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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贪官“惨淡结局”说开去

发布日期:2015-03-19信息来源:睢宁县纪委字号:[ ]

  翻开史册,贪官古而有之,有的仅仅多占了三顷地就被送上断头台,有的贪成了“大老虎”甚至是历经几个朝代才被惩处,但无论是“蚁贪”还是“虎贪”,虽然贪占的手段各不同,贪占的财物大小有别,但这些贪官最后的结局总也逃脱不了“惨淡”二字!
  汉代李蔡只贪三顷地。中国封建时代第一个因贪腐被查处的丞相,是刘彻(汉武帝)当皇帝时任用的第二个丞相李蔡。当时皇帝赐给他墓地20亩,可他多占了三顷,卖了40余万钱,被揭发后畏罪自杀。李蔡是西汉名将李广的堂兄弟,战功显赫,政绩斐然,口碑不错,仅因一时贪念坏了一世名声,最后落得个可悲下场。
  东汉董卓修筑“万岁坞”。董卓是东汉末年军阀和权臣,他不只贪财心大,野心亦大,妄图夺下刘姓江山,为此在长安城东扎寨居住,修筑城堡。里面所储存的粮够堡内人30年食用,时人称之为“万岁坞”。董卓被铲除后,从“万岁坞”内抄出宝物无数,《后汉书》上称,“坞中珍藏有金二三万斤,银八九万斤”。董卓本人则被朝内大臣联合其部下设计诛杀,其种种的暴行使之成为中国历史上总体评价极其负面的人物之一,可谓是遗臭万年。
  宋代蔡京直取“国库”。蔡京是北宋时的政治家及书法家,先后四次任宰相,掌权共达十七年之久。蔡京是个有能力的行政官僚,而且权力欲强的人物,所以被历史认为是“贪渎最严重的权相”。他的贪污手段是直接把国库当成自家的小金库,随意取用公款。据《宋史·食货志下一》记载,查没蔡家后,发现被其侵吞的公款“以千万计”。蔡京晚年“既贵而贪益甚”,甚至不惜造假账,领双份的宰相俸禄,可谓贪婪无耻之极。靖康之变后,他被继位的钦宗下令流放,死于海南。

  明代严嵩大肆卖官。严嵩是明代臭名昭著的奸臣,也是一个贪赃枉法之徒。他控制官员的升迁贬职,不论官员的贤愚廉贪能力大小,皆以贿赂的多少为标准,以致向他行贿的人络绎不绝,相望于道,馈赠之物,鱼贯联珠,车载斗量。严嵩父子大肆纳贿搜括,家财可于皇室比富,在京城大建府第,用民工开凿数十亩地的人工湖,家中的金银珠宝难以计数。严嵩事发后,在他家中抄出黄金3万多两,白银200多万两,珠宝古玩价值数百万两,全部归公,明世宗在朝臣的强烈要求下,将严嵩父子斩首于西市,可叹只因贪欲起,父子双双付黄泉。
  清朝和珅家比国富。近代人都知道他是清代最大的贪官,也是古今中外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大贪官。和珅执掌朝政20多年,通过贪、占、抢、索、骗等各种非法手段,贪得的家财总数超过白银8亿两,相当于当时清朝全国10年的全部财政收入,故有“和珅跌倒,嘉庆吃饱”一说。嘉靖即位后,不久群臣告发,和珅入狱,遭酷刑,财产被抄没入国库。
  《阿房宫赋》中有段话说的好:“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看了这几位贪官的可悲下场,无一不让人既恨且悲,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能认真吸取这些贪官的惨痛教训,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痛定思痛,革除顽疾。
  牢记公权属性。宪法告诉我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姓公不姓私。公权私用、职权滥用,必然会导致腐败。权力能否谨慎使用,关键在于能否充分认识权力属于谁。在执政中自觉做到为人民服务要“真”,行使权力要“正”,为民行事要“诚”,绝不能与民争利,危害一方。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民心如海,滴水汇聚成汪洋;民利如山,寸山累积成巍峨。坚持以民为本,深怀爱民之心,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勿忘权力风险。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每时每刻都面临着亲情、名利、美色等各种考验。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吹捧、拉拢和腐蚀。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到权力的风险,经不住各种诱惑和考验,不仅祸及个人政治生命和家庭幸福,而且贻误党的事业,损害党的形象,最终吞下自酿的苦果。以上几起典型案例反复告诉我们,权力是一种责任,是一种风险;有一份权力,就有一份义务、一份责任。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防止权力私有化,真正做到见诱心不动,见财心不痒,见色脑不昏。
  谨之慎之用权。党员干部如何对待和运用权力,是检验其党性强弱、官德好坏的试金石。现实生活中,有人崇拜权力,所谓“贿随权集”,指的是行贿围绕权力而运行。党员干部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不法分子和动机不纯者所看重的,他们善于研究掌权者,并投其所好,这就要求掌握权柄的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运用权力,掌权为公,执政为民,使权力造福于民。邓小平同志曾经告诫说:“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坏事情不可。”因此,每一个党员干部在运用权力时应“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地谨慎行事。要正确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切不可滥用权力,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