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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中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4-11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扬中市开展了巡视。2016年1月21日下午,巡视组反馈了意见,既肯定了我市所取得的成绩,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狠抓整改落实。坚持把做好巡视意见反馈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1.以快的速度抓推进。强化“马上就办”的执行意识,第一时间启动巡视整改工作。市委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潘早云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及副市长参与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逐项排查、逐项对照,及时制定了《中共扬中市委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梳理制定整改措施66条,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空白。在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专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全市各级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和强有力的措施,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各镇街区和机关部门贯彻市委要求,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着力构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格局。
  2.以实的责任抓整改。对《实施方案》中明确的66项整改措施,全部明确了牵头市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各牵头市领导“挂帅出征”,协调督办巡视问题整改;各整改责任部门严格对照《方案》内容,科学制定整改计划,逐条明确责任人员、任务要求和序时进度,排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织密“责任网”;同时,严把整改达标销号关,一般问题销号必须报牵头市领导同意,重大事项整改销号必须报市委常委会或党政联席会研究,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问题不解决决不收兵,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3.以严的督查抓实效。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从纪组宣抽调精干力量,组建3个督查组,聚焦反馈意见对照检查、整改责任落实、典型问题处置及长效机制建设四个方面的重点,深入基层、督查推进。严格执行定期会商和汇报制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破解问题症结,对整改进展不快的单位和负责人进行提醒,以多频次、广覆盖的督查压实责任、督出动力。坚持开门整改,将学教活动、“三严三实”等问题整改一并纳入、同步推进,将整改工作进展、整改工作成果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改出令党和群众满意的实际成效。
  二、对症下药、动真碰硬,以强烈的自省意识推进整改落实。对巡视组反馈的4大类16条意见,逐项排查、深刻对照、全面整改,力争以实际成效交出令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力度还不够大的问题。
  一是完善责任链条。认真组织开展“联述联评联考”工作,在市级层面,2月2日,市委召开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会,各直属党委(党总支)书记向市委常委会进行专项述职,同步开展民主评议;在基层层面,各直属党委(党总支)全面开展所属党组织述职评议和考核工作,实现“述考评”工作的全覆盖。3月11日,市委召开全市党建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党建工作任务,向各直属党委(党总支)下发目标任务书。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八项规定》,落实定期议党、联系点、项目化推进、协调会议和检查考核等5项管党机制,推动管党责任落地生根。结合年度党建工作检查、“双型”先进党支部创建,开展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约谈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督促制定整改清单,限时整改,跟踪问效。围绕镇(街、区)、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四个领域,分类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的“第一责任”。二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研究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把集中宣讲、学习竞赛、“每日一条”学习比赛相结合,深入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提升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党员义工联盟,启动“党员义工林”建设,引导机关党员热心志愿事业,投身积极健康的户外实践活动,在志愿服务、团结协作的过程中锤炼党性修养。开展“好家风”系列展示活动,结合“党员义工林”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多种形式宣传干部好家风,浓厚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部署开展全市《准则》《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开展巡回宣讲120余场次。在“两台一报”开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遵守维护党规党纪”专栏,刊登各类稿件20余篇,并以问答的形式在《扬中日报》进行专项解读。开展送书下基层活动,累计向基层党员干部赠送《准则》《条例》和辅导读本以及市纪委编印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汇编》4000余册。四是加强执纪审查。对党员干部赌博、生活作风问题以及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先后查处了5起党员干部赌博行为,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查处1名党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年初,结合市委常委会“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市委主要领导与班子全体成员分别开展谈心谈话;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参加分管部门民主生活会,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担当意识缺失等情形及时提醒。2月2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镇(街、区)和部门党(工)委2015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市委主要领导一一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3月1日,在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组织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并举行了责任书递交仪式;3月14日,市委制定出台了《2016年度扬中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形成了市委领导班子集体9类28项、市委书记4类13项以及市委领导班子成员4类11项责任。二是强化督促检查。1月中上旬,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委组成联合考核组,开展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共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2条,实行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到位。2月29日,市委主要领导就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约谈6个镇(街、区)党(工)委书记。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根据《扬中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和部门实施“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倒查追究相应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2)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一是强化责任传递。1月19日,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各地、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汇报;3月1日,在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组织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并举行了责任书递交仪式。3月14日,制定出台了《2016年度扬中市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形成了市纪委领导班子集体7类29项、市纪委书记4类10项以及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2类5项责任。二是聚焦主业主责。2月底,部署开展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兼职“回头看”工作,目前已全部清理到位;围绕执纪审查、“两个责任”落实、问题线索上报移送、自身建设等方面,修订完善2016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细则,特别增加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与分工和兼职的“扣分项”,督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回归主业、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上调了执纪审查、抓早抓小的比重,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把精力放在平时,既盯“病树”,又注重维护整片“森林”的健康。三是加强自身建设。3月10日,组织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的《条例》《准则》专题辅导讲座。按照镇江市“强基工程”的部署,结合扬中实际,谋划开展“自身建设深化年”主题活动,3月底前启动实施,通过加强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问责履职能力。以换届为契机,加强班子建设,拟定出台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等提名考察办法,逐步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筹备开展“立规矩、正家风、倡廉洁”家风建设系列活动,弘扬纪检监察干部优良家风,展示好家风家庭,引领党风政风民风。围绕纪检监察工作实务,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拟定专题学习方案,坚持集中轮训和专题学习相结合,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系列培训,提升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政策规定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
  一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安排建设用地增量、存量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上市企业。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机制,引导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建立“僵尸企业”土地退出机制,大力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使用,促进土地低效利用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强化合法用地意识。今年以来,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平安扬中”微博、“扬中公安”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先后进行了5次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认清违法用地的社会危害性、行为违法性。把涉土违法犯罪行为教育纳入年度党建教育计划,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涉土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和公民合法用地的法律意识。三是加大违法打击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涉土案件线索专线举报电话,并依托微博、微信、“扬中热线”论坛等互联网平台,加强对涉土案件线索的收集、摸排、梳理,确保不漏过一个有价值的线索。充实办案力量,公安部门专门抽调人员侦查办理涉土案件,规范证据收集,提高取证效率,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对涉土刑事案件证据搜集到位、适用法条到位、采取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四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投入100万元,建设“慧眼守土”工程,不断提高土地管理信息化、全过程监察力度。对可能导致违法结果加重、执法难度与执法成本加大、社会矛盾加剧的土地争议,及时开展诉前释法疏导,引导行政相对人停止违法行为。认真把握非诉行政案件审查裁决的时效关,提高国土资源执法效率。对国土部门申请执行的责令停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并退还违法占用土地等行政决定,规范审查,快速裁定,果断执行。五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建立执法部门定期会商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重大案件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开展执法指导,促进国土部门规范土地管理,提升执法水平。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建章立制。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抓手,排查共性和个性廉政风险点。在市级层面,统一制定人事任免、财务管理和工程项目三项共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在部门层面,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在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分类制定个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目前相关工作均在有序开展中。二是注重科技防腐。依托镇江市权力阳光统建平台,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纳入网上监管,做到权力在阳光下操作、资金在网络上监管、风险在流程内控制、资源在市场中配置。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研判分析,着力发现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教育、诫勉谈话等形式,做到防微杜渐。
  2.关于政府投资性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规范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由市发改经信委牵头,认真梳理汇总国家和省、市关于项目审批、管理的各项规定,明确权责关系。严格报批制度,建设项目一经审批,执行中不得随意更改,对确需调整建设规划及增加投资的,按规定权限规范报批。超过投资概算10%或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报请市发改经信委重新审批;超过投资概算20%或金额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报市政府按相关程序审批。二是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目前正开展前期调研,待国家、省新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出台后,及时修订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三是严格项目审批。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程序,着力完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概算审批,公示报建项目报送资料清单,加强资料准备指导,严格把控审查环节,规范实施项目可行性论证,确保论证充分、概算准确。四是严格招投标和组织施工。拟定《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招标(采购)范围和限额标准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肢解项目、以大报小、分批招标(采购)等方式,规避规定的招标(采购)方式。凡列入目录并达到进场交易限额标准的项目,均按照相关要求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镇(街、区)公共资源交易站实施交易,未经批准应进未进的,责成相关部门对项目作违规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起草《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重要事项报告审批流程》,目前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其中,对确需变更招标方式或确需变更工程量的项目,划分区间逐一明确具体审批流程。制定下发了《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职责,对项目预算超过100万元需改变招标方式,以及变更(增补)工程量超过项目预算10%且在50万元以上的,依据相关审批流程,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五是停止收取“协审费”。市审计局从2016年1月20日开始,停止向建设单位对核减额的处理收缴,并将2016年已收款项全部退还。财政部门对2016年审计部门预算作出调整,审计工作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明确了经费保障渠道。六是强化执纪审查。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介入,快速查处。
  3.关于“一家两制”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核实工作。全面梳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填报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有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进行专项核实;同时,对填报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无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按每年30%的比例进行抽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漏报、瞒报情况。二是开展分析研判工作。认真分析领导干部分管领域及职务影响范围与其配偶、子女从事经营活动有无利益冲突,确保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隐形帮助。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清查在职领导干部在企业经商或工作现象,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帮助工作行为。对领导干部职能范围与其配偶、子女从事的经营活动有利益关系的,开展专项整治,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工作分工。四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领导干部直系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的梳理排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强化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落实还不够全面的问题。
  一是严格决策程序。认真执行镇江市委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意见,凡“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市委常委会或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会前由市领导开展决策调研,提前做好上会讨论准备;会中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组织程序集体讨论。自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以来,我市共召开6次市委常委会和常委、副市长联席会,对突出贡献企业评选、年度奖励政策兑现、“五水联治”行动方案等33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进行讨论部署,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科学决策的要求。二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扬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程序规定》,聘请11名法律顾问为市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支持和法律服务;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制度,推进重大事项的集体民主决策。三是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今年3月份起,在全市组织开展对改革改制、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拟出台实施重大决策事项的专题调查摸排,全面掌握情况,并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和决策风险。四是加强决策事后监管。健全完善市委决策监管机制,将决策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述法内容,写进全委会报告,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严格执行《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确保各项决策科学民主、经得起各方检验。五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三重一大”事项,由“两办”督查室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督查工作进度和绩效,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前听证评估、决策中依法依规、决策后督查督办的工作链条。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还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综合分析研判。3月份,市委统一部署,由市委组织部联合政法委等部门,组成8个研判小组,对全市所有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工作,科学设置谈话口径和调研问卷,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全面了解干部特点特性,摸准班子和干部现状,提高人岗相适度。二是规范干部交流。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暂行办法》,明晰干部交流条件,推进机关部门与乡镇干部交流,设定任期性交流、回避性交流、培养性交流、结构性交流、惩戒性交流等五种情形,探索实施召回制,规范干部交流,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三是规范初始提名。坚持“好干部”标准和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扬中市选拔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实施署名推荐工作,坚持“谁负责谁提名、谁提名谁负责”,党组织和干部违规提名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作出相应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两年内禁止提名任何干部;自荐隐瞒问题或弄虚作假的,给予自荐人诫勉谈话,且三年内不予提拔。
  3.关于清理“吃空饷”工作还存在死角的问题。
  一是全面调查摸底。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通过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吃空饷”情况进行新一轮核查,组织、编办、财政、人社部门于1月下旬组织力量,对存在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强烈、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单位,特别是教育系统等,开展重点检查,确保调查摸底情况全覆盖。二是严格规范清理。认真推行公示制度,各单位将所有在编(岗)人员名册、在岗状态、领取薪酬、举报电话等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吃空饷”情况,实行一事一议,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有3名领导干部工资关系转现工作单位,1名长期“吃空饷”中层干部被清理辞职。三是加强长效管理。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针对“吃空饷”问题,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指导,严防反弹。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退休、亡故、处分、辞职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等环节的管理,及时修改或核销人员信息资料,调整处理有关工资待遇。四是实施重点攻坚。针对教育系统“吃空饷”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和教育局三管齐下,专门拟定《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情况督查方案》,组成两个督查小组,随机督查,查看考勤记录、工资单、病假人员诊断书等第一手资料,对全市各校(单位)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现象进行集中全面排查,抽查了包括省扬中专、市一中、外中、新坝成教、三茅成教、油坊成教等26所学校、单位,有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同时,教育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信访监督员队伍的通知》,选聘信访监督员,建立各校信访监督员明察暗访监督机制,坚决杜绝违规不在岗现象。
  4.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
  一是严肃填报纪律。2016年1月,在发放《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同时,向每名填报对象发放《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关爱提示单》,并依托干部监督短信平台,发送填报提醒短信,进一步严肃填报纪律。二是开展抽查核实。扎实开展2016年市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报告、梳理录入工作,9月底前,按照12%的比例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抽查,并对抽查核实结果进行比对。三是抓好重点抽查。对拟提拔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做到“凡提必核”,不如实向组织报告的,一律不予提拔。从2015年8月起,重点核实了4批次38名考察对象的有关事项报告内容,1名干部被取消任用资格。今年将结合市镇村三级党委换届,对提名人选和新进班子人选一一核实。同时,加大对后备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有信访反映人选有关事项报告的重点抽查。四是加大处理力度。根据中组部及省委组织部关于抽查核实结果处理的相关规定,对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根据问题情形,进行相应的处理。2015年底,对存在漏报或者填报不规范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要求其作出书面说明。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顶风违纪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机关车队定向化保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调研接待)车辆管理平台,依靠平台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依托财政部门建立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平台,将5个执法部门的执法执勤用车纳入财政局综合执法车辆平台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扬中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公务用车的规范化使用,经常性开展检查和督查。认真执行《扬中市党政机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及时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字。二是加强明查暗访。深入开展“清风行动”,建立市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大督查机制,针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公款旅游等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每季度开展自查,市纪委开展重点抽查,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紧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市委办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纪委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强化“两节”期间作风监管。年前,市纪委会同财政部门围绕“三公”经费使用、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赴各镇(街、区)和重点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元旦、春节期间,又派出督查组12个、暗访组14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7条,全部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加大查处力度。有效发挥信访举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2.关于违规建房现象没有得到有效纠正的问题。
  (1)严查存量违法建设。一是摸底排查。城管局、规划局和各镇(街、区)分别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详细排查全市的建房情况。二是限期整改。所有拆迁划地建房户全部补办规划手续。其他违法建设未整改到位前,一律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不予核发营业执照、经营许可。三是依法查处。对所有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全部立案查处。巡视期间,5位市民反映的违建问题,均已妥善处理。
  (2)严格住房建设监管。一是理顺机制。2月29日,市委、市政府专题召开全市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会议,详细部署建房管理和查违控违工作。会后,各镇(街、区)、规划局、城管局迅速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管理举措,保障管理实效。二是压实责任。市政府专门下发居民建房管理工作目标任务书,将建房管理、查违控违各项措施纳入“八位一体”农村公共服务长效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与奖补资金挂钩。多次召开建房管理培训会议,规范整改告知书,详细解读规划审批、规划执法文件,并对疑难违法案件查处进行现场指导。三是严格管理。发挥城区居民建房联合审批会议作用,严格审查建房方案,合理控制建房审批节奏。各地、各部门严格履行“五到场”、动态巡查、信息报送、联合执法等机制,将3月份作为查违拆违“执法月”,利用1个月时间,严厉查处一批不听劝阻、顶风作案、恶意抢建、妨碍安全、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建设。2016年以来,我市共拆除违法建设5000平方米。四是浓厚氛围。深入81个村(社区)基层一线,发放宣传手册6000份,广泛宣传建房政策、查违规定,确保政策家喻户晓。依托“两台一报”,举办了3期建房管理和查违控违专题宣传,提高建房政策知晓度。
  (3)坚持“疏堵结合”。一是推进土地整治。强化土地“减量化”思维,探索耕地占补平衡新途径,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奖励标准。实行复垦耕地项目质量、生态和数量“三位一体”管理,有效挖掘复垦潜力。二是加快农村居民点建设。3月10日,市政府组成调研组,专题调研农村居民点建设,即将出台相关政策,加快居民点建设,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违法行为。
  3.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责任担当意识缺失的问题。
  一是坚持教育引领。在全市广泛开展“扬帆‘十三五’  开启新征程”大讨论大推进活动,结合“两学一做”,深化“守讲敢”活动,围绕强理念、强落实、强服务,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十三五”发展规划、“五大发展”理念集中轮训,进一步加强各级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开设“干部新视界”讲坛,聚焦供给侧改革等新常态新理念,举办优秀中青年干部、新任职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抓好领导干部集中“军训”,不断提升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发挥党建观察员、作风建设监督员和问题整改巡视员的作用,完善机关作风建设日常监督评价机制。在36家窗口服务单位深入推进“101”为民服务工程,对服务窗口办件质效开展随机回访满意度调查,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反馈和交办,推进窗口服务标准化;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意见相对集中的部门,开展“聚焦作风面对面”活动,以“第三方”身份“零距离”体验市级机关作风建设,互动交流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共商作风监督的长效机制。三是开展专项整改。1月份,以开展社会各界评议市级机关为契机,就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共梳理汇总社会反响强烈的意见和建议46条,同比下降26%,涉及16个部门,具体整改要求以文件形式下发,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强化效能建设。巩固深化“作风建设督查推进月”活动与“依法履职、有责有为”专项督查行动的成果,常态化开展履职督查,以正向激励、提速增效、依法履职、整庸治懒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动真碰硬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不负责任、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等行为,树立励精图治、勇于担当的鲜明导向。五是严格考核问责。由市级机关工委牵头,修订2016年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建立专兼职督查工作组,覆盖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城市建设、绿色生态、民生事业各个领域,进一步改进完善考评办法,强化考核过程推进,科学量化实绩考核标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热情。全面查处“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问责通报。
  4.关于少数领导干部政绩观不够端正,重显性政绩轻隐性工作,个别经济发展指标存在数据不实现象;政府投资工程追求形象和档次,加剧债务负担,增加风险隐患;对群众关心的水环境治理、文体设施建设等民生问题关注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科学发展目标任务书。年初,结合镇江市对各辖市区绩效管理考核实施意见,总结2015年度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2016年科学发展目标任务书,并于3月2日在市政府扩大会议上下发。深入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引导各级各部门把注意力集中到提质增效和推进科学发展上来,把功夫下在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上。二是科学安排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全面总结、科学分析2015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顺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形势,调整指标设定,降低了部分指标的增速,形成了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建议稿,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深入各镇(街、区)和部门,广泛调查研究,听取对年度计划安排的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业应税销售、社零等指标增幅作了适当调减。对接国家、省和镇江市的指标安排,根据上级部门对我市的考核要求,完善指标体系,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既符合发展要求又结合扬中实际,既体现科学性,又展示奋进性。在经市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已于3月2日下发执行。三是严格执行省、镇江市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办法。自2月份起,统计部门围绕统计规范化建设,由班子成员挂钩联系镇(街、区)、重点企业和部门,明确职责分工、重点措施和序时进度。强化企业诚信统计承诺机制建设,与“四上”企业签订诚信协议,提高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质量效率。将“不重、不漏、不虚、不代”列入统计“负面清单”,自3月份起,对全市10%以上的工业、服务业、批零住餐业、房地产和建筑业等规模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常态化巩固机制。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融入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严重失信公示专栏,年内逐步推进统计信用制度建设。严格执行省、镇江市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办法,3月份,市统计局建立专业数据联审制度,对1-2月份全市应税销售、工业用电量等硬指标进行分析比对,强化全市GDP、投资、社零等指标的预测预判。四是建立考核联系通报机制。结合干部实绩考核工作,每年定期听取机关工委、发改经信委、审计、信访等部门对镇(街、区)、重要民生部门考核情况的通报,综合运用各类考核成果,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实绩分析。五是启动实施“五水联治”行动。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引活水、保洁水为主要内容的“五水联治”指挥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2月26日,召开全市“五水联治”行动动员会,制定下发“五水联治”行动实施意见,明确任务分解表。目前,正着手编制完善水系规划、治水规划,确保全市治水“一张图”、“一盘棋”。六是加大文体项目投入。2016年新增文化事业经费160万元,加快推进文化中心建设,力争在规划、征地、设计等前期工作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连片改造西来桥、八桥农民健身广场健身路径,力争三年内全市改造完毕。对全市文体设施进行一次普查维护,根据近几年全市居民点建设变动情况,确定新增文体设施区域和数量,采取市、镇、村三方联动的方式,组织落实资金;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基层农(居)民健身锻炼的指导水平和文体设施的管养维护能力。
  5.关于巡视期间群众对存在的民间集资、放高利贷等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有所反映的问题。
  一是综合施策,加强协调,形成打击预防高利贷的共识。深入研究我市高利贷问题呈现的特点和趋势,及时召开专题推进会,部署打击高利贷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引导参与部门充分认识高利贷的危害性,凝聚打击预防高利贷的共识,确保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远离高利贷。利用“两台一报”、扬中公安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采用张贴宣传标语、警方提示、设置标牌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声势和氛围。在市老年活动中心、城北公园、扬子商业广场、扬中步行街等人群密集场所,组织宣讲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特别是通过例举近年来扬中侦办的陈尚梅非法集资、毛月芹非法集资等案例,引导广大市民深刻认识高利贷、非法集资的暴利性、危害性,自觉抵制和远离高利贷。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以非常措施严防高利贷。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排查活动,发动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全面搜集整理线索,调整、更新“黑名单”库。对“黑名单”既注意保密,又加强政法部门内部互通,实现资源共享。有针对性地审查涉及“黑名单”人员的案件,健全监管机制。四是强化金融市场监管,畅通对中小企业的借款渠道。金融部门依法加强对高利贷的监督和管理,锁定主要人证、物证,为司法打击做好前期准备。切实加大“三农”贷款的扶持力度,设立适销对路的信贷产品,扩大民生金融的覆盖面,满足农村各个层面的贷款需求,削减高利贷的生存空间。五是强化打击力度,依法从重打击高利贷违法行为及衍生的刑事犯罪。坚持“重拳打击,依法整治,注重实效”,市公安局最大限度挖掘情报线索,坚决侦查办理。市法院严把执行审查关,适用证据规则加大对出借资金来源和借款用途等情况的审查,依法从重从快审结因高利贷引发的伤害、非法拘禁等案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涉及高利贷的民事案件,用足用活法律,依法剥夺放贷者超过法定利率部分的非法收益;对妨碍诉讼的放贷者,采取拘留、罚款等民事制裁措施,坚决从严打击。
  6.关于对个别政法部门队伍建设有所反映的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坚定政法干部“三个自信”。全市公安机关共组织集中学习35次,交流学习会 24场,参加人数564人次,撰写心得体会401篇。深入落实多层次谈心谈话制度,通过多层面交流谈心、定期走访慰问等形式,第一时间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切实解决政法干警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深化政法文化建设,努力打造政法文化建设精品工程,不断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加强典型宣传,在《扬中日报》、“扬中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本地媒体开设“警界先锋”专栏,广泛宣传全市公安战线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了干警职业荣誉感。二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将集中培训与岗位练兵、理论学习与实地调研、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入开展实战演习、技能竞赛等专项业务培训,最大限度地激发干警“比、学、赶、超”的积极性,营造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公安局制定民警年度学法计划,要求民警每月必须完成200分的学法任务,每月通报学法情况。建立执法办案“四回”制度,实现办案区视频监控覆盖率、联网率100%,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率100%。严格落实量质并重的办案责任计分考评机制,确保年内被检察机关纠正违法数占提请逮捕与移送起诉数的比率不高于4‰,检察机关纠正违法数占提请逮捕与移送起诉数的比率不高于7‰。三是深入推进廉洁司法。公安局分层次组织全局400余名民警开展《条例》、《准则》知识闭卷测试,倒逼民警将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下发《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办理行为登记表》,严格落实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梳理事中事后监管26项69条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及监管措施,确保中心任务落实到位、法定职责履行到位。市法院围绕解决“六案三难”问题,重点整治“庸懒散拖”等不正之风,完善审判执行权力运行节点监督机制,认真开展审务督察和明察暗访,每月至少督察一次,着力整治司法活动中的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和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及庸懒散奢等现象,用铁的纪律培育好的作风、树立好的形象、打造过硬队伍。
  三、举一反三、务求实效,以完善的工作机制保障整改落实。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扬中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要不断深化、继续努力,特别是一些突出问题还需要持续发力。下一阶段,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委巡视办和镇江市委、镇江市委巡视办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抓好后续整改,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管党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市委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挺纪在前,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执纪问责。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后续整改。严格对照整改实施方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一个阶段才能整改到位的,对照序时进度,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台账制度,逐个逐项跟踪问效。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坚持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两手抓,推动问题从根子上全面彻底解决。突出行业和领域特点,及时固化巡视意见整改经验和措施,修订完善相应的管党机制、工作纪律和配套制度,抓好制度建设的新旧衔接,提升制度执行力和实效性。根据干部管理、作风建设常态化的要求,以开展“效能革命”为契机,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全力打造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发展生态,为扬帆‘十三五’、开启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8323901;邮政信箱:扬中市中电大道8号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子信箱:yzjwdfzfs@163.com。


  中共扬中市委员会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