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8-26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2日至5月1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沛县进行了巡视。6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沛县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沛县县委将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从实从快贯彻落实省委、市委要求,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改落实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围绕巡视指出问题,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全方位推进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工作反馈会召开后,县委高度重视,立即梳理反馈意见,迅速部署落实整改工作。6月21日召开书记专题会,专题研究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以闻过则喜、勇于担当的态度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诚恳接受、确保一毫不差,积极整改、做到一着不让,从严督导、务求一件不落,久久为功、坚持一丝不苟。6月22日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14项42个问题,逐条逐项对照,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强化“四个意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抓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7月4日,县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细化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待和结果,为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压紧压实责任,从严从实整改。成立县委书记李淑侠同志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办组、选人用人工作整改专项组、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专项组、巡察工作整改专项组5个工作组。研究制定《中共沛县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省委巡视整改清单》,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参与单位和整改落实时限,切实做到目标明确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措施细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位。7月2日主持召开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交办会,要求紧扣重点、难点、节点抓整改,确保问题在省委巡视组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整改完成。交办会后,县委又先后10余次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整改重点任务。县委书记李淑侠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落实负总责,并牵头负责5项具体整改任务;责任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主动认领领导责任,对照整改方案,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县各镇(场、街道)、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承担直接责任人责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统一部署,层层细化落实,形成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长效机制,拓展整改成果。着眼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在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上下功夫,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制度,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形成制度屏障,推动标本兼治。同时,狠抓制度执行,做好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工作,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以制度机制固化巡视整改的成果。紧密结合巡视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县委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巡视整改各项要求向基层延伸,实现镇村巡察全覆盖,构建巡视巡察“无缝对接、优势互补”和县镇村“三级联动、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

二、整改落实情况

巡视反馈意见和移交问题清单共指出问题42个,其中重点问题7个。截至目前,已经整改落实到位16个,取得明显成效的9个,所有问题均已落实整改。

(一)关于“破解科技、人才等制约因素思路不宽,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偏低”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思想,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政产学研合作、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进展。二是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按照《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创新发展的奖励资金的意见》文件要求,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支持力度,已兑现2017年度工业经济创新发展奖励资金。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突出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加快建设区域性人才高地的意见》和《沛县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已研究通过,近期将正式出台。目前,已获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校企联盟15家、科技副总35个,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6家、众创空间14家、高新技术企业35家。恒辉编织申报的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已公示完毕。与王一德院士、邹学校院士签订院士工作站建设合作协议。成功举办“智汇沛县”系列产学研活动4次。县政府与南京财经大学签订校地合作协议。三是从省内外同领域先进典型中找准对比标杆,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广泛征求破解人才制约因素的意见建议。与宜兴、吴江方面联系对接,组织考察组赴两地考察学习,在全县范围内征求破解人才制约因素的意见建议61条。四是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梳理出规上培育企业36家,一方面加快培育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列统企业;另一方面支持现有高新技术产业列统企业39家做大做强,加快培育一批高科技龙头企业,促进企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完成了4个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招商工作,目前恒辉宝通智能智造项目已开工建设,汽车密封件生产项目正在做规划设计,智能芯片生产项目正在办理注册,年产100万支锂电池生产项目正在办理注册。

(二)关于“落实省‘富民33条’实施办法不多,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沛县“八项富民”工程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从目标进度、矛盾问题、内涵要求等3个方面,梳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量压力较大、农业特色化、品牌化、智能化发展仍然相对薄弱等8个问题,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二是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休闲观光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培育星级示范家庭农场71家,培育国家级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四星级园区1家,省级乡村旅游精品村1家,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探索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了10家村集体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新建产销对接基地2.6万亩,带动农户2.2万户,户均增收4000余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做强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增加就业、帮扶企业稳定用工,畅通农民外出务工和创业的渠道,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8420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600人,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认真落实各项涉农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新农保、新农合等投入,减轻农民养老、就医等各方面压力,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行动,发放240.9万元的稳岗补贴,全县104.7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性报偿比达到了75%以上,逐步缩小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间的收入差距。今年1-7月,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651元,增长8.7%。三是深化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出台《沛县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沛县创业孵化管理办法》《沛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等创业政策。已创建创业型镇(街道)2家,创业型园区1家,创业型社区(村)34家。全县18个镇级农村电商园均建成使用,今年以来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7亿元。推广轩瑞千亩芦笋园设立扶贫“创业孵化基地”的做法,引导广大低收入农户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增收脱贫;鼓励引导敬安、栖山、河口等镇农户发挥牛蒡、山药、葡萄、辣椒制种当地产业优势,依托电商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特色农产品”产业,拓展销售渠道,提升产业效益。四是实施兜底计划,强化更可靠的社会保障。突出教育、医疗、养老三项重点,筑牢社保、扶贫、救助三条底线,加快构建社会建设“十二大体系”,按照基本保障体现公平、补充保障体现效率、充分保障依托市场的思路,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档立卡学生总计11079人,共拨付资助金953.245万元;助学贷款已受理1164人,贷款总额为967.436万元。已取消健康咨询费等5个收费项目,建立省市级特色科室8个,市县级医联体14个,签约服务358300人;“夕阳红护理中心”项目8月底投入运营;完成60.48万各类人群稳定参保续保,按省市文件精神,提高了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补贴及孤儿保障标准。五是以地矿融合为切入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抓好省矿区治理试点各项工作。成立县委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指挥部,重点实施47个压煤村庄(1.51万户、5.47万人)搬迁,全部向县城和镇区集中,第一批先行先试的四个试点村,规划设计基本完成,近期开工建设。研究出台《关于调整县四套班子领导包挂联系点的通知》,主要领导带头包挂联系落后镇,8月集中开展了专题调研,帮助落后镇理清思路。徐沛快速通道沛县段28.9公里已完工,即将融入徐州半小时经济圈;沛敬路12.4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提升改造,目前正在施工。
    (三)关于“部分乡镇超出偿还能力高息举债,企业间存在相互担保风险,民间金融投资风险有所显现”问题的整改。一是出台《县政府关于开展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高息举债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通知》《财政局关于统计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等有关数据的通知》;已摸排部分乡镇高息举债情况,正积极布置开展整改;已摸清平台公司债务底数,并厘清其中政府债务数与平台自身债务数。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系列活动,切实抓好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以防范非法集资村(居)监测站为依托,构建了“网格化”检测预警机制,通过联合执法对31家涉非企业进行整治、打击、处置,坚决压缩存量业务,杜绝产生新增业务的风险。印发了《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范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的通知》相关文件,建立了综合协调机制,成功化解了中宇光伏、富纶经贸等1.7亿元担保圈风险。

(四)关于“脱贫措施不精准,扶贫项目及资金使用不精准,长效措施较少,有的乡镇存在表格扶贫、数字脱贫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沛县扶贫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方案》,启动扶贫部门和行业部门数据融合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杜绝同一数据信息重复统计填报;用好“阳光扶贫”监管平台,实现扶贫基础数据信息化管理,减少基层填报表格数量;对阳光扶贫信息进行核查,及时修正了个别因操作人员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导致的系统填写错误现象,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二是按照“一户一策、一村一策”的要求,针对低收入农户致贫原因、生活状况,经济薄弱村发展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落实各项帮扶政策,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扶贫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做好2018年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脱贫基础的通知》;规范涉农资金使用及扶贫项目选定、项目库建设,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项目论证会,对可实施项目及时批复;按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目前2018年度扶贫资金已拨付2083万元,拨付率80%。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将有培训需求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培训范围,目前13个职业培训学校已培训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21期154人,已举办一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招聘会,有8家企业参与,低收入农户就业35人;正在起草沛县发展特色产业促进“两个增收”文件。四是深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出台《沛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扶贫信息数据质量的通知》,县纪委和县扶贫办开展不定期检查督查,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启动问责。

(五)关于“环境治理任务较重,大气污染、水污染情况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工业污染企业环境执法监管,加大突击执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力度,向环境违法行为主动宣战,快查重处。6-8月份,出动环保执法检查987人次,夜间检查5次,有效解决了一批环境突出问题。省级异地交叉执法互查督查组交办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处罚到位。6-8月份处理环境信访投诉529件。县域内建筑工地全部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严格项目审批,6-8月份共审批项目59件,无越权审批、违规审批现象。对2014年至2017年8月10日新增的21台锅炉立即整改;严格燃煤锅炉行政审批,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锅炉,立即停业整改或直接关闭取缔。二是聚焦水、气、土污染治理,深入推进“263”专项行动,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下发《沛县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方案》《沛县汽修行业污染整治方案》《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沛县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开展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完成徐庄水源地3000亩封闭水面整治。目前,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加大对大气、水、土壤的监管力度,完善县重点挥发性有机物监管企业名录,147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关闭取缔“散乱污”企业709家。三是建立完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根据《沛县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对全县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抽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6起,责令相关企业按要求整改到位。

(六)关于“教育均衡发展不够,学校数量严重不足,学前教育矛盾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是新(改、扩)建学校,增加学校数量,7所学校列入建设计划,4所学校在建;城区实验小学、歌风小学等20所学校施教区调整结束,学生合理分流,60人大班额消除;招聘970名教师,临时聘用教师已全部解聘。二是深化集团化办学,成立15个教育集团,依托城区7所优质中小学建立联盟学区,严格执行县相关文件,在集团、联盟内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初步实现集团、联盟学区内优质资源共享,教师有序流动,基本均衡发展。三是制定落实《沛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新扩建学校4所,幼儿园21所,目前4所学校、19所幼儿园完成主体建设,今年投入使用;其余2所幼儿园在建。

(七)关于“医院基建、医疗设备投入不足,管理不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对医院资金投入,已落实省补基建扶持资金150万元(投入湖屯新建病房楼100万元,投入到10家村卫生室每家5万元);成立专项(医药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加强沛县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管理的意见》常态化监管;落实人民医院违规收费罚款254.3万元,取消健康咨询费、新生儿影像采集费、特殊消毒费、健康档案费5项违规收费项目;落实人民医院未招标罚款12.5万元,成立专项(工程建设管理)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规范招投标程序。二是强化部门监管,印发《2018年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及分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行药品“两票制”。三是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能力;14个医联体实质运作;已经完成4个市级重点专科,2个省级特色科室、6个市级特色科室的申报工作,强化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医院护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四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有机融合,制定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沛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机关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数358300人,占总签约群体的32%。

(八)关于“城市建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一是城区地表水管网与饮用地下水小区管网搭接工程设计已经完成,正在论证,解决了城区6个小区尚未饮用地表水问题。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正在全力推进,完成80%以上,管理运营机制、综合水价方案已经形成待政府常务会审核,解决了镇村居民饮用地表水问题。二是印发《沛县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及领导小组等文件,并严格抓好落实。沛县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系统建设已完成,制定了《开展沛县2018年度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完成了四个街道办事处的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评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成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近期印发。加快推进李园等安置房建设工作,新建安置房住房面积约110万平方米;完成中江文华苑等回迁上房工作,回迁安置套数4771套,安置上房面积约55万平方米。三是对沛县城区风光地带等8个小区进行有序改造,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5%;开展城区背街小巷、商业街区环境整治活动,对维多利亚商业区、人民市场商业区进行综合整治,对私搭乱建进行依法逐步拆除,对沿街出店、占道经营及杂物乱堆乱放进行清理和整改;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停放,城区主要道路停车泊位详细规划和施划设计已完成90%。积极推进环卫保洁市场化工作,初步方案已形成;沛县公共厕所专项规划基本完成,待专家评审,初步改造设计方案正在编制;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正按照国家、省、市改革意见稳步推进。

(九)关于“‘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落实不严格,乡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存在编造补抄材料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个别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两年度内容相同的问题,对该单位党组进行通报并对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就2家单位中心组学习记录涉嫌补抄问题,分别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以《督学通报》的形式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7月4日下发了《关于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督学组开展中心组学习督导活动的通知》,采取受邀参加中心组学习会、现场查阅台账资料、个别交流等方式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督学检查。二是下发《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县各党(工)委开展自查自纠。已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要求列入《中共沛县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开展情况列入《2018年度镇(街道、区、场)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和《沛县县级机关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三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县委2018年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强化对基层党委(党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将领导干部学习情况纳入工作考核,每月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中心组学习记录和笔记进行检查。7月3日,召开县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刘德海就贯彻落实好省委娄书记来沛调研重要指示精神作了辅导报告;7月31日县委中心组围绕“聚焦新定位,聚力新作为”主题开展了学习;将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县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和县对镇(场)街道意识形态考核;成立检查组,每月定期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中心组学习记录和笔记进行检查。

(十)关于“沛县县管干部退出领导干部岗位年龄搞“土政策”,正科职53岁、正科级52岁、副科级51岁退出领导干部岗位”问题的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止县乡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意见》,不简单以年龄划线,不搞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和“一刀切”,统筹使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配备较少”问题的整改。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目前已初步拟定《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方案》,将继续修改完善。对全县干部分层分类进行了梳理,按照科级和科员级层次,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类别,初步建立后备干部库。已选派13名年轻干部(其中4名女干部)任村“第一书记”到农业农村一线锻炼,抽调13名年轻干部(其中1名女干部、2名党外干部)到乡村振兴工作一线锻炼。今后干部选拔使用时注重使用培养成熟的干部。

(十二)关于“应配备科级党外干部的10家单位仅配备1家。专业型、专家型干部偏少,优化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党外干部配备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按照人岗相适要求,逐步提高相关部门党外干部配备比例,目前初步形成正科级、副科级党外后备干部名册。二是加强专业型干部选配,按照教育、文化、旅游、金融、水利、城建等专业领域,初步排定专业型干部名单,今后干部选拔使用时注重加强专业型干部的使用力度。三是制定下发《关于强化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学习培训的通知》,督促各单位制定专业能力提升学习培训计划,针对领导干部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和能力弱项,开展精准学习、靶向培训。目前,各部门已制定上报专业化能力学习培训计划,并已启动专业技能和专业精神的学习培训。四是坚持举办“大风讲堂”,围绕乡村振兴主题,联系有关专家学者近期来沛做辅导报告,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专业水平。今年以来,已举办“大风讲堂”3期。

(十三)关于“存在混编混岗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下发《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混编混岗问题治理的通知》,目前展开专项治理第二阶段,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对本单位人员行政关系、编制性质审核整改。二是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沛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审批表》使用,对确需借用人员的,履行申报、审核手续。

(十四)关于“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未清理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省委巡视反馈的2名企业兼职人员,1名已经清理到位,另一名已经制定整改方案。二是下发《关于开展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组织部进行跟踪督查,对纳入清理范围的领导干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已退出兼职30人。

(十五)关于“少数机关党政正职变相分设、超配党组成员”问题的整改。一是已完成2名超配党组成员的消化。省委巡视反馈的另外2名超配党组成员,已制定消化方案。二是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2家单位党政正职变相分设情况,已制定整改方案。

(十六)关于“部分干部档案材料不全,“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不够准确”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档案材料信息内容,及时补全缺失档案材料,已下发《关于上报干部档案归档材料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上报归档材料,目前已收到551人次1199份归档材料。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对个别档案专审信息不准的,予以重新认定,确保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认定准确,新专审档案65卷、复审档案246卷,对4名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了重新认定。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完成了干部档案中缺少入党相关材料问题的排查工作,并都已备考说明。二是召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培训会,加强对管档单位的业务指导,并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解答,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十七)关于“破解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办法不多,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功能空化现象比较普遍”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深入排查各村家族纷争情况和主要矛盾,县、镇、村三级联合做好矛盾调处和化解工作。提高村干部待遇报酬,增强岗位吸引力。对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4个镇基层党建薄弱、战斗力不强、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调度,目前各镇已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下发《关于对2016-2017年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下发《关于对村(社区)党组织班子进行分类定级的意见》,对村(社区)党组织班子进行分类定级,建强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二是对照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实际情形,深入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跟踪指导,对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包村班子成员、派驻“第一书记”的责任落实情况定期督查。三是已组织软弱后进村党组织书记赴镇江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提升组织力培训班学习,提高做好群众工作本领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

(十八)关于“少数村干部陷入家族纷争,有的在村‘两委’换届中拉选票贿选”问题的整改。一是根据县纪委关于张庄镇一起贿选问题的督查专报,所反映问题已经结案。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工作,深入排查各村(居)家族纷争情况和主要矛盾,县、镇、村三级联合做好矛盾调处和化解工作。目前,各镇(街道)按照要求开展专项排查。三是组织开展法制教育进乡村活动,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利用农村远教阵地,定期组织党员群众收看相关专题教育片。换届前集中开展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活动。

(十九)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没有形成常态化机制,县经济开发区非公企业369家,只有25家单位单独建立党组织”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推进县经济开发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建设经济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提升经济开发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水平。完成全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专项排查,正着手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方案》。二是健全完善全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调整充实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县民政局党委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依托县市场监管局党委成立私个协会党支部,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服务中心初具规模。

(二十)关于“有些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组织生活不够规范,甚至流于形式,走过场”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省委巡视反馈的25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发放提醒函25份,25家党委(党组)均已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二是将“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列入《2018年度镇(街道、区、场)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和《沛县县级机关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已出台《党建督导员队伍管理办法》,组建了县委党建工作督导员队伍,已开展一次督导活动。三是向基层党支部发放《支部工作记录本》《党支部工作实务手册》2650余本,明确“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活动流程和记录方式,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四是创建省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1家、市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1家、市级“党员教育实境课堂”2家,通过示范领学,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放出样子,竖起标杆。

(二十一)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够规范,有些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会。个别党组织不按程序减免党员党费,有的党员漏交、少交党费,个别党员为了少交党费,将组织关系转到农村”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对相关单位党委(党组)进行通报,谈话提醒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已上报相关问题情况说明,并拿出具体整改措施。二是组织专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准确把握党费收缴政策规定的能力。梳理上半年党费缴纳情况,制定《党费收缴专项检查方案》,拟于8月底开始专项检查。三是实行党员纪实管理,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近3万本,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由党组织进行记录,作为民主评议党员重要依据。    四是全面启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召开“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开通专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对52家党(工)委的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目前,系统已在各党(工)委推广使用。

(二十二)关于“基层单位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用车辆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调查组对省委巡视反馈的12起公车私用、违规配备公车、私车公养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已全部依规依纪处理到位。二是成立公务用车落实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公务用车整改措施,日常管理制度和监管平台信息已完善。全县公务用车全部安装北斗星定位,统一标识。三是开展专项治理。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各镇(场)街道、开发区、县各部委办局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用车辆等问题拉网式排查。四是加强刚性约束。组织县作风办、财审部门等单位,常态化采取上路巡查、实地检查、暗访督查、调取行车轨迹、查询加油记录、调阅账务往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五是坚持“一案双查”,在严查当事人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倒逼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今年已处理4人,“一案双查”问责3人。六是对近年来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组织全县各单位查漏补缺,健全长效机制,对公车使用全部纳入智能化监管平台。

(二十三)关于“存在巧立名目、无公函报支招待费的问题”问题的整改。一是对沛县2017年巡察报告中反映的巧立名目、无公函接待报支招待费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发现7家单位存在的巧立名目、无公函报支招待费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开展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专题培训,制定全县财务人员培训方案,于7月30日组织集中培训,讲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积极发挥财务人员的监督职能,坚决杜绝违规列支招待费。三是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公务接待费用专项检查,注重延伸检查会议费、培训费等列支情况,并重点检查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情况。

(二十四)关于“存在违规发放秋季防火奖金、点名费、值班费等问题”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县委巡察和专项审计发现的违规发放秋季防火奖金、点名费、值班费等问题,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已全部处理到位。二是制定《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通知》,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三是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的通知》,重点检查违规发放防火奖金,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四是成立专项监督问责组,对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问题严肃查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已处理3人。

(二十五)关于“存在违规购买赠送礼品、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清退违规购买礼品的相关费用。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特产礼品店资金往来、税票往来等情况,对自查自纠不到位或违规购买赠送礼品涉嫌违规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组织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把差旅费标准。目前,已制定全县财务人员培训方案,并于7月30日组织了集中培训,讲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已制定《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务大检查工作,对超标报销的差旅费予以清退。明确由县纪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专项调查问责组,对违规购买赠送礼品、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严肃查处。

(二十六)关于“存在会议多、考评多,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会议管理,下发了《中共沛县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从严控制会议总量、规模和规格,坚决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建立文件审批制度,严格发文管理。杜绝照搬照抄、层层转发文件。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调整县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对不符合规定的创建达标评比项目进行专项清理。

(二十七)关于“存在干部做‘二传手’,不推不动,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有些单位服务意识不强,缺少‘店小二’精神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梳理相关单位民主生活会材料、县委巡察情况报告、巡视信访交办情况报告及相关人员访谈发现的官僚主义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调查处理。二是加大明察暗访、公开曝光和问责追究力度。常态化开展作风检查,特别是在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处理和通报。三是督促十九大期间维稳不力案发单位利用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并举一反三、以案明纪,对21名受处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其认清形势、放下包袱,积极作为。四是严格执行省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容错纠错鼓励创新先行办法(试行)》,拟定“鼓励激励、能上能下”两个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将作风建设工作纳入县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对2017年度“机关作风大家评”进行了通报,2018年度第一轮“机关作风大家评”活动已完成,正在组织开展第二轮“机关作风大家评”活动,进行网络调查、电话调查和现场问卷调查。五是制定下发《关于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大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工作意见》,全面开展“2018年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全县营商环境督查考核机制的意见》《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方案》,开展系列督查。对2起有关问题进行了处理通报。

(二十八)关于“落实‘四种形态’不够到位,有的领导认为实践‘四种形态’是纪委的责任,对分管领域内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关注不够,提醒教育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落实“四种形态”对标找差活动,梳理汇总存在的问题和差距8条,下发《各级党组织开展“四种形态”自查自纠的通知》,县委成立专项督查组,分成四个专项小组,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全覆盖式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进行整改。二是将“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融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列入《中共沛县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三是坚持常态化约谈,健全用好廉政谈话制度,实化细化第一种形态。今年以来,共开展常态化约谈4次,共对85名新调整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7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四是坚持常态化监督,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督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问题专项整改。开展党风廉政巡察,印发《中共十四届县委巡察规划(修订)》《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沛县村(居)全面巡察2018-2022年工作规划》,对11家单位开展了巡察,并延伸巡察了4个村居。

(二十九)关于“少数纪检组织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查办案件,对日常监督,抓常抓细重视不够,存在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现象,谈话函询运用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专项督查组,制定专项督查文件,严格按照《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办法》,督促各纪检机构运用好谈话函询措施。二是加强对纪检干部思想教育,转变“以大案论英雄”的观念,七一前夕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重温入党誓词,七月上旬举办“我是纪检人”专题党课;加强业务培训,每周五下午组织业务骨干讲授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等业务,整理纪法业务知识和案例分析题库发给每位同志学习,组织一批镇(场)街道纪(工)委、派驻组和纪委机关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增强纪检干部抓早抓小、抓细抓常的能力和本领。八月中旬举办“改变以大案论英雄的惯性思维”专题讲座,引导常态化运用谈话函询等第一种形态。县纪委监委机关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工作,制定《沛县纪委监委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的方案》,明确监督检查部门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专门力量。三是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加大谈话函询力度,督促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带头谈话,制定谈话函询办法,规范谈话函询流程,提升谈话函询的针对性。建立抽查复核制度,对谈话函询内容与组织掌握情况不符或谈话函询后依然举报不断的,开展抽查复核,对敷衍塞责、欺瞒组织或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三十)关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意识还不够强,监察体制改革后履职能力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印发“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和责任分解方案,成立专项督查组,对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专职监督职责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二是坚定政治担当,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四个正确对待”大讨论活动。三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衔接、法法衔接业务能力。购置发放《刑法一本通》《监察法释义》等书籍。每周五下午组织业务骨干轮流授课,已组织一批跟班学习。四是加强内部监管,开展监督执纪回访和内部专项督查工作。每月组织一次纪委机关、派驻组、巡察机构和镇(场)街道纪(工)委干部参加的月工作例会。每半年开展一次纪检干部述职活动,扎实推动纪委干部工作作风转变,已实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填报个人事项表全覆盖。

(三十一)关于“派驻纪检组作用发挥不明显,不少县直单位执纪审查工作还存在空白点”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上级纪委要求,撤销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进行纪委派驻机构改革。2017年9月完成派驻改革,成立12个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综合监督90家机关事业单位,初步发挥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二是深化派驻改革,根据县监委职能,制定印发《沛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沛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联系协作的意见》,明确派驻机构。各派驻组开展“嵌入式”监督工作,根据所监督单位权力运行特点制定了事前事中监督办法。三是建立纪检监察室与派驻组工作联系机制,派驻组分片交流、横向协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和协作配合,提升监督实效。目前,已拟订纪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联系点分工方案,已拟订对各派驻组审查调查工作实行联合包挂的指导意见,正起草推进重大案件查办工作的协作配合方案。

(三十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和考核推进措施不力,‘一案双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追究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对2015年以来的案件“一案双查”情况开展“回头看”,逐个梳理排查。二是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一案双查”工作流程、办法等,准确把握“一案双查”的意义、范围、流程、办法等。三是进一步完善“一案双查”工作的领导机制、协调联动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明确各监察室主任、各镇(场)街道纪(工)委为“一案双查”案件的直接责任人。对近三年来查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各单位上报梳理排查情况,做到查而不漏。四是加大“一案双查”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警醒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今年已通报2起“一案双查”典型案例。

(三十三)关于“纪委‘三转’不到位,有的部门、乡镇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仍参与其他分工,聚焦主责主业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省委巡视反馈的个别单位纪工委书记分管宣传、统战、民政、卫生、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已按“三转”要求整改到位。二是持续深化“三转”,制定下发“三转”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通知,各镇(街道)党(工)委按要求上报领导班子分工文件和领导班子会议记录复印件以及纪(工)委分工兼职清理“回头看”表格。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实地查访有关文件和有关人员,对未按“三转”要求清理调整到位,或明转暗不转、虚转实不转的,严肃追究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和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四是对反馈不符合“三转”要求的具体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目前,已问责处理通报1起。

(三十四)关于“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尽责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从严从实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修订完善《沛县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增加“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内容,建立《常委会议题报备制度》。三是完善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实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四是制定《县党政领导班子针对包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抽查计划》,开展县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抽查活动,党政领导对包挂单位分别开展了专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限期整改。五是从严从实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对113家单位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县委常委带队重点检查抽查,整改问题97条;已落实双报告制度,113家单位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履责情况,述廉报告报县纪委;廉政谈话制度已列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六是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巡察监督和督促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监督重点,积极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对11家单位开展了巡察,并延伸巡察了4个村居。认真落实省市巡视巡察联动部署,县委第七轮巡察相对应巡察了2个街道党工委,第八轮巡察对应巡察了2家政法部门。

(三十五)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建设手续不全等问题,投资超预算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是已于2017年8月成立调查组对两起未办理公开招标手续并竣工投入使用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二是严格执行《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加大对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在招标过程中全面启用“标书雷同性分析自动识别系统”,严厉打击串标围标等不法行为;认真开展评标后评估工作,有效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三是制定出台《关于实施3550改革流程运行保障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沛县优化施工许可流程实施3550目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施工许可证办理前置要件由22项优化精简为13项,施工许可证的平均审批时限控制在20个工作日内。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巡查力度和频次,对预开工项目提前介入,对手续不全的坚决停工。四是财政部门委托经政府采购确定的评审机构对设计部门编制的概算进行严格审查后,报政府审批;《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通知》已经沛县城市建设指挥部第五次例会研究;对政府投资项目加大资金监管力度,资金落实后,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其它业务;对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进行评审审查,实行跟踪审计。

(三十六)关于“个别镇村干部弄虚作假,套取扶贫惠农补贴,少数镇村干部挪用截留专项资金,‘三资’管理混乱的问题”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催收力度,督促承包方于7月21日上交8年欠交租金68000元,7月底将湖田塌方整治和复垦到位。二是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沛县村居全面巡察2018-2022年工作规划》,修订《中共十四届沛县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将村级财务列入巡察内容。制定2018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活动、村居干部经济责任落实情况“回头看”和“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核查,对今年以来发现的39起问题进行了处理,并上报至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三是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做到了应进必进,至7月底全县共组织完成6个品种421宗项目公开交易,成交总金额3.35亿元。搭建监管平台,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机制,积极运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和“三资”管理系统,实时管理,实时监督,实时公开。完善村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机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岗位职责的通知》《关于转发徐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阳光村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全面推行使用“村务卡”,至7月底,全县371个村(居)已全部使用村务卡,实现了非现金结算,累计使用4971次,涉及金额21650.51万元。下发《关于对村级财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一次村务公开情况检查。

(三十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虚列支出、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坐收坐支、私存私放集体资金的村干部立案查处,全县387个村经济责任审计中193人涉案被处理。督促所有村居办理村务卡,实现村务卡全覆盖,村务日常零星开支使用刷卡,大额支出使用转账,杜绝现金。责令农委制定完善《沛县农委财务管理制度》,补充支出明细,其有关费用列支未附明细清单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建章立制,扎紧财经纪律制度“笼子”。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直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通知》,规范了各单位收入、支出、预决算、采购、债务等管理。三是强化监督,下发《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重点对单位虚列支出、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各单位已开展自查,拟月底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四是于7月份开展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提高单位财会人员财经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水平。

(三十八)关于“2013年3-5月省委巡视组对沛县进行了巡视,沛县县委按照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了整改,但在力度、广度、深度上下功夫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以“全面赶宜兴、百强超溧阳”为目标,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全力做优存量、加快增量、做大总量。今年以来,围绕加快落实《沛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沛县产业集群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和《沛县现代服务业高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20项市重大项目和376项县重大项目建设,目前分别完成投资110.9亿元和348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1.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0.3亿元,上半年三次产业占比调整为11.7:50:38.3。二是强化企业研发投入统计与考核机制,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将研发经费占比纳入县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目标任务。年底对上报的表格进行把关审核,指导企业正确归集企业研发费用,做到不错报、不漏报、应统尽统,确保2018年研发投入占比达到2.0%以上。三是实施汉城景区改造工程、汉城景区园林景观提升工程,歌风台、高祖原庙加固工程等,计划2018年申报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目前,汉城景区改造工程已完成。汉城景区园林景观提升工程部分绿化已完成,东木平台、游步道、老子隐居处已基本完工。歌风台、高祖原庙加固工程概算评审已完成,正在审图。着眼招大引强,优选知名旅游企业,积极引进外来资金合作开发汉城景区二期工程,太平洋建设集团正在编制汉城景区提升方案,初稿近期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整改落实成效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距离省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雷厉风行抓整改,一着不让抓落实,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补短补软,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树立节点意识,精准研判、分类施策,把整改任务分解到每月,以月度整改保全局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制度,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限、措施和要求,按照省委巡视组规定的时间全部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6-89632306;邮政信箱:沛县沛公路2号沛县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pxdcs2018@126.com

 

中共沛县县委

2018年8月27日