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做好纪律处分执行文章,强化处分执行严肃性、惩戒性,泗洪县纪委监委通过构建列席处分宣布会议、召开警示教育“微讲堂”和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全方位做好纪律处分执行工作,避免处分执行环节走过场、留空白。
列席处分宣布会议,强化纪律处分跟踪力度
“我支部姚某某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县纪委于2018年5月16日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我们打算在5月20日上午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姚某某处分决定,请你们纪委派人参加一下......”处分决定作出后,受处分人所在党支部或单位研究确定处分决定宣布时间及具体议程,并做好与所在单位(乡镇)纪委联系对接工作。
为了切实维护纪律处分严肃性,充分发挥纪律处分惩治和教育功能,有效实现惩防并举目标,泗洪县纪委监委出台《泗洪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列席处分决定宣布会议暂行办法》,在处分决定作出后30日内,按照“谁主办谁列席”的原则,由案件承办单位派出专人列席处分决定宣布会议,确保处分执行宣布到位、执行到位。同时,处分决定宣布会议列席的相关图片资料需装入案件审理卷宗,作为案件质量的组成部分,从而进一步夯实该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2018年以来,纪检监察干部已列席支部会议60余次,督促70余个处分决定宣布到位,处分决定公开率达100%。
搭建“微讲堂”平台,强化纪律处分警示力度
“陈某某,男,泗洪县半城镇雪南村会计,利用职务便利,挪用12万元土地补偿款借其朋友用于归还贷款,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陈晓祥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申请入党。”泗洪县纪委常委卞小军在泗洪县半城镇警示教育“微讲堂”上宣读违纪人员处分决定及处分执行告知,该乡党委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受处分人员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及其他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全部参加“微讲堂”。
为了确保处分决定宣布到位、公开到位,泗洪县纪委监委出台《泗洪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实施“一案三书”警示教育“微讲堂”的暂行办法》,违纪案件结案后由案件审理室会审查部门在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微讲堂”,现场宣读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和案件审理建议书,增强处分执行的社会效果。
2018年以来,共开展警示教育“微讲堂”10余次,1000余名公职人员和村居干部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实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纪律处分惩戒力度
“2017年,你镇前营居委会会计王某某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开除党籍,请将前营居当前村干部任职情况调取给我们看一下”“你镇农经中心办事员胡某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去年被给予留党察看处分,请将其2017年年度考核表调取给我们看一下”伴随着一句句直面矛头的询问,2018年4月,泗洪县纪委监委“一年一回头”处分执行专项检查工作拉开了序幕。
针对“处分执行无踪影、回访教育走过场”等问题,泗洪县纪委监委搭建“一年一回头”的检查工作模式,每年定期联合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上一年度的处分执行和回访教育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专项检查中发现处分执行不到位的,指定审理室专人跟踪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到位。
2018年,泗洪县纪委监委开展处分执行专项检查1次,共发现处分执行未到位问题10余个,对问题突出的已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督促相关部分按期整改到位。(宋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