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纪委把加强和规范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管理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关键,通过拓宽问题线索来源、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加强问题线索成果运用,做到以纪律为尺子,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立即处理,不断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质效。
内外联动,拓宽来源,强化对线索的“收”
吴江区纪委在自身门户网站“鲈乡清风”网站开辟举报专栏,公开电话、短信、电子邮箱、信件等多种举报方式,并安排专门人员重点关注“寒山闻钟”、“东太湖论坛”等本地论坛,通过分析评估信访举报件和网络舆情,尤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以及久拖不决的,细查筛选有价值线索。
该区纪委通过加强内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问题。由业务科室分头负责收集党员干部的个体信息、单位部门的主体信息,以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相关的政务信息,创建常用信息资料档案数据库,为初查初核提供信息支撑。
同时,通过健全反腐败协作机制,借助相关部门的信息库、数据库资源,开辟人员、信息查询“绿色通道”,推动审查方式逐步由人力密集型向信息密集型转变。依托全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平台,与法院、检察、财政、公安、审计等单位实现信息共享,同时与工商、房管、银行等日常协助单位的信息收集流程图表化,提高针对性和覆盖面,防止盲目性和随意性,提升初核水平和效率,提高问题线索的成案率。
统一登记,严格管理,突出对线索的“管”
为提高案件线索办理质量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该区纪委制定了《案件监督规范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对信访举报、案中案后发现、公检法移送等不同渠道获得的线索,采取“三个统一”管理措施,即:统一管理、统一台账、统一编码,让每条线索都配上“身份证”,做到不重复、不遗漏,确保每条线索来源明确、有据可查、搜索简便、内容清晰。
对于流转下发至相关职能科室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线索,该区纪委要求其每月填报《案件线索移送及处置情况月报表》,将统计时段应当移送的线索以及交办线索、自办案件处置情况,及时反馈案件监督管理室,有效防止线索流失,调动线索调查积极性,保证工作高效、监督有力。
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等五类标准处置线索,对办结的线索均需填写《案件线索处置结果呈报表》并附相关调查材料,做到一条线索一份档案,保证案卷的可追溯性,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抓好跟踪督办,确保重要线索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
分类处置,快查快办,重在对线索的“用”
吴江区纪委制定了《案件线索系统化管理操作办法》,对各渠道获取的线索实行统一登记,分类管理。将网络曝光、有重大影响或急需办理的线索定为一类,上级交办或涉及副科级以上的线索为二类,其余为一般线索。定期组成评估小组,对登记线索按分类时限进行评估分析,提出处置意见,根据意见将线索在规定时限内移交,一类线索、二类重大线索交纪律检查室初核调查,一般线索交其他科室办理。
该区纪委坚持快查快办,细化初查初核工作流程,牢牢抓住纪律审查的主动权。明确初查初核各个节点的时限,根据问题线索来源、具体内容区分难易程度,再以难易程度确定具体时限,长的不超过20天,短的不超过7天,同时确定初核对象、获取查询信息、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处置等各个节点的办理时限。
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认真区分违法与违纪、严重违法与一般违纪、违纪与失误等政策界限,谨慎提出初核建议,需立案的则尽快形成材料提请纪委常委会审议,综合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置;核查失实的尽快还对象一个清白,既提升纪律审查的效率,又减少审查的风险和成本。(吴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