却盛情”,用善意的谎言达到了拒收的目的,既自然地保全了行贿者的脸面,又保护了彼此的情意。
  为官者当自律。“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炽焚。”为官者只有自律才能律人。今天收一条鱼,算不上贿赂,明天收一瓶酒也算不上贿赂,长此以往,为官者的心理防线会悄然发生变化,点滴的收礼行为就会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因此,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就是要从小处着手,抓早抓小,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自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从平时的一包烟、一瓶酒做起,切实树立为官者的廉洁形象。
  为官者当知足。知足是一种品质、一种美德,更是一种境界。孟子说过:“人必自悔然后人悔之,家必自毁然后毁之,国必自伐然后人伐之。”公仪休在拒绝了礼物的同时,也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与地位,这一切皆源于一种豁达知足的心态。须知为官者知足方能常乐,知足方能平淡,知足方能心静,知足方能感恩。(卜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