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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4-12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14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清河区进行了常规巡视。2016年1月23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清河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全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决整改、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的态度和决心,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细致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工作。一是深化认识强部署。迅速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以及市委姚晓东书记讲话精神,成立了以仲凤笔书记为组长、张冲林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牵头区领导为小组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全区上下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行动自觉性,坚决摒弃“闯关”思想和“差不多、还不错”意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整改落实工作中主动作为,真抓实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细化分工明责任。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全面“排”、主动“领”、深入“挖”,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制定了四个方面、13类、53条整改措施,并下发了《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确保整改压力层层传导、整改任务层层落实,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召开整改落实推进会,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各街道、各部门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的要求,对自身承担的整改任务进行进一步细化分解,建立责任清单,实行挂图整改。三是强化督查促整改。区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反馈意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典型案件处置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跟踪督查问效,逐项对照、逐家检查、逐个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任务不落实不收兵。杜绝推诿扯皮、打折扣、走过场,强督严查倒逼问题整改。坚持开门整改,整改落实情况通过适当方式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让整改成果经得起评判和检验。总体来看,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区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少数党员宗旨意识、党员意识淡化等问题。对此,区委高度重视,将严守政治纪律作为重点进行布置,强调把政治纪律作为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真正融入到思想中、体现在行动上。
  (一)强化责任担当,推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一是派发“季度工单”、制定“责任清单”。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由区委向全区派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单”,明确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事项,督促各单位将党委主体责任抓紧抓实;各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责任务和工作分工,研究制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二是落实“两会三述”。年终区委书记向区委全委会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组织街道、区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向区纪委全委会进行“述责、述德、述廉”。三是开展廉政谈话。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对一把手层层约谈,在坚持、加强、创新中提升党内生活质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省意识和反思能力。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区委书记和区长分别约谈了区教育局和区统计局党组织负责人,对基层党组织如何强化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四是实施“三会一考”。按季度召开纪委委员质询评议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评析会、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年底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区委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行过程管理,推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执纪问责,保持反腐惩贪高压态势。一是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健全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多案追查“三查机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责任追究流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把强化责任追究作为全年的工作主线,突出责任追究重点。二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通过单独派驻、综合派驻的方式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体系,目前已出台《清河区基层纪工委、纪检组负责人提名考察办法》,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管理,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监督执纪水平,解决聚焦主责主业不集中、监督尚未全覆盖等问题。三是严查严惩违纪党员干部。严格政治生活,抓早抓小抓预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信号,对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是凝聚思想共识。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学党章、守党章”专项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区党员的党员意识、党章意识、党纪意识,提升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目前,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正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并已将“学党章”列入每月10日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学习计划。二是增强宗旨意识。在党员群众中开展“五亮先锋行、党群心连心”活动,并将活动纳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三是夯实基层党建。抓住换届契机选优配强社区党委领导班子,目前已就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形成责任清单,并按照“月例会、季通报、年考评”的要求,推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区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奖金和津补贴发放等领域存在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存在以权谋私、兼职取酬等现象。对此,我们坚持把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廉政勤政、建设高效廉洁政府作为奋斗目标,筑牢权力运行的防火墙。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源头防范。一是梳理整治重点领域和环节。启动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超预算、收益情况的专项检查,将未审计项目中17个初步完善资料的项目列入审计计划,其他40个项目将逐一完善手续,分期审计。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逐一调查、分析原因,区分情况整改;启动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专项治理,对因出让金欠缴金额大、年限长导致滞纳金超过欠缴金额无力缴足出让金的9个地块,目前正积极商定催缴方案。二是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完善《清河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成立项目监管小组,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完善项目金额变更审批流程;对未公开招标、超概算、未批先建、未审计付全款项目进行逐一梳理,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对责任人将视情况进行处理。三是切实规范招投标工作。下一步将重点围绕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履责不力行为严格责任追究,研究源头防范措施,加强招投标监管。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区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明晰产权,督促经营单位加强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加强奖金发放监管,推进廉政建设。对全区各单位2012年以来奖金、津补贴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各类奖金、津补贴进行分析认定。近期将清退违规发放的奖金、津补贴37万元,严肃查处私立名目、自定标准等违规发放奖金的行为。制定出台全区奖金和津补贴发放办法,禁止滥发奖金,严肃查处下级单位向上级领导发放奖金行为。
  (三)强化权力监督制约,防控公权寻租。一是构筑立体式、多维度、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创新推出微信“随手拍”举报平台,利用网络、电话、微信“三网融合”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线索。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发挥案件警示作用。查办大要案的同时,严查群众身边腐败案件,开展基层“小五长”专项治理活动,对民生资金和村组资金实行专题审计、专项巡察,坚决惩治“小吏弄权”等微腐败行为。三是从严管理干部,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和收受钱物等违纪行为。对2015年开展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取酬专项整治活动“回头看”,查处2名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严防新的兼职取酬违纪问题发生,严防公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区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存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选人用人规定执行不严、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研究制定了三个方面12项措施,对于近期拟制定出台或者修订完善的条规制度,已经于今年3月10日前落实到位,其他需要长期执行的整改工作均按序时进度扎实推进。
  (一)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问题。一是加大《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常委会“三严三实”要则(试行)》和《清河区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行为规范(试行)》的落实力度,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严以用权的民主意识。二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明确区委常委会各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区委书记与街道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常委与挂钩街道和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与所分管条线(科室)的同志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前阶段,已组织6个考核组深入全区65家单位与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群众代表开展了广泛的谈心谈话,通过“五力六度”区分度测评,为领导干部德才表现排出次序。三是对《清河区加强六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暂行规定》、《清河区街道党政正职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暂行办法》两个文件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实行大额支出班子成员联签、财务情况季度公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杜绝一言堂。
  (二)关于执行选人用人规定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公示程序。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对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估,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提名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深入基层调研走访,列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重大活动,拓宽日常考察的视野和空间,为选拔任用提供重要依据;建立干部考察人才库,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考察工作精准度。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审核相关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廉政把关,扎实推进拟提拔重用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公示、核查和结果运用“四同步”,同时,坚决做到“四必”,即:干部档案和干部职数“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三是严格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程序和纪律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三)关于干部监督管理问题。一是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出台《清河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实施审计结果限时向纪检、组织人事部门通报,问题线索限时向纪检、司法部门移送的“双限时”制度;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二是建立组织部门干部工作议事制度,着力构建整合联动、集聚资源、统筹谋划的干部工作运行机制。围绕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出台《关于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通过每月沟通干部监督信息、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干部监督合力,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为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健全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和结果运用长效机制。制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通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工作规则》,将科级干部、社区(村)书记、主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执纪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均纳入报告范围,多渠道核查干部个人有关信息情况,对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坚决采取组织措施,给予组织处理。四是提升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强干部考察员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干部考察员队伍的通知》,通过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专题培训、领导干部讲课等形式,帮助干部考察员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考核考察方式方法、考察材料撰写、干部档案审核等方面的能力,提高干部考察精准度。提高干部工作综合研判水平。制定出台《清河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干部工作议事制度》,增强干部工作统筹性、预见性、主动性,提升干部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五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已拟定《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暂行办法》,健全干部交流轮岗机制,规范人员调动程序,推进干部交流制度化和常态化。六是加强“退二线”干部管理。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退二线”干部的工作状态和思想动态。目前已要求各单位加强对“退二线”干部的教育管理,安排适当工作岗位。同时,制定出台《关于从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中选派党建指导员的意见》,为“退二线”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七是加快推进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通过交流轮岗、改任非领导职务、职务与职级并行等措施消化超配职数,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职数预审制度和超配职数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备干部的规定,每次干部调整都严格落实超职数干部消化的要求。目前对排查出超配的领导职数,针对具体单位、具体岗位有序整改,确保今年底全面完成超配整改消化工作。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区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存在问题,并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等方面提出整改要求。对此,我们坚持以强化作风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抓手,拧紧螺丝、上紧发条,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鼓励各级干部勇于担当、勤奋敬业,密切联系群众,大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一)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考核导向。结合全区实际,科学合理修订经济发展和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更加注重经济结构、增长质量、资源消耗、环境成本、公共服务、党的建设、依法行政等方面指标设置,逐步推进机关考评由目标责任制向绩效管理转变。目前,2016年科学跨越发展考核实施细则正在加紧完善。二是严格执行财经法规,提升财政收入质量。整饬经济数据弄虚作假,杜绝财政注水、空转虚高问题。目前,已经对全区重点项目、招商引资、财政增收考核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责令相关单位整改落实,保证指标真实准确。加强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目前审计部门已开展对全区各单位公款出借企业行为的专项检查,下一步将把非公企业借款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限期整改。三是坚决纠正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和违规向干部借款等问题。为增强重点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出台《清河区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开工、政策兑现评审机制实施意见》、《清河区重点项目评审工作实施意见》,严把项目准入关。省委巡视之前,区委区政府就已经把针对这两个问题的整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谋划方案措施。2015年底已经停止向干部职工借款,已借款项按照借款时间组织清退,严禁再次向干部借款。目前清退工作正平稳开展,每月集中安排资金兑付本息,确保2016年底全部兑付还清,整改到位。
  (二)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一是整改形式主义顽疾。针对巡视反馈的会议仍然较多、以会议贯彻会议的现象仍然存在等问题,组织开展“文山会海”治理行动,严格执行无会月、领导干部调研月等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带头使用区电子政务平台,提高工作效率。今年以来,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集的会议和下发的文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12%、11%。二是严查作风问题“隐身、变异、反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开展作风“三防”工作,坚决查处作风问题“隐身”、“变异”和“反弹”;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今年1月份以来,针对征地拆迁、财经纪律执行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已对10人进行纪律审查。常态化提醒,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和网络监管活动,严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行为。坚决消除特权思想,严格公车封存制度,严肃查处公车私用等行为;根据省、市车改政策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保留车辆使用的十项规定,集中管理车改后保留车辆,加强使用过程监督。目前正待市GPS平台成型后,对保留车辆安装定位系统和计价系统。三是严格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要求。加强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督查,出台《2016年度清河区软环境效能暨政风行风建设考核评议办法》,加强对全区各部门和单位作风建设和软环境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拖懒散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持续开展整治活动;成立“四个清河”建设督考指挥部,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落实以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实行突击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问责、处理力度;对全区各部门、单位开展年中、年终考核评议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专项、专题评议,区四套班子领导参与评价等多种方式开展综合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年终考评成绩。今年以来,通过督查,已有59人因作风问题被函询、问责、通报。逐渐形成执行制度不走样、监督检查不间断、问责曝光不手软的作风建设新常态,推动党政机关部门持续改进作风。
  (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一是强化教育和追责。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通过网上法纪知识测试平台,以考促学,督促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号召党员干部传承好家风,管好身边人,严厉查处修身、律己不严,生活作风不检点等违纪行为。建立党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责事项的联动问责机制,健全“一台三书”曝光追究机制。截至目前,累计问责69人次,有力促进了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二是引导激励党员干部肯为敢为善为。出台《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办法》,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领导干部干事创业采取激励机制,引导干部勇于担当、敢于作为。针对机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聚焦微腐败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基层“小五长”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末梢阻”百日整治行动,巩固“四风”整治成果,促进机关和执法服务单位、窗口部门作风持续好转。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重点制度,为干部干事创业提供纪律保障。今年以来,已组织明查暗访11次,问责处理51人,印发典型问题通报6期。三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落实学法制度,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省法制论坛、市业务骨干培训班学习,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加强价格监管,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定价目录动态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全面推行房屋“亮底征收”,杜绝房屋征收中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现象。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加强对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梳理全区近三年来招商引资项目减免规费的情况,对6个涉及规费减免的项目调查分析,完善区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规费减免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尽管我区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以及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强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严肃维护党的纪律,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严厉惩治腐败,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努力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3643780;邮政信箱:淮安市北京北路103号清河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编223001);电子信箱qhjwdfs@126.com。


  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