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雨花台区进行了巡视。2016年1月2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雨花台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握巡视工作的关键要点,不断增强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
巡视工作是党中央和中纪委的一项重要政治举措,省委巡视组来我区开展巡视工作后,全区上下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段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迅速贯彻落实。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大会结束后,我区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2月3日,区委召开常委会研究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3月9日,区委召开常委会听取全区30家责任单位、14名责任领导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巡视组的巡视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的巡视要求上来。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提供工作保障。成立了由区委书记、软件谷工委书记张一新同志任组长的区委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委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重点问题,细化为31条整改项目,每一条整改项目都明确了相应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明确了整改目标。
三是推进整改落实,着力破解难题。全区上下以巡视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工作要求和区委的部署安排,各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紧紧围绕责任清单,强化落实、推进整改,着力解决影响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积极破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矛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机关作风和工作效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以巡视反馈意见为问题导向,对照存在问题,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区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近三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多,存在‘喊在党委,干在纪委’现象,工作落实不够深不够细。少数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欠缺,有的部门负责人对‘两个责任’内涵了解不清、认识不准,责任落实逐级衰减”的问题。
(1)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重新修订责任书,将党委10项主体责任,归纳提炼成包括组织领导、纪律建设、教育管理、作风建设、检查考核、纪律惩戒等6个方面、20条具体工作要求,纳入2016年版责任书。今年年初区纪委全会上,区委书记张一新同志代表区委与全区各街道(园区)、各部门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实现所有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层层传导压力。近期将组织责任书签订情况的专项检查。
(2)抓好反腐倡廉“五项清单”制定执行。区责任办专门下文要求各单位认真制定本年度“五项清单”(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领导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细化制度内容,并督促下属单位制定年度“五项清单”,做到一级一清单、一人一清单。4月份,区纪委将就“五项清单”工作落实情况专门进行督查。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定期、不定期地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和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责任。指导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1+5”责任体系(责任书加五项清单)。今年上半年,区纪委将安排4个派驻纪检工作室,检查所联系单位建立健全“1+5”责任体系工作。每季度确定一个主题,查班子研究记录,查目标任务分解,查“五项清单”是否具体细化责任,查问题找得准不准、深不深,查整改措施实不实,是否真正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检查、常态巡查、严格考核确保落实到位。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对腐败案件高发领域的预防措施不够健全,抓早抓小不够及时;对侵占国家或集体财产、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处理不够严格,对有的违纪问题只是搞‘下不为例’、内部通报;对既发案件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不够,未能形成有力震慑”的问题。
(1)制定并签订监督责任书。以监督责任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各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为逐步构建纪检组织“确责、履责、追责”体系夯实基础。责任书共明确维护党纪、作风督查、查办案件、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等5个方面、7项具体工作任务。与区委主体责任书相互呼应,形成完整的“两个责任”体系。在2月26日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区纪委与全区各纪工委、纪检组、派驻纪检监察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并对不设纪检组织的区谷部门同步提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要求。今年,区纪委将紧扣监督责任书要求,加强对各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检查、巡查,对未按要求履行监督责任的将严肃追究。
(2)开展“五项”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执行财经财务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等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采取“1+5”实施方案,即一个总方案加5个具体方案,由区住建局、拆迁办、国资办、财政局、作风办分别与区责任办联合下文,开展专项整治,排查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对不坚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专项整治时间为期一年。
(3)强化“一案双查”、“一案三查”。对查处的违法案件,既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又查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3.关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未能聚焦主责主业”的问题。
(1)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对各街道(园区)、各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要求不设纪检组织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今年,全区所有街道(园区)将全部配备纪工委副书记。
(2)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层层签订纪委监督责任书,建立确责、督责、追责的监督责任体系。充分发挥派驻工作室作用,调整联系单位,强化与联系单位纪检组织联系,协助各单位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关于“少数领导干部政治敏感性不够强,缺乏应有的规矩意识,执行政策存在‘搞变通’、‘打折扣’现象”的问题。
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对政治敏感性不强的,加大运用“四种形态”进行教育处理。对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搞变通、打折扣的情形及时纠正,严肃问责。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在执行政治纪律上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经教育处理依然不予纠正的,通过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惩处。
5.关于“抓党建和抓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现象”的问题。
(1)全面履行区委党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各项规定,区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目前已专题听取党建办关于全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部署2016年党建工作,明确24项党建重点任务。
(2)抓好党建工作部署推进落实。坚持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把党建工作同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以党建促进发展,以党建巩固改革成效。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廉政、群众、工作、生活等六大纪律,严肃领导班子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公务接待、因公出国、经费管理等方面严格把关。
(3)督促各级组织严抓基层党建。研究起草《关于推动全区基层党建工作全面从严全面进步的实施意见》,建立书记抓党建目标责任清单管理制度,细化街道(园区)工委和社区组织抓党建责任清单,拟定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指标体系,提高基层党建考核权重,配套检查考核办法,确保党建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6.关于“在党建工作上精力投入不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专题调研不够经常和深入,对新常态下如何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缺乏有效的办法和举措,存在党组织作用弱化趋势”的问题。
(1)制定规范,深化学习。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制度规范,修订完善我区《区委中心组学习量化标准》和《区委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学习的组织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好制度落实。落实党委中心组全年不少于12次集中学习的要求,依据市委2016年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拟订《2016年全区各党(工)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和《2016年区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月度计划安排》。梳理预排《2016年区委中心组调研课题》,定期开展对各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巡听指导工作,切实打牢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凝聚全区科学、正确、理性发展共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为早日建成“现代化创新型生态新城区”提供思想保证。
(2)强化基层,夯实基础。建立书记直接领办党建项目制度,区委书记带头领办2个基层党建项目,各级党组织书记牵头谋划、领衔领办党建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帮助所联系的基层党组织协调解决党建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区委和街道(园区)、系统工委“书记项目”正在梳理确定,“书记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书记抓党建日常督查评价和年度述职评议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活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目前,已结合基层党组织换届,完成8个街道(园区)、56个社区两委班子履职情况考核,为选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打好基础。分类制定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指标体系,配套检查考核办法。积极推进“支部连千家”活动,做好挂钩联系、结对帮扶、党员进社区等工作。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队伍,科学安排、精准使用、严格管理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加强完善社区活动场所及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7.关于“有的部门和街道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比较突出,有些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少数党员干部只讲待遇不讲党性”的问题。
(1)推进问题整改。区委于2016年1月16日召开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会后,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上级点评和自查自纠,列出8个街道(园区)、14个系统工委书记抓党建问题整改清单,督促整改落实,整改工作成效纳入下一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进行专项考评。在年度干部考核中,对“一岗双责”履行情况进行专项评估。
(2)组织专项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组织好季度专题讨论,高质量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四讲四有”党员标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提高党性修养。
(3)强化基层基础。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统一活动日”等制度,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角色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健全基层党组织动态提升机制,倒排12家软弱后进党组织,通过结对帮扶、选配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开展集中整顿提升。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8.关于“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重要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较多制度执行不严的情况”的问题。
(1)建立健全相关制度。2014年专门出台了《雨花台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雨委发〔2014〕6号),从企业的设立、财务管理、投融资、重大事项、责任追究等十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2)强化制度执行落实。严格执行市政府“市域范围内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纪律规定”,从国有资金拨付角度出发,严把审批关,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操作空间。坚持工程竣工验收前累计拨款比例不得超过工程合同造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后,累计拨付比例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束后,累计拨付比例不得超过结算审计价款的95%;保质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工程款。
(3)加强国资使用监管。强化国有资金在重大项目中使用监管,会同和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强化监督管理,强化执纪问责。
9.关于“有的部门和单位报账票据不规范,存在大额采购及餐饮招待等缺少明细附件现象;有的基层单位私设‘小金库’挥霍消费;有的基层干部用维稳费用、困难补助、青苗补偿等名义制造虚假报销单套取资金私分贪污;有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还存在收受红包或购物卡现象”的问题。
(1)严格处理问题。对违规情况严肃处理,实行“一案双查”。严明财经纪律,组织专项治理。无凭证、无签字手续,既追究报销人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
(2)开展专项整治。从严落实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对于票据不规范、大额采购及餐饮招待缺明细附件问题,将督促完善手续,并强化制度建设和跟踪监督。区责任办下发《关于清理“小金库”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自行组织清理,依纪依规进行整改,在3月31日前将清理情况上报区责任办,区纪委将联合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进行专项抽查。并在社区领导班子换届后,对所有书记、主任、报账员进行一次党风廉政专项教育。
(3)强化宣传教育。对执法队伍开展专题廉政教育,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推进阳光执法,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实行“点名道姓”的公开曝光。
10.关于“腐败案件特别是‘小官贪腐’窝案现象严重”的问题。
将4、5两月作为警示教育月,采取旁听法院庭审、巡回演讲、党纪党规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3月3日,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开发区管委会原拆迁安置部部长黄翔钊腐败案件,全区120多名党员干部旁听了庭审,零距离地接受了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制作一部反映去年查处的开发区征地拆迁窝窜案警示教育专题片《贪腐人生不归路》,对全区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贯彻抓早抓小、“四种形态”要求,结合身边案例,走进街道社区,通过播放教育片和宣讲等方式,将廉洁自律、反腐倡廉的理念传递给每一个党员干部。强化对“一把手”预防腐败的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蚁贪馆”警示教育作用。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11.关于“有的重要项目的确定或者政策标准的制定,决策前调查研究和听取意见不够充分,存在‘长官意志’‘一把手拍板’情况。有的‘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有的事项决策程序颠倒。少数部门领导班子长期不开会、不通气”的问题。
(1)主要领导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2)完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用制度来管人、管钱、管事。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坚持“三重一大”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讨论任免干部实行票决制,推动各项工作透明、规范、有序开展。
(3)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研究制定部门、街道(园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和任职经济责任告知制度,增强“一把手”按规则办事、按程序决策的意识。
(4)加强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把“议事不讲民主,决策不讲程序”作为区管班子和干部考核的反向测评要素,及时约谈和调整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的单位“一把手”及相关班子成员。
12.关于“党政领导缺乏联动配合,政府班子有时贯彻区委决策不够坚决,执行能力不够强。有的领导班子成员缺乏基层历练,推进工作办法不多,经常议而不决”的问题。
(1)强化联动,高效运转。区委以身作则,抓好班子自身建设,着力理顺党政关系,形成分工合理、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强化党政联动配合,区政府按照区委决策部署开展工作,做到党政班子思路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形成执政合力,营造全区上下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对区委、区政府形成的决策,强化推进落实,抓住主要环节,突出重点难点,加快推进实施,打通“议而不决”、“执行不力”的“中梗阻”,确保科学决策、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2)注重基层,强化基础。大力倡导“基层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和“问题工作法”,深入基层单位和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召开征询意见会、专家论证会,充分听取群众、企业、街道(园区)和社区的意见。在干部选任上,更加注重干部在基层一线的经历和表现,更加注重必要的台阶和递进式的培养,更加注重在关键岗位、复杂环境、急难时刻的历练。大力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煅炼,推动更多干部在招商、项目、征拆、信访“四个一线”墩苗成长。
13.关于“区谷之间、软件谷管委会和软件谷发展有限公司之间协调联动不够顺畅”的问题。
(1)完善制度。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把区委、区政府与软件谷工作放在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在区谷之间构建更加顺畅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理顺区委、区政府与软件谷关系,进一步明晰管理职能,整合区谷部门的街道(园区)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效益最大化。
(2)理顺职能。进一步理顺谷和属地街道职能。协助谷和属地街道之间构建更加紧密的协作配合机制,促进谷部门和街道(园区)之间形成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不留死角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深化改革。进一步深化谷发展公司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区委部署,将软件谷发展公司体制机制改革纳入全年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按照“小管委会、大公司”改革方向,深入推进谷发展公司体制机制改革,按照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尽快建立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和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决策机制。促使谷发展公司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独立市场主体。
14.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有时征求意见不够充分,有的干部调整方案未经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的问题。
(1)全面落实制度。全面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干部选拔任用“1+5”制度文件,坚持区委领导把关作用,严格干部选任程序和标准,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意见,注重发挥书面署名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作用,注重根据知情度和关联度开展大范围征求意见,注重加大分管领导和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意见权重,注重征求区纪委廉政意见。
(2)规范议事程序。规范完善组织部部务会议事流程。自2014年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颁布以来,所有干部调配建议方案都经过组织部部务会集体研究后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2016年2月,修订完善了《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务会议事程序和标准要求。
15.关于“超领导职数配备干部、擅自提高干部退休后职级待遇等‘三超两乱’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对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不彻底”的问题。
(1)严格干部配备工作。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下发了《关于印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区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局和挂牌机构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市编办《关于同意调整雨花台区委部分机构的批复》,对部分区委工作机构、派出机构和挂牌机构进行了调整。按照“依法依规、严控总量、优化机构、增减平衡、动态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优化机构设置,从严控制领导职数。截止2016年3月,对存在超职数现象的单位,通过机构改革、干部交流、到龄退休等方式已全面完成清理。下一步,将建立健全区管干部职位名称表,严格执行干部调整方案及职数规定,待报市委组织部预审并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入后续程序。
(2)规范干部职级待遇。严格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政策要求,做好首批实施工作。并对离退休干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进行了规范。
(3)清理干部企业兼职。进一步做好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回头看,把规范干部在企业兼职行为纳入干部监督视野。凡属“不得在企业兼职”的,一律不予审批;对确因工作需要,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把关,从严审批,并加强后续跟踪管理。
16.关于“有时一次调整提拔干部过多,违反有关规定确定干部年龄提前转为非领导职务”的问题。
坚持通盘考虑干部工作,把班子建设和工作需要作为动议前提和依据,兼顾工作延续性和队伍稳定性,合理排定干部调整计划,严格控制调整提拔人员数量,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干部超过规定数额的,按规定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再进行调整。严格落实省、市委组织部关于调整领导干部“退二线”政策的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到位。
17.关于“有些基层干部的使用存在‘靠关系’、‘讲人情’等现象”的问题。
加强基层单位科级干部选任管理,修订完善管理办法,强化科级干部选任中班子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选任程序,实行书面署名推荐干部和公开述职等规定,严格任前公示、确定考察对象和拟任人选班子集体研究等要求,把预防监督贯穿干部选任各环节。建立区级审核机制,坚持事先预审、事后备案把关的原则,即事前重点审资格标准和方式程序,事后对拟任人选推荐不集中、公认度不高的,要求基层单位必须做出书面说明,并派人对选任过程进行复核。严明纪律要求,畅通选人用人举报渠道,把是否存在说情打招呼纳入“一报告两评议”,对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坚持凡举必查、查实必究,及时调查处理。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
18.关于“重考核位次,轻民生发展,缺乏对百姓诉求和基础工作的足够重视,交通路网、城市环境等建设问题长期欠账,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长期解决不力”的问题。
不断优化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评办法,既要确保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全年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生态保护、环境整治等各项指标任务,更要重视群众的实际感受和评价。加大对民生、社会事业类考核工作力度,在全区综合考核方案中提高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的权重,让群众更方便地参与对政府工作绩效的评价。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大力实施“四解四促”活动,大力运用“一线工作法”和“现场工作法”,集中推进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1)着力解决交通路网问题。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着力推进龙翔大道、机场二通道建设,加快推进铁心桥改扩建工程、小河北路建设工程、板霞路(银杏湖大道北延)雨花段拓宽改造进程,打通区域中部阻碍交通出行的长期梗阻。加快推进宁和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启动滨江大道雨花段等快速路建设,加快公共自行车布点建设。
(2)着力解决城市环境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决胜“软件谷”建设和决战“两桥”地区更新改造“两件大事”,全面拉开“两桥”地区城市更新改造建设框架,高标准推进软件谷、南站地区、开发区等重点片区建设,优化大板桥地区城市空间布局。全面实施《雨花台区环境综合整治2016-2017年接续方案》中2016年度16个方面55项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城中村、老旧小区、危旧房改造,水环境整治和主次干道两侧景观提升等整治内容。强化空气、水体、土壤污染管控,构建重心下移的城管联合执法机制。大力推进生态雨花建设,为雨花群众营造宜居宜业的良好环境。
(3)着力解决教育就学问题。着力打造教育优质品牌,巩固集团化办学成效,加快推进学校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三项工程。2014年5月,区委、区政府下发了《雨花台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升工作意见》等文件,就解决“上学难”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提出未来五年建设4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的目标。近两年,已建成中小学、幼儿园13所。目前,区实验小学东校区扩建工程进展顺利,小行小学异地新建开工建设,区实验小学西校区、古雄小学扩建,宁南规划小学新建正办理拆迁手续,进行规划设计。坚持“内强外引”战略,成立了雨花台中学、雨花台区实验小学、雨花外国语小学和梅山总校“四大教育集团”,形成以总校为龙头的协同发展的机制。实施《雨花台区学前教育第二期行动计划》,确保学前教育“三项工程”的有效落实。2015年新增幼儿园7所,新增学位2835个,新办、转办公办幼儿园4所,转办民办惠民幼儿园5所。目前,全区公办园达19所,民办惠民园17所,幼儿入公办园和民办惠民园的比例由65%上升到80%,创建省优质园7所,市优质园6所,省、市优质园比例达80%。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出台《雨花台区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工作意见》,开展教师专题培训和校本研修活动,加大名特优教师的培养、考核和引进力度。区政府投入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骨干教师的培养、名师引进和奖励。目前,全区有省特级教师8名,市学科带头人24名,市优秀青年教师61人,教师交流面达到15%。
(4)着力解决卫生医疗问题。加快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建成2-3个区域医疗联合体,完善基层医疗卫生站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深入推进与“三甲”医院的技术合作,已建立6个区域医疗联合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基地,目前运行良好。主动对接省市“三甲”医院,研究拟定“院府合作”实施意见。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要求,全面规划区域特色专科建设,针灸科等5个专科通过市级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评估。积极争取人才引进政策,通过选派医务人员到“三甲”医院进修学习、开展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举办“冬季大练兵”等活动,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目前我区卫技人员总数达575人,其中,副高职称以上人员77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13.39 %;中级职称210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36.52 %,全区中级及以上职称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8.82%。重点推进11大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在全省率先试点实施“三个一”工程,通过充分调研并出台实施意见,着力为签约对象提供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及健康管理服务。全面推进“智慧医疗”三期项目建设,完成区级平台建设并与省、市有效衔接。
19.关于“联系群众不够密切,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少数拆迁项目存在手续不完备、补偿标准不一致和超期安置等问题”的问题。
(1)依法行政,统一标准。堵塞漏洞,统筹征拆和拆迁补偿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区谷联动,区级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指导、督查、审核征收拆迁工作的全过程。严格履行拆迁程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征收拆迁项目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审计全程跟踪,严格管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成立联合确认工作组,杜绝暗箱操作。设置纪检、信访组,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加强征拆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提高征拆队伍的整体素质。
(2)完善手续,规范拆迁。2014年,因南京市“迎青奥”环境综合整治的时间要求,个别拆迁项目存在手续不完备的现象,2015年7月,南京市政府颁布施行了《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办法》(宁政规字〔2015〕11号)、《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宁政规字〔2015〕15号),进一步规范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征收拆迁行为,特别强调了征收拆迁的合法性审核及手续的办理。随着新政的出台,我区所有的征收拆迁项目已全部按规定办理征收拆迁许可手续。
(3)重视民生,及时安置。2015年,我区加大了征拆项目的安置力度,全年已完成安置1988户,安置面积达28.4万平方米,逐步解决因安置房源不足造成的超期安置问题。自2015年起,针对安置房源未落实的项目不启动征拆,逐步实现启动征拆的项目当年拆迁、1年内完成安置的目标。
20.关于“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情况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
(1)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干部“四风”问题抓好问题排查,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在谋划各项工作时,紧扣工作需求和群众诉求。健全领导干部定点挂钩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形成重实绩、办实事、讲实话、求实效的良好风气。
(2)不断提高工作标准。贯彻文件看实效,落实会议看成果,不做表面文章,中央和省、市确定的重点任务、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全区按照各自分工全程督查、考核,定期查进度、促落实,保证落实到位。同时对标国际一流园区、国内一流都市形态、南京市一流社会事业标准,在更高的起点上加快将雨花建设成为现代化创新型生态新城区。
(3)坚持务实开拓创新。加快推动“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为软件(互联网)产业的新一轮高速增长创造条件。借力全市区域城市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以“两桥”为代表的城市更新改造步伐,彻底改变雨花“脏乱差破”的郊区形象。相关整改措施正在部署落实,并予以长期坚持。
21.关于“服务基层不够主动,‘电话遥控多,当面沟通少’,时常出现‘中梗阻’现象。对基层工作事前缺乏调查了解、事中没有督促指导、事后把板子打在基层,工作推进的成效打折扣”的问题。
(1)强化服务功能。健全完善服务载体, 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作用,完善区、街、社区三级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发挥广覆盖、宽领域的服务效能。建立领导领办、部门主办、街道协办的推进体系,着力打通“中梗阻”现象。
(2)坚持深入基层。积极融入基层工作,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及时掌握和反馈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着力实现与基层群众联系的常态化。科学制定调研计划,落实调研任务和责任,提高调研质量,在调研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措施,着力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实践性。
(3)加强制度监管。制定出台《机关作风建设考核细则》《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制度性文件,着力整治和解决工作推进成效打折扣、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等问题,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问责机制,着力打造服务优、门槛低、审批快、效率高的发展环境。
22.关于“新常态下部分党员干部不适应、不作为、慢作为,慵懒散乱、推诿扯皮,遇事不担当,履职不主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问题。
(1)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制定出台《关于防治为官不为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研究制定《关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建立起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长效机制,旗帜鲜明地保护和支持肯干事、能干事、一心为公的干部的积极性。
(2)深化教育监督。组织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政准则》。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好政策法规,实施依法行政。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为官不为问题进行反向测评,纳入班子和干部考核的关键要素。
(3)强化考核测评。注重考核测评方法的推行,强化考核测评结果的运用,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干部予以提醒、强化函询和诫勉,对不想为、不敢为的干部安排交流轮岗,打造奋发有为、勤政高效的干部队伍。
23.关于“存在公款聚餐、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购买购物卡或香烟及公款购买发放月饼、螃蟹等顶风违纪现象”的问题。
切实增强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加强财政集中结算对公款消费事项的监控。凡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香烟、月饼等违规消费和超标准支出事项,一律不予报销和资金支付。完善公务招待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务招待范围和标准,严格公务招待审批管理,杜绝借公务招待之名行公款聚餐之实和超标准接待行为。严格实行政府和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相关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到财政日常管理制度中,并予以长期坚持和完善。纪检监察进行明察暗访,发现一件查处一件,绝不姑息迁就。对曾经发生过问题的单位,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已发生问题的领域重点监察,没有健全制度的和对防范风险整改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24.关于“文山会海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的问题。
(1)大力度减少文件量。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应的,不再重复发文。已开会部署并明确工作任务的,一律不再发文。坚持贯彻有关要求,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文件一律不发,并依托政务内网开展公文网上流转,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
(2)大幅度压缩会议。提高会议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认真落实会议年度报审制度,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取消,能合并的坚决合并,确保会议大幅度减少。相关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到全年工作,并予以长期坚持。
(3)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智慧雨花”建设,抓住“智慧雨花”启动年契机,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加强政务系统和网络平台建设。特别是在电脑端办文平台基础上,完成手机端电子政务APP建设,降低了办公成本,提高了办公效率。
25.关于“对违规问题惩处不严,未能引起党员干部应有的敬畏,少数党员干部屡屡触线”的问题。
梳理各领域存在的问题,依纪严肃处理,切实落实“一案双查”、“一案三查”制度,有责必究。目前正在对全区有关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
26.关于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核查情况。
省委第八巡视组交办我区纪委问题线索共19件,区纪委正迅速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查。
三、坚决从严治党,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提升巡视意见整改成效
省委第八巡视组以对巡视工作、对雨花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我区进行了全面的巡视。并在巡视反馈意见中,严肃诚恳地指出了我区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建议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对我区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两个月的时间里,全区通过上下联动、层层传导,巡视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在个别突出问题上,仍需进一步做好整改落实。
一是全面落实责任,巩固整改成效。坚持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挺在前面,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全区上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抓思想建设,严格干部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厉惩治腐败,推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实现守纪律、讲规矩。特别是区委将坚决支持区纪委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绝不护短、绝不姑息。重要案件区委将直接过问、直接负责,为纪委创造良好的办案环境。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充分把握制度具有长期性、根本性、稳定性的特点,大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动问题解决制度化、长效化。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巩固,防止反弹,对落实整改工作过程中形成符合实际的有效举措,进行归纳总结。以制度的形式予以规范固化,指导雨花今后的建设发展。坚持标本兼治,对个别突出问题,继续分析研究,抓紧落实整改;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推进整改,实行跟踪监督。
三是落实整改成果,推动雨花发展。以这次落实省委巡视组的整改意见为契机,坚定践行中央和省、市委系列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理念、改进作风、提高标准、干事创业”,始终坚持“学会思考、学会做事、学会算账、学会工作,科学地干、理性地干、负责地干、有效地干”,真正把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为雨花科学、正确、理性发展的强大动力。举全区之力,坚定不移、心无旁骛地抓好决胜软件谷建设、决战“两桥”地区更新改造、大力度提升社会事业水平和加强党的建设这几件大事,努力把雨花的政治生态建得更好,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有力的担当,更加优良的作风,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雨花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52883137;邮政信箱:南京市雨花南路2号 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委,邮编210012(信封上请注明“对雨花台区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信箱yhtqxszgjd@sina.com。
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委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