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沛县志》记载,云茂琦,字以卓,广东文昌人。被后人誉为“云青天”和“海瑞第二”,是清道光年间难得的清官。道光七年,以进士知沛县。品行端正,操守廉介,在官二年,多善政。
云茂琦生活的时代,沛县四境萧条,清苦有名,当时的许多官员,一听说派往沛县为官,不是找关系送礼要求派往别处,就是称病不去上任。清道光七年(1827)六月,云茂琦到沛县任县令的消息传出后,亲戚朋友纷纷来到云茂琦的府上,劝他另谋他处为官,他却说“吾志不在此”,毅然前往。他认为这是一种历练,是“练历我智识,磨砻我筋骨”的机会。莅任二年,勤勉办公,毫无懊悔之意。常语诸弟曰,不怕官负我,只怕我负官。
经过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风餐露宿,云茂琦来到了万里之遥的沛县。一到沛县,即公告:“书差勿远迎,陋规概裁撤。”“署中应用家伙器具,俱宜朴质无华,稍可过得即罢,亦不可多办。”也就是说,新官上任有旧例,有人劝云茂琦依旧例办理,但他却反驳“陋规取于书役,即出于百姓”,为了减少百姓负担,遂不按旧例办理。他对书役的看法如此:“书役人等,每乘新官生疏,捏造文簿,称历任官某项如此支发。一经轻信滥给,后则成例,不可不审慎。即数人同声,亦不妨默记而别询他人。”他经常告诫自己“勿计一己之温饱,而以万姓身家为图”。为察民情,解民忧,他下乡巡视,经常一去就是数月。与百姓同吃、同住、同劳动,在三同中,了解百姓疾苦,为百姓排忧解难。
为了用心民事,为官时他将其诗文字画的爱好,暂时收起。避免被有求之人所利用。用他的话说,居官不可有所好,一有所偏好,虽属文雅,如唱和诗章,字画法帖,花鱼禽兽等类,即有人揣摩迎合,投其所好,借以为媒。出人衙署既惯,即代人说合。或闻地方有某案,即探本官主意,播扬于外,借以射利,本官反被污蔑。不如早谢遣之,勿使轻谒。
在沛二年,他让沛人“夜睡不怕窃,夜行不怕劫,官司不费钱”,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也得到了上峰的注意。也许是对他勤勉敬业、廉洁从政的回报吧,上峰准备调他去大上海,上海是何等的锦绣繁华,闻者皆为之喜,而云茂琦却非但没有高兴,反而备感惭愧。而后被安排去六合,他反而心满意足,人们都揣想,一则他怕上海的繁华有可能乱了他的心性,二则油水太大的地方,迎来送往的事多,他烦。而六合“邑处偏僻”,他却释然:“人生终日宴安无事,最可危可惧;终日刻苦自持,最真快真乐。”
沛县因处在山东、河南、安徽、江苏四省交界,一贯盗匪很多,社会治安混乱。而沛县经济条件差,缺乏治安经费,于是云茂琦捐出自己的薪俸权作治安经费;捐资助学,修建歌风书院,有空时常往书院亲自教习讲授,对诸生员传授王阳明的“身心性命”之学,强调读书人品行道德为先;沛县县城南关有一石桥,年久失修,云茂琦联合部分乡绅捐资兴建,解决百姓的出行困难,石桥落成之日,百姓感其恩德,把石桥成为“云公桥”。就是在这里,道光九年(1829)云茂琦离沛赴六合上任之时,沛县百姓聚众洒泪相送,他们用这种形式送别他们心中的好人好官。时间虽然过去了二百多年,云茂琦的许多事迹至今还在沛县百姓中传送。
清初的吏治尚属清明,至晚清则极为混乱。云茂琦在晚清的乱世之中,能以“德性、名节”为念,而有“循吏”之名,是深受传统儒家思想熏陶的体现,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自我道德约束的最佳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