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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清仓处理 信访件 “零暂存”

发布日期:2016-04-13信息来源:灌南县纪委字号:[ ]

  灌南县纪委重视发挥信访举报案源主渠道作用,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治病树”“正歪树”,又护森林“防致病”。有苗头就有举措,不让“模糊”问题继续“模糊”。做到暂存件增量趋于零、存量逐件清,实现信访举报件动态“零暂存”。
  强化信访举报件源头管理和跟踪督查,明确要求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一般不采取暂存方式处置,应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和了结四种处置方式,提出拟办意见。
  加强流程监管和检查问责,避免再产生事实上的“暂存件”。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登记、转办、办结上报及立卷归档等环节的台账管理,防止举报件在流转、办理过程中失管失控。加强对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避免因搁置不办、超期办理、久办不结,产生新的事实上的“暂存件”。
  对原有“暂存件”起底清仓。对全县原有信访“暂存件”逐件清理,采取直办、领办、交叉办的方式,使积压信访件合理分解、层级落实,全部启动办理。有效地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提高了信访举报件办理效率和质量。在实践应用中,正确区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的界限,使监督执纪问责更细更实。(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