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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4-11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盐都区进行了巡视。1月2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盐都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整改落实政治自觉
  1.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在2月2日召开常委会,对整改分工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全区上下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关于巡视意见整改工作部署和市委要求,深刻反思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整改落实为契机,不断取得管党治党的新成效。
  2.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委书记羊维达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吴本辉和区委副书记顾其斌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协调推进整改落实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3.严明工作责任。研究制定《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围绕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4个主要问题,逐项明确牵头区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时间进度安排。
  4.全力推进整改。出台《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列出54条整改措施,督促责任主体一着不让抓好整改落实,一些重点问题特别是省委巡视组强调的典型问题迅速得到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列出整改时间,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对已经整改完成的进行销号,正在整改的加强跟踪,尚未启动整改的说明原因并列出整改目标和时间节点,确保存在问题一个不漏、应改全改。
  二、突出问题导向,严格整改落实工作措施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针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少数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问题。一是健全责任传导机制。严格落实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的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改革发展稳定等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进一步完善党建责任体系,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定责、分责、考责、问责”,不断健全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检查、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区委常委会带头执行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1月22日,召开各基层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会,区委书记羊维达同志对全区各基层党(工)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存在的32个问题进行公开交办,要求限期整改落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春节前开展了一次广泛的谈心和廉政谈话。三是完善责任落实体系。严格落实区委新一轮五年惩防体系建设规划,每年初将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区四套班子成员和主协办单位,做到任务分工、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办单位“四明确”。各级纪委定期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同时,认真落实上一级纪委委员审阅、评议下级党政正职述廉报告制度。四是加大考核问责力度。2016年1月上旬由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带队,对镇(区、街道)、部门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43个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反馈通报。在去年累计查纠3大类50个具体问题基础上,今年将继续深化“两个责任”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巡查。严格执行主体责任追究制度,对检查中发现因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五是支持纪委严格履职。督促各级纪委(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的领导,定期听取纪律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批准区纪委对重要案件初核、立案审查报告,适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纪律审查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重大复杂情况。
  2.针对纪委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执纪不够严格,问责不够有力,未形成足够的震慑,干部违纪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问题。一是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严格履行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专门机关职能。认真落实区委“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及区镇村三级责任清单。制定出台《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函询暂行办法》等规定,健全完善信访预警告诫、纪委约谈等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和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办法。二是及时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核查,加强跟踪督查,定期汇总情况,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同时,选择部分重点问题、重点对象进行回头看,实行交叉检查、动态跟踪,确保问题见底、处理到位。三是重抓纪律审查工作。坚持违纪必究、有案必查,严格对照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重点关注科级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中层干部,严肃查处违反党的“六大纪律”行为,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四是注重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查纠。继续推进“1+N廉盟飞检”工作,开展村组财务大清查和基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系统查、查系统”,由区纪委职能室牵头,年内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区农委系统防疫经费使用、财政系统奖补资金发放、水务系统农村改水、建设系统征地拆迁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定向监督,进行系统解剖,发现和查纠存在问题。五是维护各级政令畅通。加大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和通报问责力度,用严明的纪律确保各级政令畅通。突出换届纪律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查纠力度,用严明的纪律确保区镇两级换届风清气正。六是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围绕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加强纪律教育。上好区委中心组廉政党课,组织区四套班子领导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深化“五为主、五结合”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正反典型宣传教育、“510”警示教育和“四前”廉政教育。大力开展“清正家风盐都行”和廉洁文化进国民教育系列活动,着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七是强化纪检队伍作风能力建设。着力克服能力不足、本领恐慌问题,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大讲堂”等平台,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努力提升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能力和科学履职水平。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掌握情况、解决问题。不断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体系和问责制度,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及时查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二)执行廉洁自律方面
  3.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招标采购、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一是开展相关情况专项检查。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借款、过桥资金和对外担保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建立过桥资金和对外担保评审专家库,有效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严肃查处问责。二是严格规范招标投标流程。公开招标工程建设项目预算价必须经区审计局审核把关。设定公平准入门槛,区直招标项目一律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进行资格审查,杜绝带有倾向性条件。开展信用承诺活动,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时,须作出诚信守法书面承诺,缴纳保证金。严格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委管理,评标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保存备案。四是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落实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国有资本经营内控机制建设,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货币资金、对外投资管理、子公司控制、担保业务管理、合同管理和资产处置等6个方面进行规范规范。四是强化审计监督。认真梳理2014年以来市、区审计发现的问题,对挤占社保基(资)金、国有控股公司低价转让商业用地、挪用私分公款、私设小金库、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并在账外使用、挤占专项资金、车辆采购未经审批等7个方面问题进行“回头看”,将相关问题及时反馈给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到位,对整改落实不达标或出现反弹的,按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针对存在违规套取涉农财政资金、集体资产处置不够规范、发包随意、坐收坐支问题。一是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组织对近两年涉农补贴、省定经济薄弱村化债补助资金的拨付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镇级自查面100%,区级抽查面不低于30%。二是强化资源交易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盐都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盐都区农村产权交易操作守则》,所有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交易流转必须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进行、阳光操作,并根据交易的品种和规模合理划分区镇农村产权交易的受理权限,凡达到区级平台交易要求的一律进入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其他由镇级平台进行公开交易,通过公开市场建设,最大限度发现资产资源价值,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三是严格基层财务管理。推进“四公开、四评议”规范村居决策程序,严格执行《盐都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村居所有财务收支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收坐支”。加强村居会计人员培训辅导,出台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区、镇审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厉处罚,促进收支两条线及其他财务制度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5.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在招商选资中,对引进项目评估不充分,在土地出让、税收减免、投融资等方面有违规操作行为问题。一是加大项目核查处理力度。组织对近两年招商引资的164个项目进行回头看,对排查出的5个问题分别采取措施。组织区相关部门定期开展项目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全面清理规范优惠政策。对以招商选资名义减免土地出让金和税收,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和税收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建立项目评估长效机制。细化招商选资产业目录,对拟落户项目环境影响、用地要求、投资指标、建设周期等指标,严格按程序进行联合评审,经审批同意后签订合同。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增强公正性、透明度,坚决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6.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多套房产谋取利益;有的领导干部纵容、默许配偶和子女在其分管的业务范围内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一是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组织领导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书面承诺。开展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自查和专项检查。二是加大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畅通监督渠道,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核查力度,对信访反映或核查发现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以房谋私、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的线索,认真组织调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三)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7.针对有些重要事项决策前,征求意见不够广泛,论证不够充分,有的决策不够科学,存在个人或少数决定重大问题现象。一是执行重大决策公示论证制度。凡提交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有关党委(党组)、部门应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做好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区分管领导亲自参加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重大决策方案,一般应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征求社会及下级党政组织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作出风险评估。二是规范民主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盐都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工作部署,财政预算、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重要民生问题的决策以及机构设置与变动、重要人事变动等重大事项,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8.针对存在超编制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现象。一是实行空余编制使用指标申报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有空余编制且确需使用的,必须在上一年度向区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空余编制使用计划申请,经区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无空余编制的一律不得新进人员。二是按期消化超配科级干部。按照省市委要求,多措并举,持续推进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工作,确保剩余的超配科级干部今年全部消化到位。严格执行干部调整职数预审和乡镇党政正职调整过堂报批等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做到没有职数不配干部、领导班子超配未消化前不新配干部,杜绝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的现象。三是整合融化中心社区街道。对中心社区街道,按照相对独立、镇属镇管、重点重抓、错位发展的思路,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理顺发展思路,实现机构的理顺融合。四是实行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市编办《盐城市县(市、区)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盐市编办[2015]122号)文件,每个月汇总一次全区科级机构和领导职数动态调整情况,定时向市编制部门汇报。
  9.针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存在任人唯亲、违规提拔、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频繁换岗位等问题,清理整改不力,群众反响强烈;人岗不适、重要岗位干部交流不够充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够合理现象。一是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对过去几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夯实措施,扎紧笼子。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干部的一贯表现,加强干部日常考察,进一步强化组织部门与纪检、检察和信访等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沟通联系,结合年度考核,综合研判干部的德才,严把选人用人关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严控每次干部调整的规模,合理保持干部调整频次;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推动干部到一线墩苗锻炼,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严防突击提拔调整干部、频繁调换岗位现象发生,保持干部队伍稳定。三是推动干部双向交流。以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为契机,加大干部交流调整力度,着力解决人岗不适、重要岗位干部交流不充分问题,优化科级领导班子结构。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注重年龄、经历、专长、性格等方面的匹配,突出面向基层一线选拔任用干部,注重选配优秀的年轻干部,努力调动各年龄阶段干部积极性,增强科级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班子成员力度,积极推动干部交流,抓好执纪执法、干部人事、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关键岗位干部交流使用,加大区直部门与乡镇、城郊与边远乡镇科级干部双向交流力度,增强乡镇领导班子活力。四是实行带病提拔责任倒查。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对2014年度“带病提拔”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集中倒查的通知》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建立带病提拔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10.针对组织人事管理存在审核认定不清、把关不严、违规操作现象;有的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造假,有的干部对党不够忠诚老实,不如实填报房产、投资、经商等个人有关事项问题。一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查。对2015年开展的全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回头看,对于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对于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对于档案造假的,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二是严审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严格执行《关于审核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的规定》,对所有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新进干部队伍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录用程序,坚决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从源头上解决干部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问题,避免干部任用失察失误。三是加快干部档案数字化步伐。大力推进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逐步做到纸质干部档案不出档案室,从技术上防止档案涂改造假,实现干部档案数字化管理。四是从严加强干部考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等有关干部人事管理政策,从严加强干部考核管理,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维护干部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对省委巡视组指出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整改;不在权限范围内的,已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尽快予以纠正。五是加大个人报告事项查核力度。严格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按照中组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五项规定》,纪检、组织、建设等部门联合,对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按5%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对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实行“凡提必核”。对不如实填报房产、投资、经商等个人有关事项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四)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1.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存在不正确的政绩观,急功近利,乱铺摊子、乱上项目;政府债务比较突出,风险较高问题。一是执行民生重大事项公示制度。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征集“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等工作的建议。区政府每年度计划实施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八大类重点工程项目,广泛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和党员群众等各方面意见,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公布。二是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意见》,1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报区委、区政府审核,100万元以下项目由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并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投资概算控制,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坚决杜绝擅自变更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引进产业链延伸、配套功能强的产业项目,强化实地初评,从源头上认真把好招商项目的业态关、体量关和质量关。加强对项目实效的评估,严格开工、建设、竣工督查,坚决抵制“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四是强化债务规模控制和计划管理。从源头上控减政府债务,按照“控规模、保兑现、降成本、强规范、可持续、调结构”要求,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对社会借资总量及成本双压降,将“不增加新的社会借资”作为一条纪律红线。强化债务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投向合理合规。加快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制定针对性偿债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12.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审批存在先建后办、边建边办问题,招投标中存在拆标、串标、围标问题,有的工程款违规支付;“板桥草堂”问题至今未整改落实到位问题。一是严格工程建设管理。对现有提前介入的在建项目实行“销号制”,符合条件的补办手续,土地未落实的项目停工整改。对拟建项目严格执行设计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凡前期手续不到位的项目今后一律不得开工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审批手续办理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审批速度。二是强化工程监督检查。完善评标办法,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合理设置基准值计算系数范围,严禁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协调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严肃查处和坚决打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纪违规行为。三是有效降低资金风险。严格执行区委办、区政府办《盐都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工程项目资金直接支付比例,严格按合同兑付项目工程款,严肃查处工程款违规支付行为。四是尽快落实“板桥草堂”转型到位。去年底,区委、区政府对其转型后的功能定位进行了研究,确定为盐都区群众文化艺术馆,并请专业机构进行了方案设计,3月底改建结束,4月份建成向公众开放。
  13.针对有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担当意识不强,基层干部存在不愿作为、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及时等现象。一是开展“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将2016年定为全区“作风效能提升年”,出台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通报典型案例。健全党委、政府、纪委“三方联动”督查机制,完善区镇村三级作风监督网络,探索设立监督举报“直通车”等举报平台,建立快速响应、受理处置机制。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持续推进“双融双解”“真情家家到、争当五大员”等活动。 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三公”经费违规使用以及“四风”隐身变异问题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和区委《关于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的实施细则(试行)》,将基层干部不作为、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及时等问题摸排清楚、整治到位。用好《全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评价办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处理办法》,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建立《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大胆作为、敢于担当。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切实把压力传导到镇村,压实到基层。深入实施“党建示范带”创新工程,有计划选派党员干部到农村、招商等一线挂职锻炼,参与驻村帮扶、招商选资、矛盾调处等急难险重工作,使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开阔眼界、增长才干。着力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制止不守纪律规矩现象,严肃查纠违反纪律规定行为。
  14.针对会议较多,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代替执行的现象;超标准接待、违规吃喝、公款购买消费卡等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干部超标准购买车辆,公车私用现象时有发生问题。一是严格会议申报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委重要会议活动管理的实施办法》,法定会议和全区重要工作会议及确需以区委名义召开的有关方面工作会议,必须向区委主要领导报告,特别是镇(区、街道)、区直部门“一把手”参加的会议,必须报区委主要领导审批。强化会议统筹力度,有计划地安排会议,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尽量减少会议的数量。改革会议形式,区四套班子成员带头,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倡导采用个别解决或协调会、现场会解决问题。二是加强文件规范清理。出台《区委公文处理制度》,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对上级党委、政府的普发性文件没有新的贯彻要求的,采用复印或其他便捷方式布置,已开会部署并明确工作任务的,一般不再发文,坚决杜绝以文件代替执行的现象发生。三是强化“三公”经费管控。积极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严格执行《盐都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将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控制接待范围、规范接待标准、简化接待安排、严格报支程序。巩固“三公”经费限额管理成果,强化监督检查,对无故超支的单位按超支部分100%征收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严肃查处公款购买消费卡的行为,对发生问题的单位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并一律通报曝光。四是严格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按照要求从严控制保留车辆和执行配备标准。区纪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定期监督检查、不定期明查暗访,发生违规乘坐公车、公车私用等问题一律严肃查处追责。
  三、着眼常态长效,全面提升管党治党水平
  1.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区委带头示范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把党的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谋划部署、同检查落实,从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体现全面从严要求,不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各级党委书记牢固树立“第一身份是党的书记、第一职责是管党治党、第一政绩是抓好党建”意识,把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牢牢扛在肩上,时刻抓在手中。推动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积极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班子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巩固深化“三转”成果。
  2.从严开展党内监督。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创新党内监督方式,提升党内监督成效;结合省市委相关部署要求坚决落实好中央将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经常化、长效化。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处理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辩证关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定期组织召开各层级民主生活会,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合力营造团结、和谐、纯洁和健康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好巡查巡察综合效应,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结果运用工作,把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3.从严管理干部队伍。把学习贯彻《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摆上重要位置,不折不扣执行党章党纪党规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突出全面覆盖,在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干部管理的同时,把从严管理的对象拓展到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在重视日常管理的同时,把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及时全面掌握干部的日常思想和行为表现,尤其要拓展群众监督渠道,使干部成长的全过程、工作生活的各领域、思想行为的各方面都置于严格监督管理之下。突出强化 “一把手”监督,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不断扎牢权力的制度笼子。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强化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决严肃换届纪律,突出选优配强班子,不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突出正面引导和查纠问题并举,将推进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与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有机结合,促进干部既干净干事、又勤政廉政。
  4.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将监督执纪问责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以最严厉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地见效、保持长久。强化正风肃纪,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及其他纪律规定的执行,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频次;密切关注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做好深挖细查的同时,坚持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堵塞漏洞。坚决把责任追究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抓住不放、严肃问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纪委的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全面覆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8426206;邮政信箱: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618号,邮编:224005(信封请注明:对盐都区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信箱:ydqjwbgs@126.com。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
  201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