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卫计委近日正式印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配送管理办法》,这是该市纪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一项成果。
去年12月以来,泰州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强化专责监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专项行动,通过自我排查和案例剖析,及时发现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裁量、行政审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等7个方面的制度,同时即时健全完善其他若干制度,着力构建“7+X”“不能腐”制度防范体系。
2014年到2015年期间,泰州市医疗检验领域发生系列腐败案件,13家医院的18名医务人员被查处,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3人,检验科主任、副主任14人。
“由于缺乏相关制度规定,各个医院的检验试剂耗材的采购各行其是,采购哪些试剂耗材,以什么价格采购,采购哪家配送商的,往往由分管院长和检验科主任等少数人说了算,导致他们成了配送商围猎的对象。”泰州市卫计委纪委书记王权告诉记者。
在专项行动中发现这一问题后,泰州市纪委督促该市卫计委出台了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配送管理办法,对检验试剂耗材配送商实行资格准入管理,准入资格有效期为2年,并实施资格年检制度;对试剂和耗材实行采购目录管理,经公开招标后确定入围产品;所有试剂和耗材的采购通过网上公开招标集中进行。
专项行动启动之初,泰州市纪委即部署开展制度自查堵漏活动,组织各地各部门认真梳理排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深入分析产生腐败问题的制度诱因。
“为了防止个别单位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不认真自查,我们在组织排查时明确要求‘杜绝零报告’。对出现零报告的,将由市纪委领导带领专家上门督办、现场排查。”泰州市纪委副书记王海波表示。
经过一个月的深入排查,该市各地各部门共报送典型案例、问题120个。其中,干部选拔任用类7个、工程建设类10个、执纪执法类23个、司法裁量类4个,行政审批类12个、资金管理类31个、信息公开类10个、其他类23个。
“自查活动结束后,我们组织专家对收集到的120个典型案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首批选择了18个地区、部门报送的20个典型案例、问题进行重点追踪,发放《制度建设监督意见单》,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建立完善37项制度,其中新建制度24项、修订完善制度13项。”泰州市纪委常委陆宝存介绍说。
据了解,参与评估的专家来自该市建立的制度建设评估专家库。经个人申请、层层推荐、严格把关,泰州市组建了由144名部门(单位)、高校院所、社会评估机构业务骨干组成的制度建设评估专家库,参与专项行动提供咨询和评估。
截至目前,该市首批确定的18个地区、单位需要新建和修订的37项制度已全部到位。《泰州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执法制度》《泰州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制度》《高港区村(社区)级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等一批制度相继出台。
“接下来,我们一方面将抓好现有37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堵漏到位;另一方面,对排查出来的其他100个典型案例、问题,逐一开出制度建设的药方,促使相关地区、部门制度修订到位、执行到位。”泰州市纪委调研室主任蒋曦表示。(常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